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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丰三娘

第十一章 丰三娘

“方岳,你在干什么?”

耿大叔推开院门,看见方岳正趴在院子的草丛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什么,不禁奇道。

原来他头一天又打了一头野猪,今早要到城里卖掉,想起方岳被方家放了好几天假,却一直没有露面,心里惦念着,便扛着已经扒皮净肚的两片野猪肉找来看看。

“两只蚂蚁打架,没想到还挺有趣。”方岳笑嘻嘻的抬起了头。

看着方岳蓬头垢面,似乎好久没有梳洗过的面孔,耿大叔一愣,走上前道:“发生了什么事?怎么我觉得你和前些日子有些不一样了,具体的却又说不上来。”

方岳看到他肩扛着两片猪肉,一拍头道:“嗨,耿大叔,你这要去哪?”

“去趟麦叶城。”

“我和你一起去,这几天闷得我够呛。”

话是这么说,方岳可一点没有闷的感觉。

他在家呆了整整七天。这七天里他除了每天去姑姑的坟地呆上一个下午,其余时间皆回到院子里修练从羊皮卷上得来的莫名武技,甚至连去山上找黑子都略了去,风雨不缀。

现在,连他都不晓得自己究竟进境到了何种程度,昨晚又练了一个通宵,当天亮之时,不但不觉犯困,竟觉精神从未有过的震硕。

按照当地的习俗,守灵七天恰好是一个周期,他原本打算今天就回方家上工,耿大叔的到来让他改变了主意。他还有两张兔皮没卖出去呢。

耿大叔上下打量着方岳,微皱眉头道:“方岳,你身上怎么有股子怪味,掉臭水沟里了吧?”

方岳似乎刚刚发现自己有些狼狈的模样,有些窘迫地笑笑,到深井打上一桶水,也不避讳,就在院子里洗了脸和身子,换了一身寻常的衣服,又找出一根布绳,系在额头之上,束住披散的长发。

一切准备停当,临出门前,又把自制的长弓背上,挂上箭壶。他当然也没忘记那两张雪兔皮,随意地束在腰带上。

“方岳,你这是干嘛?又是弓又是箭,咱们这是进城,又不是去打猎。”耿大叔笑道。

“如果回来得早,我还要再去猎两只。”方岳拍拍身上的雪兔皮。

两人出了村口踏上一条向东的小道走去。

这座村子也没有几户人家,加上居住的零零散散,这一路上到倒碰上几个人。

耿大叔瞥了一眼雪兔皮道:“方岳,你的箭术是我教的,所以我清楚得很。以雪兔的速度,你想射它对眼穿还力有未逮,这兔皮上面也没有箭孔,你到底是怎么抓的?”

不知为什么 ,方岳不愿说出黑子的事,即便对姑姑和耿大叔也不行。

“耿大叔,咱们做个交换?”

“交换?什么交换?”

“你告诉我巨乞部落的事,我就告诉你我抓雪兔的秘密。”

耿大叔叹口气,不再言声。

方岳心里暗笑,伸手接过耿大叔挂在肩上的两片野猪肉道:“让我来吧。”

两人不再说话,闷头赶路。

耿大叔四十出头的年纪,体型粗壮,但其走起路来所展现的矫捷和灵巧,丝毫不逊于大多数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方岳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以前他们也曾一起进过城,方岳勉强能跟上耿大叔的步速,但今天他却发觉,耿大叔走路似乎比以往快了一线。当他感觉吃力之时,下意识地将心神沉浸在丹田之中。

此时他的丹田暖暖柔柔的一团,就像隆冬之际在怀里揣了个暖宝。不仅是丹田,身上另外十二处姑且叫做穴位的地方,亦有一团热气。随着他的心神晋入,十三处热气化为热流,缓缓连在一起流淌。

