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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爸不妈不爱


 经历过这一些,他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只要能摆下一张床,一个桌子一个櫈子,闲了和鑫鑫捉迷项,忙时尽情的工作,用热情高涨的工作,让自己过得更充实,他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


 其实这种生活他是有过的,在十几年中,他一直是那样的生活着,生活的命运让他更加成熟了起来。


 好吧,书包哥沉得,他不付韶华,他要怒力,只有这样,才能把生活过得更美好。


 才能让鑫鑫和可爱这两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更幸福。


 “哥哥,你想什么呢,这样专注。”


 叔贝看到书包哥紧皱着的眉头,他关心的问。


 “没什么,我只是想念鑫鑫了”。


 “哥,你怕是不只想鑫鑫吧,你一定中想嫂子了。”


 叔贝看着书包哥有些燥红的面皮,嘻嘻笑着,心里荡漾起一种别样的情怀,他急步朝前跑去,躲避着书包哥挥动的拳头。


 书包哥的心情也愉快了起来,不管怎样说,自己这个准新郎就要走向幸福的舞台。


 快走到家的时候,远远的看见了小鑫鑫,她和大黄坐在台阶上,小手支着下巴,满面的愁容。


 她好象很有心思,金毛蹲在她的面前,小泰迪妈妈妈妈的叫做,想要拉她起来。


 鑫鑫有些不高兴,这不是心中的期望的家的样子,妈妈一领她回来,就被姥姥叫走了。


 妈妈想让自己一齐去,可姥姥不许,她说自己是个拖油瓶,不吉利。


 鑫鑫不能不想着老爸,不知道他回来,能否给自己一个公平的未来。


 鑫鑫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拖油瓶,他们大人不是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嘛,怎么成了拖累。


 “唉,泰迪阿来,我是不是个拖油瓶,爸不亲妈不爱。”


 爸爸说他要建立一个家,在那里有我妈妈和他,我们是一个整体, 那是家的力量,是的,家是爱的港湾。


 可是如今算啥,爸不亲,妈不爱,鑫鑫被嫌弃了。


 “小鑫鑫,你这是怎么了,不开心吗”一个漂亮的阿姨,笑脸如花,她蹲在鑫鑫的身边,大黄,金毛和阿来立刻把鑫鑫围在了四间。


 “别这样,这样不礼貌,漂亮的阿姨,你来干什么。”


 “小鑫鑫,你不认识我,我可认识你,你爸爸是我的救命恩人,那时候你还这么小,放在书包里。”


 “”阿姨,你是芳铭不是蓝代,我爸爸说他的红颜知已就那么两位。


 “是啊,小鑫鑫,你爸爸还说起过我”。


 “那当然,要不然咋会叫做红颜知已”。


 鑫鑫坚定的说,她的小脑袋一歪,仔细想了起来,想了好大一会,她还是没有想起来。


 “小鑫鑫,我是蓝代阿姨,你跟我去找爸爸好不好。”


 “好啊,好啊,我好想爸爸,可他不让我去那地方,说那里危险。”


 “没关系,我带着你一点危险也没有。”


 蓝代伸手抱起了小鑫鑫,金毛张口要叫,却被蓝代打出的一个密丸卡了喉,它顿时一声不吭的倒了下来。


 大黄嗖的跳起,箭一般窜向了夜色里,只有泰迪阿来,伸出舌头舔一舔蓝代的手心,表示自己是友好的,就象老鼠爱大米。


 大门上的门神么的睁眼,看着那人抱走了小鑫鑫,自己却无能为力,他叹口气,端正身体,想一想,因为没人信他们的存在,没有人的信任,他的的功力在逐渐的消退。


 要是在以前,面前这个人,是不可能带走鑫鑫的。


 可是现在,自己无能为力,只有将这些记录在案,希望给书包哥一个交待。


 书包哥和叔贝回来的时候,大门前金毛摊在地上,眼睛里流出了泪水,一动不动,看着就让人心伤。


 “呀,哥,这狗得了啥病,咋不会动了呢”


 叔贝急忙给它检查,发现没在什么损伤。


 “唉哟哟,天到这般时候,这才回来,快点进去梳洗打扮,马上要拜堂了。”


 宾相阿七从里面跑了出来,看好的吉时良辰可当误不得。


 书包哥闻言急忙跟他进去,边走边问,可爱她们可曾回来。


 “回来了,早就回来了,她们已经打扮好了,就等您回来,一回来就拜堂,拜过”堂入洞房,人家说得中状元是大登科,入洞房可是小登科妙不可言哪。


 阿七笑喜喜的说,满脸的喜容让人也为之动容。


 “哥,你先进去,我把它抱进门房时看看。”


 书包哥跟着阿七进了门,此时的杜府,到处是悬灯结彩,非常的热闹。


 秦守山正在指挥着众人搭建喜台,见书包哥他们过来,有点不满的说:


 “叔宝,结婚是大事,你怎么一声不响的就出去了,还去了这么长的时间,让人家造型师在这里等你这么久,快点去化装。”


