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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不可思议


 “咳咳…”


 “只有吉他伴奏的话单调很多,听起来可能会差点意思…”


 表演完。


 方世勋发现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多了一丝诧异。


 那是一种很突然反差的感觉。


 好比你突然吃了一坨屎之后,发现味道竟然还挺不错。


 此时的陈玉就都些许怀疑自己的评鉴能力了,明明很一般甚至看起来有些幼稚的歌词唱出来竟然还很有一番感觉。


 嗯?


 怎么说呢?


 刚开始,这啥玩意?玩尬?


 听一会儿,有点意思,还行!


 最后到高潮部分,画个彩虹,再画个龙,内心竟然不自觉地跟上节奏。


 这就是它的魅力。


 陈玉一个新时代的文艺女青年竟然也喜欢这种土嗨歌曲。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一部分散装的粤市方言话。


 其实这个世界~


 还是土嗨比较多的。


 因为!


 现实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而已,没有太过高雅的情操。


 …


 “勋哥~”


 “挺好听的。”


 “嗯…非常非常有意思,其实一开始我是觉得这歌的词写得有点傻X和幼稚来着!”


 眼下。


 陈玉不停叨叨道。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会写歌曲、甚至还写得不错的人肯定会惊讶。


 别看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唱歌和玩音乐,可是真正有创作能力的人却少之又少。


 至于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人那更是万中无一。


 这个玩意可不是那么容易!


 除开少数天赋异凛的天才或者大佬之外,很多业内专业人士甚至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创作出一两首好的作品。


 如今华国乐坛内比较出名的创作人也就那一小戳。


 近年出了一个音乐鬼才。


 周俊嵩!


 他已经创作了一百多首歌曲,真正能大火的也就十来首。


 不过就算如此也奠定了他在华国乐坛极高的地位。


 甚至一度被业内众多大佬称为乐坛近十年来最具天赋的音乐人。


 “……”


 方世勋前世是一个网络翻唱歌手,甚至可以说生命中都离不开音乐。


 谈不上是梦想。


 只是一开始单纯的喜欢到后来谋生过日子。


 对于音乐他也有着自己不一样的经历感悟和看法。


 “嘻嘻~”


 “勋哥,要不你把其他的也唱一遍,我都帮你试听一下…”


 听了这首《野狼disco》之后,陈玉对于另外三首是更加好奇和感兴趣。


 现在最差的都能唱得不错。


 那其他歌曲是不是应该会更加好才对!


 …


 “……”


 “嗯…有首是给女生唱的。”


 方世勋倒也没拒绝。


 刚才在妹子面前装了一波逼,结果证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一样会喜欢前世的作品。


 至于另外三首歌。


 哪怕全部唱一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就当练练嗓子。


 “啊?”


 “女生??”


 “是不是写给哪个漂亮女孩…”


 说到这里。


 陈玉也不由地有些羡慕吃味。


 当然。


 这也只是一种本能的内心想法而已,并不代表着她对方世勋有什么想法。


 毕竟能有一个男生给女生写歌总归是件浪漫的事情。


 “呃…”


 “没~随便写的。”


 方世勋摇了摇头。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创者,哪来那么多背景感悟。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把每一首歌唱出属于自己的东西,给它赋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许这才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的。


 “哦哦。”


 “勋歌~”


 “那…可以开始了嘛?”


 “嗯。”


 陈玉点了点头。


 最后竟然还有些央求撒娇。


 …


 叮咚~


 清脆的声音。


 方世勋那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表现出来的技巧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使劲刷吉他的熟练度。


 水平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


 一想到你我就


 Wu


 空恨别梦久


 Wu


 烧去纸灰埋烟柳


 于鲜活的枝丫


 凋零下的无暇


 是收获谜底的代价


 余晖沾上远行人的发


 …


 一阵女声传来。


 娇柔。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惊讶懵逼的样子。


 有点不可思议!


 女音?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天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说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


 一想到你我就


 Wu


 恨情不寿总于苦海囚


 Wu


 新翠徒留落花影中游


 Wu


 相思无用才笑山盟旧


 Wu


 ……


 紧接着。


 GIAO潮来临。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到很多人的喜爱。


 本身就是挺偏古风的风格,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女文艺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并不是一首经典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流行歌罢了,终究只能红一时而已。


 不过!


 它具备流行歌的好听!


 这是歌曲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新时代年轻人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野狼disco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认为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古风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无趣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


 “啪啪啪!”


 “勋哥~”


 “太好听!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陈玉一脸央求的神情道。


 能让大明星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的确是件很难得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更帅!


 现在听一遍还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循环再听。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心里就会想再听一遍。


 现在陈玉听完这首《芒种》之后立马就再次央求方世勋再来一遍。


 因为这歌她真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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