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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的结论还有新书……

在出差之前,上个星期六的时候,知道了评论区再次翻天的消息。然后立刻就临时出差了。因为地方不远,虽然说很累,事情倒是完结得很快。然而,我回来之后,很惊讶的发现,事情居然还没有完结,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从风起的旧版发展到了新版。不知道什么时候星辰会被波及。

把一大堆的评论看了一遍以后发现,我在星辰149那里宣告事情告一段落一个多月以后,还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很简单,因为一个读者没有注意到我的那些言论都是一个多月前的了,打抱了一下不平。于是就被盯上了。本人也被汹涌的言论扑得没影了。

事实上,不少试图说说好话的读者都是如此。原因很简单,一般的读者,总是没有某些“正义之士”那样有时间有精力来进行这样的掐架的。更是没必要这样来破坏自己的心情……甚至,连参与都不是很必要。

当初,夜空事件的时候,试图为她说说话的人,还个个受伤,都被人干脆的进行了人身攻击。只是既然她已经被删文,那些东西自然也就不复存在,“正义之士”们自然是可以当作没发生过的……

而有这样的经历,今天的事情自然就不足为奇。

那么,这些“正义之士”为什么要声讨呢?我就看出了两点原因。

******

第一,夜空被删文的现在,在JJ关于这件事情的舆论,已经在某些人的不懈努力之下趋于统一。某水在自己文中这些话,变成了和谐环境中最为刺眼的存在。作为“混淆视听”、“黑白不分”的典型,甚至还可能在一个多月以后来“误人子弟”!毫无疑问,是不可饶恕的。更加是道歉不诚恳,不肯认错的直接证据!既然有这样的东西存在,那么自然要用更加滔滔不绝的对立言论来淹没……

第二,“既然夜空都走了,你落千水怎么不滚回你的老家某点去?赖在这里,像你这种人还想要签约未免太厚脸皮了吧?”——这也是,如果某水走了的话,这些不和谐的言论也自然而然的就不存在了。而在某些人的眼里,像我这样的“是非不分”的作者还有某些“NCloli”的读者走了,只留下了懂得怎么滋事闹事无限负分和掐架,用这些手段来“伸张正义”的人的JJ,就是完美的JJ了吧!

*****

但是很抱歉。

第一,这些东西是我这个几乎从头到尾见证了这件事情的人,其一点点的感想而已。我从来不认为应该道歉,直至今日也是如此。我确实是承认我们错了,而这种错误,不是别的,是:妄想用公理来挑战强权的愚蠢。

第二,或许某些人做这一切的目的,就是把某水这个“无耻之徒”给赶出JJ吧!而确实,某水对于这里,也是真的寒心了。

为什么风起和星辰不能退走?原因我说过好几次了。正是因为签约。除了某些不长眼睛(当然,某些存心闹事的人很难说真的长了眼睛)或者眼睛歪斜(因为某些人从来也没有好好的理解过别人要说的东西呢)的人之外,大家应该都清楚了。当初,因为不想舍弃QD的读者不愿意VIP而已(现在看来这还是蛮明智的)。而发文的时间,更是查一下就知道,本人先在JJ,然后才去的QD……(我真不知道QD是我老家啊!)

除非说完全弃坑,否则,只是这边撤文而在其他地方发表的话,按照合同后果还是很糟糕的。而且,我更加不明白的是,按照JJ的分制,死皮赖脸要签约的我,为什么选择保护性发表而不是独家首发之类的?

只能说,现在闹的得某些人我不知道来自哪里,不过反正,断章取义、无视事实(或者干脆就是懒得查或者没有查就随便说了?那么应该算胡言乱语或者扭曲事实吧!好难选择形容词的说)、选择性失明这些地方,还真的是“闹”字家族的优良传统。不管说什么,都能被截取扭曲呢!

(这一段估计也是如此吧?深得“闹”字的精髓啊。

还是说就是想着逼走了,好让我付一大堆违约金么?要么就被逼着TJ也好?)

*****

前两天出差前,甚至还被人找上门来,说我报仇不要找错地方。

但是我想说,这么无聊的事情我没兴趣去做。对于JJ,我剩下的连接就是风起旧版和星辰这两篇文而已。否则,我根本不想开这里的网页。也就不要说,在这里闹什么了。

更不要说,不管说什么,也都会被人曲解。挑刺是很容易的事情,这样下去,不过是无止尽的扯皮而已。

而且,我没那个精力和能量去养一群到处咬人的人。即使是这样,在自己的文里面发发牢骚,都还被称作是炒作呢!

说起来,尽管我完全不知道这回事,因为从来不去某篇文看。最近也忙得要命,这一点群里的大家都知道。可是,立刻就认为是我组织的报复,该说是什么样的思维呢?以自己的想法来揣度他人吗?

