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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


 他实在没想到傅灵均会出现在这里的!如果提前知道的话, 他就不会偷跑了。


 当然,傅灵均会来此地也只是个巧合。


 广陵府曾是北水大陆最强大的仙门望族,坐拥北水大陆最盛的灵脉。纵然傅灵均被封印在天悲谷内, 他的修为依旧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攀升着。


 只是修为越高,他受损的神魂越容易被天悲谷内无尽纠缠的怨魂影响。


 今日便是如此。


 傅灵均修行时忽然开始焦躁起来,脑袋瞬间从内而外撕裂般的疼痛。先是苍白如玉的手从袖中滑出按在阵痛的太阳穴, 而后傅灵均的身体先于思想,朝着山谷的另一边走去。


 他走的很快。


 穿过那片萤火虫沉睡的荒原,惊起绿色的星子,如风一般来到了禁忌之地的边缘。


 直到他看到了光从繁茂的枝叶间漏下, 洒在了那只摊成一团的小兽上, 欲裂的疼痛慢慢减缓,连他身上缠绕的怨魂戾气似乎都消了大半,慢慢平静。


 再然后, 他才注意到相行竟不知何时跑了出来。


 “相行,回来。”


 被当场抓包的相行垂着大脑袋不情不愿挪回来,视线还时不时偷摸落在小白身上。嘤,他的小白真的好可爱,想亲亲抱抱举高高。


 等相行回到他身边, 傅灵均便看着那只闯入这个世界的不速之客。


 “傻狗。”他说。


 如果说姜瑭对“小白”两个字是被大块头强行输出被迫记住的词语的话, 那么“傻狗”就是他主动记下的词。


 这是大美人给他起的名字!


 姜瑭最近实在吃的太多了, 红果子剩下的数量越来越少, 仔细算算也就只能再撑几天的样子,即将走到弹尽粮绝山穷水尽的地步。正在这时, 曾经赋予他食物的大美人回来了, 还热情的呼喊着他的名字!


 云一般蓬松的大尾巴就像是姜瑭激动的心, 忍不住左右晃了晃。


 啊!果然老天爷还是怜爱他的!


 猛烈的激动过后, 姜瑭又愣了愣。他现在要做什么?上次错过了抱大腿的机会,这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不然放跑了饲主,指不定他就要拿着饥寒交迫直到死亡的剧本了!


 不行,得想个办法讨好他才行!


 姜瑭用人类聪明的小脑瓜飞速思考了一下。首先,上次他跑向大美人被拒绝了,有可能是大美人心情不好,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诚意。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如何能快速的接受一只宠物呢?一定是宠物又乖又听话才对。


 想到这里,姜瑭乌溜溜的大眼睛有些不舍地朝着所剩不多的红果上看去。


 这是他仅剩的食物了,也是他唯一能拿的出手的礼物。


 傅灵均就见那个小白团子纯白的灵魂里开始慢慢染上热烈的红,然后它从一旁叼了一颗红果,四只短腿哒哒哒小跑了过来。


 它奔跑的瞬间,它的灵魂翻腾出橙色、红色、金色和粉色,层层叠叠,绚烂而夺目。


 这是傅灵均从未见过的颜色。


 却是最热烈,如烟火一般的赤诚。


 傅灵均没有拦它。


 它带着光和善意朝他狂奔而来,驱散了他身上怨魂纠缠留下的蚀骨阴冷。一股不太自在的酥麻自心底慢慢向四肢百骸扩散,那种感受极其陌生,却并不讨厌。


 姜瑭将嘴里那颗宝贵的红果放在傅灵均的鞋边,然后短短的前爪试探地伸出,戳了戳大美人黑色的鞋面。


 他仰着头,用那双葡萄一般又大又圆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傅灵均,就好像在说:喏,吃吧,可好吃啦。


 他还在心里默默加了一句:快点收下我的礼物,然后成为我的铲屎官叭。


 上辈子当人的时候总觉得生活在城市里的宠物过的多么快乐,吃好的喝好的,还有好看的小衣服穿,有铲屎官陪着玩。他在努力当社畜的时候,甚至还想过自己活得还不如一只宠物,下辈子当一只宠物好了。


 然后他就迎来了下辈子。


 然后他就变成了一只动物。


 结果这只动物还要费尽心机讨人喜欢,连干饭这种事情都要努力争取,太难了太难了。


 傅灵均听不懂小兽噫呜呜噫的在哼唧着什么,但他能够看到它灵魂的情绪。


 它很急切,急切中带着激动,好像是太久没有见到他,正在表达着自己的思念之情。


 傅灵均从未想过自己会从一只小兽身上获得被思念的感受。


 这样的感觉很奇怪,很诡异,且毫无道理。


 被恶意浇灌长大的花,不会相信周围的一切。


 姜瑭见傅声不收果子,生怕铲屎官要走,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尊严撒泼打滚卖个萌。


 于是傅灵均就看见那只热情的小兽此刻正左右来回蹭着他的鞋子,软乎乎的大尾巴扫来扫去,嘤嘤叫着不停绕着他的脚转,像极了归巢的倦鸟。


 它好像……真的很喜欢他。


 为什么呢?


