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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网球比赛(求收藏*求投资*求推荐票)


 “网球你也会?”


 林默看向热身的叶子沫。


 叶子沫微微颔首,谦虚道:“一点点。”


 随后,小菊来了一个漂亮的发球。


 这个球的速度,直接让观众沸腾了。


 不少会网球的同学一眼就看出来,这绝对是专业水准,平常人根本接不住。


 就连李奇也惊住了。


 小菊原来这么厉害?我为我刚刚的轻视道歉。


 糟糕,林默似乎到了威胁,这颗球瞄准了自己的脸。


 怎么办,要用脸接住吗?


 还是有嘴叼?


 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林默举起网球拍,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电光火石之间,叶子沫的身影出现,稳稳接住了网球,并漂亮的打了回去,


 网球在空中旋转,飞到小菊的面前。


 双打正式开始了。


 然而林默和李奇仿佛都变成了衬托叶子沫和小菊的绿叶。


 他们完全不是对手,只能看两人专业级别的对决。


 观众席不时发出掌声和欢呼声。


 “子沫酱好厉害!”


 “那个少女是谁,也很棒的样子?”


 小菊这个怪力少女硬接了十几发叶子沫打出的旋转球,最终还是在技术上输给了叶子沫。


 李奇的体力勉强能跟上2人,林默则完全不行了,气喘吁吁,真的累成了狗。


 林默能想象以后自己成名之后被女粉丝追着跑的场景。


 跑不到200米,他就歇菜了。


 “输了输了。”


 李奇和小菊被打得怀疑人生。


 叶子沫的技术已经达到可以进国家队的水准了。


 要知道,她的人生太过漫长,所以能学的基本上都已经学了,如今只能看漫画消遣一下。


 观众上的人已经沸腾起来,很多人拿手机记录下了这精彩的瞬间,甚至有人直接开直播讲说,人气瞬间爆棚。


 “怎么样?”


 叶子沫伸出手,将小菊拉了起来。


 “大小姐,你都不让着我一点。”


 小菊嘟着小嘴,一脸娇嗔。


 叶子沫揉了揉她的头发。


 “我输了。”


 李奇低垂着脑袋,不愿看林默。


 围观的吃瓜群众们看比赛结束了,才意犹未尽地散开,但他们已经将这一幕拍成视频,发到了各大短视频平台!


 标题就叫全能女神对网球下手了!


 不少宅男则直接收藏到了手机存储盘里,命名为决不能删除的重要文件。


 林默喘着粗气,走到李奇身边:“愿赌服输。”


 “我会退出的。”李奇声音低沉,显得有些沮丧。


 虽然自己对叶子沫属于一见钟情,说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没有任何感情基础,但莫名就很难过。


 林默觉得自己应该要安慰一下他,毕竟大小算是个失恋。


 “啊奇,以后换个目标吧。”


 林默伸出手将李奇拉了起来,“你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吧?”


 李奇拍了一下林默的手:“你当我李奇是在一棵树上吊死的人吗?打不了我再回去喜欢小田老师好了。”


 “呵呵,小田老师有男朋友了。”


 林默感觉李奇就是走上了一条感情的不归路,不是喜欢血族大小姐,就去喜欢有夫之妇。


 “阿奇,还练球吗?”


 篮球队的队长吼了一句,李奇拍了拍屁股上的灰,挥了挥手,“等我,我来了。”


 他告别了林默,回归篮球队,一群人有说有笑进了隔壁篮球场。


 胖虎也跑了过来,对林默竖起了大拇指:“行啊,你小子,竟然背着我谈恋爱。”


 “我没有。”林默掉汗,“别造谣。”


 “那你们刚刚决斗个鸡毛,我可都看得清清楚楚。”


 胖虎一双雪亮的眼睛忽闪忽闪。


 林默看了一眼时间:“糟糕,打工时间都要过了,我走了。”


 他匆忙地拎起书包,告别了胖虎和夏洛洛,小跑出网球场,骑上脚踏车,开始狂蹬。


 咦?怎么感觉今天的车有点重?


 林默闻到一股清香传来,这熟悉的味道,是叶子沫!


 从后视镜看到,叶子沫就站在他的后座上。


 没错,是站着,还站得很稳。


 林默吓得差点就撞到其他脚踏车,发生交通事故。


 “现在的小年轻,能不能不要玩这种高难度动作啊?”


 对面脚踏车上的阿姨吼了一句,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林默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叶子沫,你给我下来。”


 叶子沫依旧面无表情,快速坐了下来,晃动着自己白皙的长腿。


 “你怎么跟过来了。”


 林默问道。


 “我可以教你。”


 叶子沫淡淡说道。


 “教我什么?”


 林默一脸懵逼。


 “网球。”


 叶子沫说着凑到林默的耳边,温热的吐息让林默差点忘记去便利店的方向。


 “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和我一样,成为尊贵的血族,很快就能学会网球,因为我们的速度、力量,记忆力都会远超常人,最重要的是拥有漫长的时间,即使是个傻子,也能学会。”


 “……”


 林默感觉叶子沫的目的性也太强了,原来这就是她参与网球赛的逻辑,落脚点还是报恩这件事。


 叶子沫果然没有放弃将自己转化为血族。


 “我要去打工了。”


 林默把车开到了便利店附近,停好了车。


 叶子沫下了车,跟在林默背后,和他一起走进了便利店。


 便利店老板岳叔原本打算呵斥林默怎么足足晚了1个多小时,结果看到叶子沫,瞬间气消了。


 “小沫啊,你来了。”


 叶子沫微微颔首,表示了基本的礼貌。


 其实大部分时间,她都不会理别人,今天纯粹是心情好。


 “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数学成绩也上来了,你真的不用再跟着我。”


 林默苦恼地说道。


 “不,在没有报恩之前,我都会留在你身边,你放心,我不会给你造成困扰的。”


 叶子沫一脸认真地穿上了围裙,开始卸货,搬货,擦拭货架。


 小菊在灌木丛中躲着,其实好想帮大小姐做这些事,但大小姐好像很开心的样子,怎么办?


 “你小子真有福气,女朋友这么能干。”


 蓬头垢面的岳叔推了推林默,林默摇头:“真不是我女朋友。”


 “不是女朋友,还每天陪你来便利店打工。”


 岳叔完全不相信林默的解释,他知道现在的年轻人脸皮薄,不喜欢在外人面前承认恋情。


 “一起吃晚饭吧。”


 他泡了三盒泡面,正好一人一盒,香气逼人。


 林默摸了摸肚子,正好饿了。


 岳叔招了招手,示意叶子沫过来一起吃。


 三人坐在前台一人捧着一盒泡面,吃了起来。


 林默好奇地看了叶子沫一眼,她竟然都吃完了,而不是只尝一口。


 难道只能喝血也是我对血族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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