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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章 李三

时间慢慢地流逝,终于,钦州的天空由明亮而变得昏黄,由昏黄而又慢慢变成黑暗,一轮圆月缓缓升起,清冷的月光,温柔地抚慰在那些行色匆匆的归家旅人身上。

月光下,富贵酒楼的幌子在夜风中不断飘舞,幌子上面,红色的‘富贵’两字,时隐时现。

据说,古代酒楼的幌子数目,也是有讲究的。

酒家门前只挂一面幌子的,说明这家只是个单纯的面馆,想吃面的,可以进去,想吃别的,对不起,只能另寻他处。

挂两面幌子的酒家,便可以做更多的菜肴出来,酒家根据店里拥有食材的种类,来提供相应的菜肴,能做出什么,完全取决与店里的食材,比如说,若是今日店里恰巧没有鱼,那客人便没法在店里吃到用鱼做的菜肴。

挂三面幌子的酒家可就厉害了,客人进店,根据菜单随便点,只要菜单上有的菜肴,酒家就一定能给你做出来。

挂四面幌子的,堪称是酒家中的究极豪华版,客人进店,不用看菜单,想要吃什么菜,酒家都能按客人的心意,给他做出来!

而这家坐落在钦州港码头区域,最繁华地带的富贵酒家,门前居然有六面幌子!

但是!

相形之下,富贵酒家的规模和里面的桌椅陈设,看上去不但对不起这六面幌子,甚至都对不起酒店招牌上的‘富贵’两个字。

不大的酒楼里,分成上下两层,简陋粗糙的桌椅上,随处可见块块的油迹在烛火下闪闪发亮,粗豪汉子们借着酒意大声说笑吆喝着,猜拳的声音此起彼伏,络绎不绝,酒楼里面弥漫着闷热的菜肴气味,酒精味以及汗臭味,烟草味和一些其他的乱七八糟的味道,混在一起,令人难以忍受。

只看店里酒客的一身打扮,便知道这家店走的是物美价廉的平民路线,而几乎爆满的上座率,也证明了这家酒楼经营的过人之处。

在这里,满满一大壶水酒,居然只要五文钱,柜台后面的墙上有块黑板,上面写着今日能提供给客人的菜肴,红烧海鱼,盐水花生,酸辣土豆丝,红烧蹄髈,卤鸡等等,皆都是那些最平常不过的大众菜,至于菜肴的价格,虽然和周围的酒家相差无几,但菜码却是大了不少,这一点让这些囊中羞涩的酒客们非常满意。

富贵酒楼显然有很多的缺点,但优点也有很多,最起码的是,富贵酒楼的厨子显然水平还是在线的。

酒客们曾挑剔过酒太酸,酒味太淡,甚至指责掌柜在水里少加了酒,也有人抱怨店里的桌椅太过于破旧,人坐上去椅子吱哇乱响,仿佛随时都会解体散架一般,实在太过危险,痛骂老板心黑,草菅人命;

还有人抱怨这里的掌柜是奸商,投诉掌柜经常在结账时占那些已经喝得不辨东西的客人们的便宜,每每都会多收客人们好几文钱!

而当偶有清醒的客人们指出掌柜算账的错误之处时,掌柜便会以忙晕头为理由,为自己算错账开脱。

哦,忙晕头会算错我们理解,但为毛掌柜你从来不往少了算?

富贵酒楼虽然缺点多多,但优点也不少,除了物价亲民之外,厨子的功夫也不错,几乎没有人会抱怨这里的菜肴难吃。

价格便宜量又足的富贵酒楼,非常受那些海员水手们的欢迎,每天的黄昏到第二日凌晨的时候,都是富贵酒楼生意最为兴旺的时刻,几乎时时爆满,来晚的人,掌柜的也很体贴地在酒楼外面为他们准备了一些桌椅,几人迎着夜风,袒胸露怀,把酒言欢,却也能尽兴一醉。

就在夜色正浓之际,四个一身短打扮的汉子走进了富贵酒楼,其中一人头上戴着毡帽,帽檐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望着里面人山人海般的热闹景象,领头那人用目光在酒楼里扫来扫去,终于找到了今日的目标。

“让一让……”“借个光……”几个汉子吃力地在不大的空间中挤出了一条通道来,惹来酒徒们一阵阵不满的目光,终于几人来到了酒楼的东北角。

东北角的桌子旁,孤单单的只坐了一个人,桌子上摆着一大壶售价五文钱的水酒,在这人的面前,还摆着一小碟花生米,除此之外,桌子上便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富贵酒楼的惯例,每卖一壶酒,都会赠一小碟花生米作添头,也就是说,这人今日只要了一壶酒。

坐在桌子旁边的这人,身材消瘦,年约三十余岁,脸色有点蜡黄,但是一双眼睛却是十分有神,除了面前的酒菜显得寒酸之外,他的衣着却是与酒楼中的其他人相差无几,穿着一身码头工人常见的蓝色制服。

见到挤过来的四个人,这人顿时眼前便是一亮,急忙站了起来,“哎呀,王老弟!好久不见!什么风把你给吹过来了?快坐,快坐,一起坐下喝两杯!”