 书包哥喏喏连声,急忙跟随着侍应生朝化装间走去。


 杜安推着杜老爷子走了出来,他看见叔贝冲他招了招手:“阿贝,过来,你父亲的车马上就到了,快点去准备一下,迎接贵客。”


 说话间,门外一阵汽车喇叭声响过,一群修武卫走了进来,他们护卫着新当选的圣京城城主杜容良。


 杜城主的身边是年轻的绍华硕,武圣南远山,文圣路子里,还有道圣和了尘大师,他们毫无例外是来参加书包哥的婚礼的。


 另外还有两个人,让叔贝不由得心咚咚直跳,原来是中胜神州城的城主林宜良和他的女儿林媚。


 他们是来向杜城主示好,并请求结为友好城市,而最关健的一点便是。


 媚儿和宝儿的婚事,以前杜宝丢失难寻,林媚儿多少次以泪洗面,倒不是因为她对杜宝有多么深的感情。


 而身处礼义之邦的林媚儿自幼就受到了良好的传统教育,把女子的名节看的重于一切。


 而且更是认为,姻缘前定,并非人力所能扭转。


 她与叔贝的婚姻是杜林两家的土木之萌,不仅是政治上的联姻,更是家族壮大的根本。


 而且,他们少小之时,也曾在一起玩闹,今相隔难相望,纵然不爱又怎样。


 此时的他与她,隔着一层薄纱,叔贝心念里,似曾有相识之感。


 “叔贝,过来拜见你林伯父。”


 杜容良见到愣在一旁的叔贝,急忙说道。


 “是,见过林伯父”,


 “唉呀,这个是令公子啊,是杜宝嘛,唉呀呀,长得这么高,这么帅,真不愧是杜家的子孙。”


 媚儿,过来给你宝哥哥见礼。


 林城主用手扶住了要行大礼的叔贝,回过头来吩咐女儿道。


 “宝哥哥安好,小妹这向有礼了。”


 娇滴滴的女声说出来的话 ,实在是太好听,让叔贝的心里一时间翻动了涟漪 。


 同时撩起的薄纱,显露出一个美丽的脸庞。


 叔贝心情激荡,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妹妹可否去过昆吾梨花宫,我怎么觉得你有些眼熟。”


 “啊,哈哈,昆吾梨花宫,正是小女师门所在,世子也去过那里。”


 林城主哈哈大笑,接过叔贝的话说。


 “请请请,吉时将至 ,要举行婚礼了,咱们一齐去见证一场幸福的婚礼。”


 杜容良一个请字出口,早有侍应生在前面导引。


 杜容良走过去,推起了轮椅,林城主紧跟着走向了大厅。


 在他们的身后是满面羞红的林媚儿和不知所措的村宝叔贝。


 绍华硕紧跟着忙前忙后,他对书包哥的婚礼很是重要,因为书包哥答应过他。


 等安置好可爱母女,他就去二元世界找那绍城主。


 因此上绍华硕才用心帮助他们,把个婚礼搞得隆重而又有活力。


 众人步入大厅,各就各位,杜容良坐在了主位上,和秦守山并坐着,他要为书包哥主婚。


 宾相阿七快步走上来,他的耳畔挂上耳麦,上前唱赞道:


 子丑寅卯 ,今是就好 ,两厢动乐,今天咱们大伙一同见证一对新人的婚礼。


 百年好合,日子一天更比一天好。


 他的话音一落,早有音乐声响了起来,乐声中,宾相高喊搀新人,两名伴娘搀扶着可爱进了大厅,只见她是盖着大红的盖头,一身大红的吉服显得是那样的红艳动人。


 书包哥身穿红袍,头戴乌纱帽插宫花,在两个年轻的伴郎陪伴下走了上来。


 众人一片哗然,这小伙了也太帅了,特别中这身大红的吉服,更显得人是精神百倍。


 芳铭紧咬着下唇,一丝血从她的嘴角渗了出来。“饶可爱,书包哥他,他是我的,不经过我允许,谁也休想得到。”


 宾相高喊道:一拜天地,生活美满,二拜高堂,吃嘛嘛香,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礼成。


 随着宾相这句话,却传来了凄励的哭声。


 “鑫鑫,”书包哥大吃一惊,这是鑫鑫的哭声,还夹杂着又打又骂的声音。


 饶可爱一把掀去了盖头,这玩意盖在头一又闷又热实在是憋闷。


 “可爱,鑫鑫呢”


 “哼哼,知道丢人不,各位,面前这个女人,不守妇德,未婚先孕,生下了个小妖精,你们看,她就在那里,是个人头狗精。”


 “妈妈,妈妈,妈妈救我”


 一身泰迪阿七的皮毛,头上还扎着两个小辫子,鑫鑫的形象露在了婚礼现场上的的大屏幕上。


 “鑫鑫,他在那里”


 可爱大喊,书包哥的两眼女红 他大声问可爱。


 “我,我不知道,我一回来,妈妈就让我去装扮,鑫鑫是让侍应生带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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