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文学 > 美貌令我无所畏惧 > 灵与肉(残缺的灵魂,会有人来填满...)

灵与肉(残缺的灵魂,会有人来填满...)


 第四十二章


 目送宣月消失在电梯门后, 阿皓笑笑,转身离开。


 他只穿了件棒球服,在冬夜显得过分单薄了。走出住院大楼, 有风迎面吹来, 他拢了拢衣服, 吹了声口哨。


 男人嘛, 冷一点不碍事,只要心是热的。


 他没想到那个酒吧里仅有一面之缘的姑娘会出现在沧县,更没想到他们的亲人会在同一时间进入医院。


 刚才在对面的便民超市里, 他正给阿婆买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 忽然听见一声“欢迎光临”的电子音,回头一看, 就看见一个垂着脑袋心事重重往前走的身影。


 倒也没多想, 他继续寻找指甲刀。


 只是绕过一只货架,两只货架,那个身影又映入眼帘。


 她踮着脚尖, 努力去够货架顶层的切片面包,试了好几次都没拿到。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 但光看那只倔强的后脑勺也能看出她的不服输。


 头发乌黑, 在白炽灯下泛起漂亮的光泽, 松松散散挽在脑后。


 她够了几下没够着,居然还原地起跳了。


 阿皓有些好笑, 走到她身后, 替她拿了袋面包。


 “还要吗?”


 后脑勺的主人很惊讶,倏地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的一瞬间,阿皓也怔了怔。


 是她?


 大概一个多月之前, 那个在酒吧来要黑桃A的姑娘。


 做他这一行,常年在酒精里泡着,身边充斥着形形色色热爱灯红酒绿的人。阿皓走到哪里都有人称呼他一声皓哥,姑娘们也总是娇滴滴攀住他的肩,想从他这里讨杯酒喝。


 阿皓很大方,她们要,他就给。


 人在江湖嘛。


 可见惯了那些或谄媚讨好,或另有所图,或贪慕权势,或俗不可耐的浓妆艳抹,他在某天夜里遇见一个特别的姑娘。


 她不肯告诉他自己叫什么,还非要他开瓶黑桃A。


 阿皓打从一开始就看出她的不待见了。


 她冲他笑得很可爱,但眼里全是不耐烦,目的性极强。


 她压根不是这里的人。


 这里的人热爱酒精带来的刺激,眼里充满渴望,而她生涩又稚气地挥霍着她的美貌,更像个过家家的小孩子。


 像是一只外来的金丝雀落在枝头上,她倒是很平易近人地学一群鹦鹉说话,但其实每一声都格格不入,可爱又可笑。


 阿皓逗了她一会儿,素来大方的他偏偏不给她开黑桃A,最后还莫名其妙给了她一只瓶子,只因为她说要拿回去跟人显摆。


 一早说好他用酒瓶换她的名字,万万没想到这是个机灵的小骗子。


 “我叫Mn。”她理直气壮地说,“你又没说必须讲中文名。”


 她留在“药”里的最后一个笑容是真心诚意的,带着狡黠的目的得逞的小小得意。


 阿皓当时愣了一下,再想说什么,她已经拿着战利品溜出了酒吧。


 时隔一个多月,再回忆起当夜的场景,才发现一帧一格都还历历在目。在充斥着食物味道的便民超市里,阿皓见到了当日的金丝雀。


 她瞪大了眼睛,说:“是你?”