被称作王老弟的人笑了笑,不客气地上前拉开一把椅子,坐了下去,其余三人也是依次落座,那个带毡帽的人有意无意般,正好坐在了背对酒店大门的方向,他随手摘下帽子,放在桌上。

此时若是赵无忌在场,他一定会惊讶地发现,出没于这等低档消费场所的这位戴毡帽的客人,正是从漳州而来的大豪商,郑彬。

姓王的汉子转过身去,大声吆喝着,把小二招呼了过来,他看起来也是这里的常客,他先是随意地叫了五六个菜,然后方才说道:“小二,再上五坛你店里的好酒,要最好的,五钱银子一坛的那种,千万别拿那种掺了水的劣酒来充数!否则惹得大爷发火,拆了你这家小店!”

王姓汉子话音未落,手中便有动作,将一块散碎银子银子扔到了小二手中,“拿去,不用找了,多出来的,算赏你的!”

小二得了银子,忙不迭地脸露谄笑,点头哈腰而去,心中十分欢喜,庆幸自己遇上了豪爽客人。

姓王的汉子名叫王坤,而那个原本坐在此处的消瘦汉子,他的本名早已无人知晓,码头的人皆都称呼他为李三。

李三这人,在这钦州码头,或者说,起码在这富贵酒楼,也算是个人物。

他自称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结交天下豪杰,第二便是这杯中酒。

他在码头上,也做一些搬运工作,但他与其他人不同,只要挣够了喝酒的钱,哪怕只有五文钱,他也会立即停止手头工作,来到富贵酒楼,要上一壶酒,在这里自饮自乐,在这里慢慢地消磨时间。

有时手头钱多时,他便会招呼一些熟悉的酒友过来同饮,推杯换盏中,谈天说地,无所不谈,他酒量很好,往往能从中午,喝到第二天的清晨。

有时钱少时,又没有熟人请他喝酒,他就靠这五文钱的一大壶酒和一小碟花生米,也能喝上很久。

一年下来,每日十二个时辰,去掉睡觉的时间,倒是能有七八个时辰,李三是在富贵酒楼度过的。

不过一般来讲,李三总能碰上有人请他喝酒。

因为李三好酒,又好交朋友,加上他终日都在富贵酒楼泡着,时间长了,他慢慢地成了酒楼里消息最灵通的人。

酒客之间的交流和谈资,慢慢地都成了他最可靠的消息来源,所以也经常有人主动请他喝酒,想从他嘴里打听到一些想要知道的消息。

而李三只要有酒喝就高兴,看到王坤一下子就要了五坛好酒,他的眼睛顿时便是一亮,脸上的笑容也更加热烈了起来。

王坤逐一向李三介绍了其余三人,介绍到郑彬时,他的声音有些含混,“这位是郑爷。”

李三满面含笑地与众人一一见了礼,此时恰好小二将两坛好酒送了过来,李三当即起身,拍开其中一坛酒的泥封,陶醉地闻了闻酒坛中溢出的香气,满意地对王坤点了点头,“不错,确是他家最好的丹泉酒,此酒绵柔香甜,入口柔顺,端的是好酒!”

李三手持酒坛,逐一给其余四人杯中倒满美酒,随即给自己也满上,这才举着酒杯道:“几位,除了王老弟是旧识外,其余三位兄弟与我李三都是初次见面,虽然如此,李三与几位却颇有一见如故之感,所谓相逢便是有缘,又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来,李三敬四位兄弟一杯!”

其余四人便也皆都站起身来,举着酒杯跟李三碰了杯,几人一饮而尽。

李三极其健谈,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话语中显得他的阅历极广,见识丰富,内容亦是非常有趣,不过小半个时辰下来,两坛美酒便被众人喝下了肚,此时这几人皆都有了几分酒意,彼此勾肩搭背,掏心掏肺,俨然已成了无话不谈的亲密朋友。

“王老弟,我记得你做的是丝绸生意?”李三睁着惺忪的醉眼问道,王坤听了,点了点头。

“最近印度那边对丝绸的需求很旺盛,王老弟若是肯乘船跑一趟印度的话,定会获利不菲,若是王老弟不欲远行,将丝绸运来此地发卖也可,很多葡萄牙的商人如今正在疯狂地求购丝绸。”李三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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