不过,宣传能力确实是不错,比我这个刻意炒作(在自己的文里面发点牢骚)的能干多了。到处发东西来宣扬,误导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吧?十五番,恩,这个名字也让人记住了。只是看来,这是被误导的人数还不够?宣扬得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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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今我都不知道那个被人说成“报仇”的事件算是怎么回事,当然也有可能是某些人的另外的炒作手段或者说,准备拿来指责某水的“证据”?

那样的话,某水也没有法子阻止啥的。如果不是,而是真的是打抱不平的话,我提醒一声吧!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必要去和某些生物去沟通。降低自己的格调是很无谓的。一嘴毛的下场更是让人胆寒。弄脏自己的眼睛,已经是极限。没有必要让自己的心也跟着受到污染。

——道理反正讲不通,反咬更是很无聊不是么?

在一个多月前,我就体会到这一点了。而且,夜空的文一删,曾经在她文下的恶行也就跟着毫无证据了——这也是相当高明的手段啊!

******

同时,在评论区试图和某些人交流的行为也是不必要的,就如同我之前所说,某些人的断章取义、选择性失明、无视事实的水准是很高的。

曾经,某水说:“按照你们的理论,岂不是同人都是抄袭?”。但是某些人只看见了最后六个字“同人都是抄袭”,并且以此为基调大肆宣传。看到这些宣传,甚至连编辑都误解,说“你这样说是不是太过,是不是该道歉?”因为某水没有这个精力去论坛之类的地方无限扯皮,更养不起人,也就只能在自己的文里面说明一下了……(仍然被说是炒作)。

现在,某水对于风起新版的方向选择做出的几次说明,也同样被无视了不是么?

为了自己的目的,只看见想看的话,要看的话,并且以此为基调反驳宣扬,甚至是当作讨伐的大旗。一直都是如此。如果大家不想要心情不好,也没有必要去争论什么的。有的时候,是真的只能无视。

*******

最后,关于这件事的处理……在某水自己这里。

在JJ,某水没有维护自己评论区的权利和能量。大家都有劝我说不要放弃,不要去管闹事的人。对于某些交流不能的生物,不想降低自己的水准的话,保持沉默——不,应该说无视吧?——也确实是最好的办法。

可是将心比心,大家也能想到一个作者看见自己的文下那一片狼藉的时候,会是什么感想,还不要说,还有始终出现在首页的那些“长评”了。

大家自己想想,真的可能不被影响吗?

看到那些东西,有的时候我都觉得,还不如弃坑算了。可是,正如同风起的新版只是我自己的执念作祟,这样的事情,我还是不想这么干。

******

我的结论是:

某水不会弃掉风起新版和星辰。

网王不会再写。不想再多耗费心力了,在这里。风起的旧版正文完结,后传……现在也完全没有心思了。会合新版结合起来一起写,不会再在旧版那里写了。后传也是针对新版的了……番外也会依此调整。

因为出差是收集资料,回来还有一大堆的事情,所以更新会明天或者后天才能恢复。这一点也要道歉。

但是从此,我不会再管这里的评论区——因为我根本没有这个权力和能量来保证这里的清静——不会再在这里回复留言。

因为我懒得打嘴仗(不管说什么都一样会被咬的吧?再次感叹本来和某些生物交流就是不可能的任务)也不想让自己伤心。

正如某些人所说,或者某水不离开,确实是让某些人坐立难安,可是,这些“某些人”啊,我确实没有兴趣反咬。把评论区让给你们,你们爱怎么为自己炒作就炒作去吧!爱怎么扭曲事实,爱怎么骂就怎么骂去好了。相信在强大的宣传能力下面,我那几篇不怎么华丽的诡辩之言,放在那里也没关系吧?

等到我更完这两篇,会如你们的愿离开的。没有必要让自己留在一个这样的地方。既然不拥有强权,就只能承认错误。不是吗?

——对了,虽然我相信“某些人”不见得会看这段话,但是,还是提醒一声,“某些人”,请勿随便对号入座啊!毕竟,已经见识过,选择性观看的,随时歪斜的诸位的眼睛的“视力水准”了。

大家如果还愿意支持,有什么意见和感想,可以去QD的风起和星辰评论区提。那里某水一定会回复。某水的新书《星路指引者》在那里也有15万字了。包括这本新书在内,以后的新书也都不会发在这里了。

而至少在QD,我还有维护自己的一片天空以及让读者们不被辱骂的权利。

感谢大家一路支持到现在。但是我对这里真的已经灰心。确实,不回复留言不厚道,可是看见某些东西,真的很容易让人产生弃坑和很郁闷的感觉,某水无法在这样的感觉下写文,希望大家也可以理解。从此,在这里,仅仅只是更新而已了。以上。