正因为如此,他的上半身霎时便如无物般轻松异常,双腿还是原来的一双腿,没有重物的负累,速度自然而然加快了很多。

他在比照着走在前面的耿大叔,耿大叔同样也在暗地里观察着他。

越走耿大叔的心里越加惊讶,他现在已经接近平时两倍的速度,虽然这不是他的极限,但对方越来说应该难以承受才是,何况他的身上还扛着近一百多斤的重物。

然而方岳的脸上平静如初,只是眼帘下垂,似在思索着什么。

第十一章 丰三娘

两个人竞赛似地一路走来,四五十多里的山路,只用了平时一半的时间,麦叶城便遥遥在望。

两人从西门入城。西门是方氏家族的管辖范围。

顺着西大街走不多远,耿大叔领头向右折去,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了共管区。在一间山货铺子,耿大叔将野猪出手。这家铺子是耿大叔的老主顾,豪爽地付了九枚银币。

“去喝一杯?”

方岳有些受宠若惊。以前耿大叔带他来此,卖过山货,总是独自找地方喝酒,让他自行便宜行事。对于这次意外送上门的好事,自是忙不迭地答应了。

他们去的那家酒馆,与山货铺子相隔不远,位于相邻的一条街上。

因离正午还有一段时间,酒馆内显得冷冷清清,有一多半的椅子还倒扣在桌子上。

两人捡了靠窗的一个角落里坐下,耿大叔掏出两枚铜币,随手甩在桌子上,喊了一句“三娘,两杯大麦酒。”

话音方落,高高的柜台后面响起清脆的回应,接着转出一位涂红抹绿、体态丰腴的少妇,手里变戏法似得多出两大杯装满大麦酒的陶杯。

“老耿,今天来的这么早哦。”少妇把酒杯放到桌子上,笑吟吟说道。

耿大叔“唔”了一声,举起杯子灌下了一口。

方岳也不客气,亦啜饮起来。

这种大麦酒,方岳也喝过,和前世非常普及的啤酒,在制作原料和工艺方面极其近似,且成酒的颜色和味道也非常相似,只是口感较为粗糙,浓烈上要醇厚得多,套句前世的话,就是酒精度数要高一些。

放下杯子,方岳才发觉送酒的少妇并未离开,而是站在旁边颇感兴趣地看着他,不由有些赫然。

“他是方岳。”

耿大叔简单地介绍了一句,便继续灌他的酒。

“方岳嘛,我姓丰,你叫我三娘就行。第一次看见你来哦。”她倒是大方得紧。

方岳道:“以前我想来,耿大叔不让。”

“哦?”丰三娘看到方岳背着的长弓,眼睛一亮,“方岳小哥也会射箭?”

方岳道:“我背这个也就是装装门面,和射箭没什么关系。”

丰三娘“噗嗤”一笑,看了耿大叔一眼道:“你们慢慢喝吧。”

说着,收起桌子上的铜币,扭着腰肢走了回去。

“耿大叔,你们很熟吗?”

耿大叔原本话就不多,方岳只好没话找话问道。

“我经常来,不熟也熟了。”

其实方岳很想套套巨乞部落的事,耿大叔越是隐瞒,他越是感兴趣。但看到更大叔不愿说话的样子,知道问也是白问,只好将要出口的话咽了回去。

两人闷闷喝光了杯中的大麦酒,耿大叔方问道:“你和我一块儿回去吗?”

方岳拍拍拴在腰带上的雪兔皮道:“我这个还没卖出去呢。”

耿大叔道:“刚才你怎么不卖给山货铺?”

方岳笑道:“我准备到集市上卖个好价钱。”

耿大叔不再勉强,喝光了杯中酒,抹了一下站在胡子上的酒沫子,站起身来道:“那我先回去了,你自己小心点。”

言毕,不理方越的反应,转身推门离去。

方岳早已习惯耿大叔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毫不拖泥带水的习性,也不以为意。转头却看到丰三娘从柜台后面探出头来,看着方岳先是一笑,接着又冲耿大叔的背影偷偷做了个俏皮的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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