 ……


 阿皓望着近在咫尺的医院大门,吹着冷风,低低地笑起来。


 故乡遇他知,像部电影。


 就好像她讨酒喝的那天说过的那句台词:“世界上有那么多城镇,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你却偏偏走进我的。”


 《卡萨布兰卡》。


 她当时说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家酒吧差不多算是他的。所以这句台词格外应景。


 而今,她又走到了沧县,来到他面前。


 阿皓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她坐在长椅上讲往事时闷闷不乐的声音,他一向是个警惕性很高的人,却因为今晚的奇遇仿佛喝了酒一般微醺。


 踏出医院大门的那一瞬,从四面八方涌起急促的脚步声。


 阿皓心中一凛,转身想跑,却为时已晚。


 红蓝|灯交织不断,无数穿警服的人冲上来,有人反剪住他的手,有人把他的侧脸往引擎盖上重重一摁,有人亮证件,有人打电话。


 阿皓只挣扎了一瞬,就安安静静任人宰割了。


 “我们是沧县刑警大队的。崔明皓,现在有一起袭警案和加油站抢劫案,警方怀疑你参与其中。麻烦你跟我们回警局一趟,协助调查。”


 阿皓笑了笑,模样虽然狼狈,但眼里有奇异的冷静。


 他的脸还贴在冷冰冰的车盖上,声音却很礼貌:“没问题,我一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能协助警察办案是我的荣幸。”


 对方:“……”


 “不过阿Sir,我一不反抗,二不逃跑,你们确定要这么暴力执法?”


 “这就暴力执法了?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不得已而为之,你见谅。”对方很生硬,见他确实没有要跑的意思,使了个眼神,让人把他推搡进一辆警车。


 阿皓钻进车里的那一刻,回头看医院,心里想的却是,好在她没看见。


 他侧头望窗外,天边有一轮明月。


 今夜月明如水,夜色温柔,只是最后一刻有点煞风景。


 ——


 林长野把宣月带去的那栋平房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了,大门上的铁锁都蒙了层灰,锁眼还生锈了。


 宣月问:“这是什么地方?”


 “张家村。”


 林长野从包里拿出钥匙,捅了几下锁眼,没捅开,干脆从一旁的田里找了块石头,几下把生锈的铁锁给砸开了。


 宣月吓一跳,问:“警察还能擅闯民宅?”


 “如果闯的是自己家的话,问题不大。”


 “什么意思?”宣月愣得张大了嘴,“这是你家?”


 下一秒,她困惑地说:“不对啊,我明明记得你就是平城本地人,你爸爸是警察,你们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市中心的老房子里——”


 “看不出,你对我的事这么门儿清。”林长野扔了石头,哗啦啦把铁锁摘掉,扔在地上。


 宣月咳嗽一声,说:“是宏立城八卦,有事没事就给我科普……”


 “是吗?”林长野很配合,也不说破,试着退了推门。


 一声闷响,两扇木门被他推开了,一阵灰尘簌簌落下,宣月忍不住捂嘴。


 林长野的黑色皮衣上都蒙了层灰,是太久没人开门,从门框周围落下来的粉末。


 他伸手在墙边摸索一阵,回忆开关的方位,好不容易摸到了,摁了几下灯都没亮,不知道是灯丝烧了还是屋内没有供电了。


 最后只能拿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点亮,照亮了四方一小圈范围。


 借着微弱的光线,宣月看见墙上贴着泛黄的年画,屋内有张老旧的沙发,一张斑驳的八仙桌。


 下一秒,林长野把打火机递给她:“帮我拿一下。”


 她接过来,“你要干什么?”


 “换灯泡。”


 林长野轻车熟路走到墙边一只斗柜前,他记得最下层有放一些日常用品,摸索一阵还真找到一只新灯泡。


 那张八仙桌被搬到屋子中央,他踩了上去,一边叫宣月“举高点”,一边换灯泡。


 大概有过了半分钟,他重新跳下来,摁亮墙边的开关。


 暖黄色的光线从头顶洒落,照亮了整间屋子。


 他在这里生活过几个月,从早到晚扮演着一个叫做步归的人,接受步归的一切,就好像往身体里塞入另一个灵魂。


 他和每一个村民打招呼。


 “我是步归。”


 村民们都很诧异:“你是步老头的什么人?”


