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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第 66 章


 不愧是正儿八经的男主, 在自己家里吃个饭都挺胸直背,跟坐没坐相的阿宅完全不一样。


 牧沐早餐有吃鸡蛋的习惯,不管是水煮蛋还是荷包蛋, 不论做法, 总之是要吃个蛋。


 餐厅里坐着头会吃人的老虎, 牧沐有点不想出去跟他同桌吃饭。


 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正好弄个蛋。


 牧沐拉开冰箱,拿了颗鸡蛋出来。


 而后稍微迟疑了一下,又多拿了个蛋和一颗生姜。


 看得出来,秦煜城和原主在目前还是有在好好生活的, 不然冰箱里的食材也不会这么丰富。


 牧沐想着,又从储物柜里拿了红糖、枸杞和红枣出来。


 生姜切块, 跟剩下的材料一起下锅, 盖上盖开大火,煮十分钟。


 期间把两颗水煮蛋也给搞定了。


 秦煜城喝着粥,目光不自觉的被厨房的响动吸引过去。


 阳光让室内铺了金辉, 安宁的早晨能听到窗外的鸟鸣, 与锅碗碰撞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充斥着让人浑身酥软的人间烟火气。


 这声响, 让人不自觉的就联想起诸如:家、陪伴与爱之类的美好意象。


 这对秦煜城来说是很少见的景象。


 以前,从来都是他处理好了一切之后, 再去敲主卧的门,把牧沐叫起来。


 他从未看到过牧沐在厨房里这样熟练忙碌的模样。


 也很少看到牧沐这样顶着一头蓬松的乱发,匆匆忙忙的样子。


 但秦煜城没能从这景象之中汲取到多少温暖。


 在经历过背叛之后,如今再看到这番场面, 只显得尤为讽刺。


 秦煜城收回视线, 喝了口粥。


 牧沐对秦煜城的视线一无所觉。


 他把滚烫滚烫的两颗水煮蛋分开, 放进了装着冷水的两个碗里,转头关上火,把红糖姜水盛了出来。


 牧沐端着一个蛋和一碗红糖姜水出了厨房,把两个碗都放在了秦煜城面前。


 秦煜城抬眼看他。


 “红糖姜水。”牧沐干巴巴地,“你昨晚上在书房睡了,预防感冒。”


 他说完,不等秦煜城开口,转头回了厨房。


 秦煜城看着那碗红糖姜水,神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冷冷淡淡的,让人看不出情绪。


 牧沐端着自己那碗粥和蛋出来,发现秦煜城已经喝完了粥,正拿勺舀了一勺红糖姜水往嘴里送。


 牧沐看着餐厅里这张八人座的长方形餐桌,避开了秦煜城对面的位置,在离他最远的角落里坐下了。


 秦煜城没有反应。


 牧沐拿出水煮蛋,一边剥一边希望秦煜城能一直闭嘴闭到出门上班。


 创业嘛,肯定很忙,周末都不一定有什么空闲,更别说今天是工作日了。


 祈祷nia。


 牧沐是个非常认真负责的干饭人。


 他妈以身作则,耳提面命,吃多少饭煮多少米,宁愿少做点也不可以浪费。


 以至于牧沐吃饭的时候尤其沉浸认真。


 秦煜城的目光落在牧沐剥鸡蛋的手上,对方的手指纤长白皙,骨节分明,用更具象一点的形容,就是这是一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秦煜城的记忆里,牧沐一向是能避免做家务就避免的——这个骗子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借口,让他心软,让他心甘情愿的去为他做那些事情。


 所以牧沐的手一直都细嫩滑腻得如同婴儿。


 而如今,这双手虽然隔着一段距离让他看不太清晰,但在温柔的朝阳下白得通透,手上婚戒的火彩落在手指上,漂亮得不像话。


 秦煜城挪开了视线。


 阿宅全然不知。


 他常做家务和手工,手上细小的伤疤和茧子就没少过,不过这些瑕疵在一双本就非常漂亮的手上并不显得狰狞,反而有了另一种味道的美丽。


 他对这些习以为常,于是觉得原主的手应该也是如此——只要经常做家务,手大概都是这样的吧。


 不了解有钱人世界的阿宅理所当然的这样想着。


 牧沐吃掉了鸡蛋,因为秦煜城一直没有别的突发状况而喜滋滋地喝起了粥。


 秦煜城喝完了红糖姜水,额头因为生姜与热汤而冒出了一层细汗。


 他放下碗和勺,指尖点了点桌面,发出“哒哒”两声。


 牧沐抱着碗,警觉抬头。


 秦煜城有那么一瞬间,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只抱着松果警惕天敌的松鼠。


 牧沐放下碗:“?”


 秦煜城问:“今天什么安排?”


 牧沐:“……?”


 牧沐惊了。


 这问题没头没脑的,让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什么安排?谁安排?安排什么?


 怎么?难不成原主本来还兼职秦煜城的秘书吗?!


 这么一想好像也说得过去,如果不是在事业上有所参与,也不至于能把对方的财产转移得一干二净。


 总不能是秦煜城傻不愣登,对原主信任到所有银.行.卡和资产材料都上缴吧?


