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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报仇


 边疆,荒野,公路。


 林奇已经走了一天一夜,没有看到一丁点的村落和人烟,关键是连一辆来往的车辆都没有!


 大夏国的基建工作实在太好,十天半个月都未必能见到一辆车的荒芜地带都能修路。


 林奇一开始还以为胖使者是开玩笑的,估摸着不久以后就来接自己了,现在已经放弃了这个想法,天玑真是想让他走出去。


 早知道,还不如让胖使者打一顿,铁胡子虽然被打了个半死不活,起码人家有车坐啊!


 手机早没电了,想和外界联系都不可能,林奇走得又累又饿,两条腿也直打颤,再这么下去只能啃野草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前方草丛闪动,一只黑黝黝的野猪拱来拱去,单看体型少说也有二百来斤。


 终于有吃的了!


 林奇无比兴奋,立刻摸出尖刀奔了过去。


 与此同时,野猪也发现了他。


 终于有吃的了!


 野猪无比兴奋,挺着獠牙朝他奔了过来。


 公路上,一人一猪都很开心,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猎物。


 狭路相逢勇者胜!


 野猪张大嘴巴,狠狠朝着林奇咬来,林奇一把抓住它的獠牙,另一只手握刀削了下去,野猪的脑袋当场落地,炙热的鲜血瞬间喷洒出来。


 “哈哈,爽!”


 林奇把野猪拖到旁边的荒地里,一边开膛破肚,一边生柴烧火。


 ……


 花南省,花南城。


 邬灯死的第二天晚上,杨健就有了雍虎的消息。


 一个小兄弟告诉他,雍虎在七号会所喝酒。


 七号会所在花南城算是很高端的场子了,雍虎杀了人后,竟然还敢大摇大摆地去喝酒,杨健实在惊叹于他的嚣张,又或者是愚蠢?


 杨健没有通知警方,而是自己带人过去。


 报仇这种事情,当然还是亲力亲为!


 二十分钟后,六辆金杯车停在七号会所门口。


 “那个家伙还在包间里吧……好,我这就上去了。”杨健挂了电话,拎着一个帆布包下了车,那里面藏着一把双管猎枪。


 知道雍虎有枪,他当然也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四十人跟着下了车,手里拎着军刺、钢管,站在杨健身后。


 这么多人其实起不了多大用处,杀一个人一枪就够,但杨健故意这么做,是为了震慑其他同样不怀好意的家伙。


 敢惹我家的人,就做好准备面对狂风骤雨吧!


 “走!”杨健丢下烟头,狠狠用脚碾灭,抬步就朝马路牙子上走。


 众人也都齐刷刷地跟上。


 就在这时,楼上一个窗户突然打开,一个声音清晰地传下来:“杨健,费这事干嘛,我下去不就完了?”


 杨健一抬头,正是崩了邬灯的那个家伙!


 “好啊,你下来。”杨健笑着,手里握紧了帆布包。


 “嗯,等着我吧。”雍虎的身影消失。


 过了一会儿,雍虎就从七号会所大门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衣领稍稍敞开的衬衫,下身则是一条普普通通的蓝色牛仔裤。


 “你是谁,为什么杀死邬灯?”杨健的手伸到帆布包里,准备将猎枪抽出来。


 “我叫雍虎,准备在这立棍,就拿你的兄弟下手了!”雍虎双手插着口袋,笑嘻嘻地说着。


 “呵呵,立棍?你也配?知道花南城的大哥是谁吗?”


 “你是说铁胡子吧,他回不来了,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天下。”


 铁胡子被全国通缉,确实不可能回来了。


 “你他妈算什么东西,也有资格在花南城得瑟?我告诉你,花南城的地下世界永远姓铁!”杨健彻底被激怒了,勐地拽出双管猎枪,朝着雍虎的脑袋轰了过去。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雍虎也摸出一支手枪,“砰”的一声打了过去。


 “啊——”


 惨叫声响起,杨健的手腕中枪,鲜血哗啦啦地往外淌着,双管猎枪也“咣当”一声落到地上。


 “砰砰砰——”


 雍虎又连续开了好几枪,分别打在杨健的胳膊上、腿上。


 杨健倒在地上,身体痛苦地缩成一团。


 “卡卡卡——”


 雍虎又开了几枪,可惜都卡了壳。


 “靠,什么玩意儿,果然便宜没好货,回头得找马尼弄几把好的……”雍虎都囔着,把枪丢到一边去了。


 “上……上……”杨健吃力地喊叫着。


 身后的三四十人如梦初醒,立刻挥舞着刀棍冲上去。


 “行了,轮到你们出场了!”雍虎冲着两边招手,大声喝道。


 街道两边的巷子里、拐角处,突然涌出来密密麻麻的人,至少有几百号,手持各种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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