 林长野回答说:“我是他孙子。”


 这间平房是步老头的房子,那年春天步老头离世了,房子就一直空着。


 村民们都知道步老头是个酒鬼,年轻的时候有个妻子,还有个儿子,可惜三十几年前就被他打跑了。


 如今步归回来了,大家才知道他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他回到故乡,继承了爷爷的房子和田地。


 “你们一家人不是在外地待的好好的?怎么你回来种田了?”


 步归含糊不清,不肯多说,后来村里办喜事丧事,也通知他去参加,多喝两杯酒他才打开话头。


 原来步归去当了几年兵,后来因为脾气不好,和教官起了冲突,被记了大过,赶出了部队。


 大家在暗地里窃窃私语:“步家怎么尽出败家子啊?”


 “是啊,白瞎了这副好长相。”


 “你还别说,他刚回来,我看他沉默寡言,做事手脚利落,还以为他是个老实人,想替他和我侄女做媒咧。”


 “你可别,步老头喝酒喝得那么凶,这个孙子不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他。万一跟他爷爷一样喝醉了打人,你侄女可就惨了。”


 在村民的唏嘘声里,步归就这么住回了爷爷家中。


 ……


 林长野拿了块抹布,抹了两遍,旧沙发才勉强能坐人。


 好在宣月不拘小节,说:“没事,反正我这身也是便宜货,扔洗衣机洗一洗就干净了。”


 她坐在沙发上,出神地听着林长野的故事。


 “直接编好了档案就去卧底不行吗?为什么非要现场住过来呢?”


 “因为那不是一般的罪犯,是大毒枭,是东南亚最大的犯罪团伙头目之一。”林长野坐在她旁边,“宣月,你把犯罪分子想得太简单了。他们不是街上的小偷、骗子,也不是精明的传销分子,是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的亡命之徒。要想取得他们的信任,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实打实的人际关系网是不行的。”


 “他们大老远从东南亚跑回来查你?”


 “是。”


 “后来呢?他们相信你是步归了吗?”


 “相信了。”


 不止相信了,还和他有了过命的交情。


 林长野慢慢地回忆着那一年的种种,一点点说给宣月听。


 他和屠辛从湄公河上成功逃脱后,在老挝的乡下养好了伤。老挝的一年四季都是夏天,炎炎夏日,他们一起坐在稻田边上吃西瓜。


 屠辛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兄弟,咱们以后一起干大事,一起赚大钱!”


 林长野笑笑,说:“我没有那么大本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


 屠辛拿起一只西瓜,往地上一嗑,砸成了好几瓣,递了一瓣给他,“那你有什么愿望吗?”


 “吃饱喝好,睡个安稳觉。”


 “嘁,这也太没种了,换一个远大一点的!”


 “那就——”林长野凝神想了想,说,“赚多一点钱,买辆好点的车,开回村里耀武扬威吧。”


 屠辛哈哈大笑,说:“瞧你这点出息!”


 “屠哥你不知道,他们都看不起我。”


 “为什么看不起你?因为你爷爷是个酒鬼?因为你被部队开除?”


 彼时,屠辛已经查清了步归的过往,他们住在乡下养伤期间,他可一点也没闲着。派出去的爪牙一拨又一拨,黑白两道都有人,把这个叫“步归”的人摸了个底朝天。


 是,他们确实是生死之交,但屠辛生性多疑,干这一行的有今天没明天的,总不能个个从天而降的空降兵他都毫无防备,全心全意地当人是兄弟。


 果不其然,林长野听了这句,霍得抬起头看着屠辛。


 屠辛拍拍他的肩,说:“兄弟别见怪,我只是警惕了点,实在是经历这么多,不得不多心啊。不过你放心,既然我都这么开门见山跟你聊开了,就表示我已经信任你了,咱俩以后就是拜把子的兄弟,有我一碗饭,就绝对不会饿着你。”


 林长野把西瓜皮扔进田里,扯扯嘴角说:“不用给我饭,给我辆好车吧,衣锦还乡。”


 “那没问题。说吧,你喜欢什么车?”