 那得是什么绝世好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牧沐脑子里警报“呜啦啦”的响了起来。


 完蛋了。


 他根本不知道秦煜城的日常安排!


 原主的手机里也没有这种东西的记录啊!


 别说日程安排了,就是原主的账单他都往前翻了半年,一点工资收入都没有。


 牧沐当场傻住,疯狂回忆原主手机备忘录里的内容。


 可恶!


 没有!根本没有!


 狗屎作者也半点没提过这个设定!


 秦煜城看着愣住的牧沐,轻嗤。


 他以前从来不去过问牧沐的事情,将自己所有的、最纯粹的信任交付给了对方,不论是资产还是生活,他都给了对方最大限度的自由。


 结果呢?结果只是成了一个被人骗得团团转的小丑罢了。


 看看牧沐的反应吧,他身为合法丈夫,只是问一句对方今天的安排,牧沐就惊讶到这种地步,足以见他先前的纵容有多离谱。


 秦煜城面无表情,再一次敲了敲桌面,问:“你今天有什么安排?”


 他这次加上了主语,牧沐瞬间就松了一大口气。


 他就说嘛,原主的账单里根本没有工资收入——应该说,他连入账记录都很少,应该是没有工作的才对!


 牧沐开口:“准备去……”话到一半顿了片刻,才接上,“准备去逛逛街。”


 秦煜城察觉到了他那一瞬间的停顿,心中不由冷哼,对以前的自己嘲讽更甚。


 ——看啊,秦煜城,这个该死的骗子这么早就在欺骗你了。


 牧沐见秦煜城不再提问,放下了心,继续埋头干饭。


 他今天准备去周围逛逛,熟悉一下环境,顺便去找找有没有旧货市场。但是旧货市场这个目标实在太明确了,牧沐怕跟原主的人设不符,所以话到嘴边才改了口。


 自认为应对得非常完美的阿宅喝完了粥,发现秦煜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餐厅,去洗澡了。


 而他甚至在走前,还把自己的餐具洗干净放上了碗架。


 牧沐愣了一下,也飞速洗完了碗,回了房间。


 牧沐不知道原主什么毛病,衣帽间里几乎全都是裙子,还都是以那种包裹得非常严实的半袖淑女长裙为主。


 可能是怕暴露假胸和小牧沐吧。


 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搞点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呢?!


 阿宅简直不能理解。


 正在他面对着衣帽间陷入沉思的时候,牧沐听到了电梯“叮”的声响。


 秦煜城出门了。


 牧沐面对着一衣柜的裙子,扶了扶自己的假胸,叹气。


 没办法了,先凑活穿着吧,等会儿就出去逛逛快销服装店,弄一身便宜简单的衣服。


 牧沐拿了件半袖米色长裙,看着镜子里乱七八糟的头发,梳了梳老半晌,发现额前的那一撮刘海真的非常叛逆。


 牧沐对着镜子看着歪七扭八的刘海,转头摸出手机开始求助网络。


 当牧沐照着小蓝书里的空气刘海教程,研究明白了梳妆台上那些道具的用处,并把刘海打理好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


 牧沐手里拿着铁刘海喷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对所有漂亮女生肃然起敬。


 我的天呢。


 当美女也太艰辛了!


 这么一想,原主为了骗秦煜城真的付出了很多!


 光凭这一梳妆台的美容护肤美发用具,牧沐就深觉秦煜城被原主骗到真的不冤。


 不能怪秦煜城脑子不好,这真的是敌方过于努力。


 牧沐唏嘘。


 他收拾好梳妆台,摸了摸脖子。


 他的喉结并不明显,可仰起头时还是能看到起伏。


 虽然有的女生也会有相对明显的喉结,但出于心虚,牧沐还是去饰品柜里找个同色系的颈饰。


 看饰品柜里琳琅满目的颈饰就知道了,原主也挺心虚的。


 牧沐看了一眼手上的婚戒,担心意外弄丢,干脆摘下来放进了梳妆台上的戒指盒里。


 他拿上手机,顺手往腰侧一摸,发现没口袋后又凝固了一瞬,转头去衣帽间取包。


 妈的。


 这就是女孩子的世界吗!


 出门前竟然要做这么多准备,恐怖如斯!


 牧沐拎着包,看着窗外已经不能称之为朝阳的日光,突然无比庆幸自己是个男的。


 太难了,当女孩子也太难了!


 换个性别人生的困难程度简直瞬间拔升好几倍!


 牧沐的庆幸一直持续到他打开鞋柜试图寻找一双平底鞋为止。


 我庆幸个屁。


 现在遭受这种苦难的可是我本人。


 牧沐木着一张脸拎出了昨天的坡跟凉鞋。


 谁能想到,这竟然是整个鞋柜里底最低的一双!?


 哇靠,女装到这种地步已经是一种有病的程度了吧!


 牧沐骂骂咧咧的穿上鞋出了门。


 他准备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物价,为自己以后脱离秦煜城、脱离原主本来的身份做一些初步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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