 傅灵均上一刻经过那片萤火时,还被所有生灵厌弃着让出了一条路,现下就出现了一个喜欢他,亲近他的存在。


 他蹲下身,第一次伸出手,摸了摸小兽暴露的肚子。


 软软的,暖暖的,毫不设防。


 大美人摸他了!


 姜瑭眼疾手快立刻将整个身体贴了过去,毛茸茸的脑袋蹭着傅灵均的手。如果不是他这具躯壳里还住着一个人类的灵魂,姜瑭甚至想不要脸的舔一舔大美人的手了!


 啊啊啊他成功了一半了吧?他能拥有一个长期的饲主了吧?而且大块头是美人的跟班的话,以后跟着美人,大块头就不能逼他吃东西了吧?


 一想到这里姜瑭蹭的更欢了,满心满眼都是欢喜。


 傅灵均的手顿在原地。


 而后他抬了抬手指,恶劣的戳着那个小脑袋往左。巴掌大的小兽浑身无力,轻而易举被戳倒了,吧唧一声滚到了地上。结果又咕噜噜爬起来,换了一边继续蹭蹭他的手。


 傅灵均又戳着它的脑袋往另一边,将它戳翻在地上。


 第二次摔倒,姜瑭心里就有点冒火了。


 干什么啊!想玩就玩,看他摔跤很有意思的吗?但是一想到自己即将弹尽粮绝,姜瑭深吸了一口气再次蹭过去,这次甚至还用上了亲吻攻击,想豁出去舔舔美人的手。


 结果人家根本没给自己这个机会,还未等他舔到那只漂亮的手,修长的手指又无情的戳了过来,将他无数次的戳翻在地。


 颠来倒去的姜瑭简直连牙都要咬碎了!


 他到底玩够了没!有完没完!


 他只是想干个饭而已啊!这么难的吗?还要陪饲主玩这种无聊的游戏?而且他的脑壳被戳的有点疼,刚才他还机智的左右两边来回换,结果整的现在脑壳两边都有点痛,还不如一开始就蹭一边呢……


 但是,所有困难都难不倒英勇的干饭人!他可是二十一世纪优秀的社畜,为了完成甲方爸爸的任务通宵改设计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更遑论现在只是讨甲方爸爸的欢心?


 才被戳倒十几二十次而已!他还可以做五十个翻滚和一百次蹭鞋!


 如果到了必要时刻,他也不是不能提供贴贴服务和暖手服务,毕竟他这身皮毛又软又蓬,绝对是皮毛中的上品!


 “还真是一只傻狗。”傅灵均的手指抵在那只想要凑近的小兽额间,唇角上扬,咬字轻柔,“傻狗。”


 相行站在一旁,好想说小白真的不是狗。


 然后下一秒他心爱的小白就吐着粉粉的小舌头去蹭了蹭主人的手指。


 相行:“……”


 小白,你为什么变狗了!


 状况外的姜瑭哪里知道傅灵均给自己起了个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的名字,还在敬业的提供着蹭蹭服务。谁知蹭着蹭着,傅灵均便站起了身,向着黑暗中走了几步,而后回过头来看着他。


 “过来。”他招了招手。


 拥有人类灵魂聪明机智的姜瑭立刻了解了饲主的需求,摇着蓬松的大尾巴哒哒哒跟了上去。踏入黑暗的前一秒,他犹豫了一秒,但是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的欲望驱使他克服了对黑暗的恐惧,踏入了那片无尽的黑暗之中。


 前方傅灵均一直在走。


 他人高腿长,跨一步便是老远。姜瑭在必须以奔跑的速度才能勉强追上他的速度,四只小短腿捣腾的飞快,呼哧呼哧跟着跑了好远,累成狗了。


 不对,他现在好像就差不多是条狗了。


 现在他们像极了饭后遛狗的,只不过姜瑭这只‘狗’有极强的自我管理意识,他根本不需要人溜,自己就可以跟上。


 林世杰大惊,身子猛地朝宋永峥倾下去,声音有些颤抖:“瑞兽?你为何不早早告知于我?!”


 宋永峥连忙解释:“我儿身中剧毒,我便私自取了瑞兽鲜血为我儿续命,只是毒性和灵力一起洗去大半,我儿的资质您是知道的,我如何能见他前途尽毁!”


 “我也是一时着急才剖出了命骨,想要助我儿脱胎换骨……谁料昨日瑞兽逃脱,命骨也一并丢了……应当是瑞兽自己寻了回去,带着逃跑了……”


 “荒唐!”林世杰按在桌案上的手青筋暴起,“你将瑞兽关于何处,为何会让它逃掉?”


 宋永峥苦笑:“取出命骨它便无用了,是我松懈了,保管不周……”


 林世杰看宋永峥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废物,又还得耐着性子陪废物说话,没好气道:“它失去命骨奄奄一息,为何抓不到?”


 这话便是问到了宋永峥最为难的地方。


 宋永峥迟疑道:“它逃去了……广陵府。”


 广陵府三字一出,林世杰面上的不屑便慢慢消退了。他抿了抿唇,捞起桌上早就凉透的火绒茶喝了一口:“宋家主,林某只是个药修,如何能助你对付广陵府的那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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