 “奔驰。”


 “别啊,奔驰多土,咱要冲着那种全球限量的跑车去,一辆能把你们一个村儿都买下来。”


 两人一同笑起来。


 后来他们刀尖舔血,一次一次把那回湄公河上被屠辛的死对头拿走的生意全部抢了回来。


 屠辛带老婆孩子给他认识,抱着小女儿一边笑一边指指林长野:“叫干爹。”


 小姑娘在东南亚长大,撒丫子乱跑,皮肤晒得黝黑,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开口却是,“哥哥!”


 “臭妮子,叫什么哥哥啊,辈分乱了!”


 “爸爸有大胡子,是大人。他没有胡子,还长得这么好看,是哥哥。”


 屠辛哈哈大笑,揪了揪孩子的耳朵,说:“没大没小,这是干爹,记住了!”


 林长野抱过那个小丫头。


 他吃过阿嫂做的饭。


 很多个夜里,屠辛的家中点起昏黄的灯,一家人和他坐在同一张桌上,他们闲话家常,说着过去,说着未来。


 如果外面的大片土地里种植的不是罂|粟,如果屠辛做的是正经生意,而不是毒|品生意,他们本该是好兄弟。


 阿嫂笑着说:“我们阿归生得这么好看,得给他找个漂亮的媳妇儿。”


 屠辛说:“别提了,你不知道这村子里多少小姑娘成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跑,地也不种了。”


 林长野听见最后那一句时,目光微微一动。


 阿嫂:“那不行,村里的姑娘委屈他了。”


 “长期在这边是挺寂寞的,有个把个姑娘陪陪也好,真找媳妇儿,还是要找咱们中国人。这儿的姑娘脑子太简单。”


 阿嫂啐他一口:“少带坏阿归。就你花心,不爱人家姑娘还能让人家陪一陪——”


 “我就说说而已,我可没出去拈花惹草。”


 其实这一行逢场作戏也有不少,阿嫂知道屠辛也有情人,但她不能强求太多。她知道进了这间屋子,屠辛是她的丈夫,全心全意保护她和女儿。


 那些时日里,林长野做着步归,践行他教给宣月的一切卧底准则。


 “用真心换真心。”


 “你说的每一个字,都要先说服自己,说服了自己,别人才会相信。”


 “你要记住你的情意是真的,你的爱恨是真的,午夜梦回时,都绝对不能想起自己的名字,因为梦里吐真言。”


 ……


 宣月怔怔地问:“那要是时间太久,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呢?”


 林长野侧头看着她,用手轻轻碰了碰她的额头,“你的姓名不在这里。”


 下一秒,手指轻轻地移到她的胸口,没有触上去,只指在心脏的位置,“要刻在这里。”


 他讲了那些年的故事,和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收尾行动,说到手腕被人砍断时,宣月瑟缩了一下,忽然伸手拉过他的右手,小心翼翼掀起护腕。


 深棕色的肉痕仍在,她仿佛亲眼看见了那一幕鲜血淋漓的场景。


 “痛吗?”她问出了很蠢的问题。


 林长野摇头:“已经过去了。”


 宣月垂眸看着疤痕,轻轻地用手碰了碰,林长野浑身一震,不动声色抽回手,声音都低哑了几分,“……下次别这么做了。”


 “怎么了?”宣月不明就里抬起头来。


 他别开脸,不说话,呼吸却有些沉重。


 步归的故事从他回国的那一日就成了绝密档案,在警方的资料里,步归已经和屠辛一同死在了老挝,死在了湄公河畔。


 除了省厅的几位大人物和与他共同卧底过的老张,没有人知道步归的存在。


 这是时隔多年后,林长野第一次与人说起步归这个名字。


 宣月静静地听着那些惊涛骇浪的过去,身边的人言语简洁,更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惊心动魄从他口中说出来,也变成了平淡的一日三餐。


 她问:“那后来那个村子里的人呢?”


 林长野沉默许久,才回答说:“不知道。”


 “不知道?”


 “他们世代种植罂|粟为生,除了这件事,什么也不会。没有读过书,没有踏出过村庄,和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


 他们不是中国人,警方没有义务去帮他们。


 老挝落后又贫穷,政府也无暇关心那群人。


 捣毁毒|品堡垒那日,警方一把火点燃了罂|粟,大火烧了好几日,直到艳丽的花朵尽数凋零,直到整个村子化为焦土。


 在罪恶之源被烧光的同时,村子里的房屋也烧毁了。


 警方以为把他们的事移交给老挝政府,就会有人负责转移人员。


 而老挝政府认为只要警方走了,毒|品老巢没有了,这件事就告一段落。


 后来那群人无家可归,四处漂流,再后来,是生是死,林长野通通不知道。


 “偶尔午夜梦回我会想,捣毁了屠辛的毒|品王国对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好事,但对那个村庄里的几百口人来说却是灭顶之灾。”


 “我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这身警服,也对得起林长野。”


 “唯独对不起那群人,对不起屠辛,对不起步归。”


 林长野的眼睛里有夜色一样浓稠到化不开的凄苦。


 在这寂静的长夜里,宣月慢慢地握住他的手,把他有些凉的手心贴在自己发烫的面颊上。


 她轻声说:“你做的是好事。”


 林长野摇摇头,转手轻轻摸了摸她柔顺的黑发,“宣月,卧底是什么?是豁出了性命,踏上一条永远无法归来的路。他们都以为我回来了,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纵使归来,灵魂也变得残缺不全。”


 接受任务的那一天,一个叫步归的灵魂硬生生被人塞进了他的身体里。


 可是回来的那一天,这具躯壳里却只有林长野。


 那步归呢?


 属于步归的一年又四个月里,那四百八十七天里见过的人与事,经历的爱与恨,如果真的能随着档案一起消失在老挝就好了。


 可他们只是销毁了档案,却没有抽走他的回忆。


 后来的很多个梦里,他都会梦见有人叫着他的名字,叫他阿归,阿归。


 “我会梦见阿嫂,她抱着妞妞问我,今天的饭好吃吗?下一句却是哭着质问我,为什么出卖她。”


 “我梦见我和屠辛一起坐在瓜田上,一人捧只西瓜,我说要买辆大奔,他笑我是土狗,不懂跑车。”


 “我梦见村头的一个扎两条辫子的姑娘,总是跟在我后头脸红红地叫我上她家吃饭。”


 “我梦见……”


 他梦见后来的后来,所有人都静静地站在那漫天大火里望着他,目送他远去,把他们留在无尽的虚空里。


 林长野紧咬牙关,不让酸涩的眼眶落下泪来。


 宣月紧紧抱住他,呜咽着说:“别说了,别说了……”


 他慢慢地低下头来,看着怀里这个纤细柔弱的姑娘,轻声问:“宣月,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不让你去做卧底了吗?”


 宣月仰起头,眼里有热意,“我知道,我都知道。”


 “那你还去吗?”


 “去。”她慢慢地说,“你说过,我是天上飞的鸟,不该在笼子里被关起来。”


 “即便这是条不归路?”


 “即便这是条不归路。”


 那个姑娘笑起来,擦掉眼泪,把脸贴在他的胸口,闭上眼睛小声说:“林长野,我相信一件事。”


 “什么事?”


 “残缺的灵魂,会有人来填满的。”


 百-度-搜-醋-=溜=-儿-=文=-学,最快追,更新最快


 又换域名了,原因是被攻击了。旧地址马上关闭,抢先请到c>l>e>w>x>c点卡目(去掉>),一定要收藏到收藏夹。  

(http://www.ccfang.cc/novel/B85KK34cC4L.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ccfang.cc。书房文学手机版阅读网址:http://m.ccfa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