※※※※※※※※※※※※※※※※※※※※

这是2008年7月3号,某水在星辰发的事件小结,在这里也附一份好了。原本是发在星辰的

夜空的事件,已经告一段落。有始有终,这结论我也说一下。以后不再提起。

抄袭还有人身攻击什么的,之前我也说了很多,在这里就不说什么了。只说现在的,最后的结论。

之前我就说过,在有结果之后,夜空会撤离JJ。两天前,她就把自己的文章大部分给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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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实上,夜空从昨天晚上,她的ID不能登陆了。随即,在她的文下,就出现了结果:

“发通知给:《[综漫]Just Looking For You》 时间:2008-07-02 21:27:27

该文抄袭文字数量已超过晋江关于抄袭的规定,并在文案内公然违反授权规则,宣传他站网址,以上两点并罚,三日后删除ID”

同时,文案也已经被删除了。

我不知道,JJ是不是非要表现出这一点来——夜空的文和人,都不是她自己撤的,是被JJ清除污点给清除掉的。

当然,这可能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些东西,还请大家自行判断。

******

说激动也不激动,这个结果,早有预料。从有人告诉我,不要出头、不要趟这浑水,这事情很复杂开始。

或许并不是我为夜空出头了的原因。但是,在我的文下,从人投诉开始,20分钟内我的文下就出现了告示,这种效率,确实是让我惊叹。

而和这种效率相对比的是,某些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还留在那儿,没有被删除——投诉的处理时间难道不是48小时么?

因此,昨天夜空告诉我说,有人把当初她去道歉的QQ聊天全记录以零分的形式发到了几个文下。结果呢?三个小时不到,被全部删除了。侵犯了隐私?很难说,只能说这一次的高效率我已经不吃惊了。

相比之下,我们为夜空的文投诉的那些人身攻击的评论,还有某些同样是“QQ记录”、“暴料”的东西,依然还挂在夜空的文下。即使是已经做出了删ID的结论,也是如此。

果然是完美无缺的效率承袭呀!

相比之下,

“发黄牌给:《[综漫]Just Looking For You》 时间:2008-06-25 22:22:35

在抄袭事件仍然在调查的时候,我不希望再在其他人的文下看到刷分行为”

这样的黄牌(说实话,“在其他人的文下看到刷分行为”,直接就把读者在其他地方做的事情要求作者来承担了呀。)依然挂在夜空的名下,另一位作者的黄牌却已经被消除,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

所以说,目前的这个结果,确实是早有预料的。顺带,某些在我这里发了证据的某些人,发的那些证据我也看了。

很荣幸的告诉你,在我这里,我也一样抄袭了。

星辰的光与影这里,在一些情节和景物的描写上,我照搬了高达seed的官方小说,做出了一点的改动,以符合我的文风,随即就发到了自己的文里面。想必也附和某些人“抄袭”的定义,很欢迎诸位也找一找,去投诉,然后JJ方面主动封我的ID随即删文……

我甚至可以明确的给你们指出地点——阿斯兰和基拉在大天使号离开奥布以后的段落、阿拉斯加独眼巨人启动以后的段落。乃至于,拉克丝在大天使号上那段情节的某些段落。

因为我觉得官方小说的描写有些地方很漂亮。这样找起来,应该很不费事了吧?

说起来,照搬动画对话的内容,那就更是不少了,想必随便都能找出来。这一种的话,不只这里,连风起也有。我也好心的指出位置吧!

在泰莱莎讨伐事件和圣都事件,还有男性觉醒者讨伐事件。按照某些人的理论,可以判定的“抄袭”,风起之中的段落,就集中在那里了。

我很期待,我这个夜空的同谋和一丘之貉,也得到类似的处理。

毕竟,某些情节和文字的借鉴,都是不可饶恕的不是吗?想必找找看,我的雷同还不只百来字。夜空的独角兽好歹还得到了原作者的授权,放心,我是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

******

摊手,事情就是这样,我很期待这样的结果。

事实上,掐架和攻击都还在继续,不过某水已经懒得管了。

在QD那里,夜空的JUST那儿又出现了骂人者,看来人家还不打算放过已经撤出JJ的夜空呢……明明事情已经有了“官方结论”——或者正是因为“官方结论”,所以愈发有理有据?在那里,某水倒是继续说了几句。看来“一丘之貉”这个形容,是绝对绝对都摘不掉的了。

还好,在那里作者有对读者禁言和删除评论的权利,阿弥陀佛,我第一次知道这样的权利多么重要。

我的几个长评,能看到这里的诸位想必也已经看了。是不是反讽不提,在某些人的刻意宣传下,某水搞不好已经成为了同人的耻辱和公敌——话说这样的帖子貌似也不少而且没有人删除呀!

作为一个区区的小作者,或者某水应该承认,自己确实是借这件事情,期望获得无比臭的名声以得到炒作的效果。因为某水没有某位作者那么大的名声和好评。

所以说,借此离开,或者也是一个好的台阶——谁让签约之后,某水不能主动撤文呢?

公道就在人心这句话,某水不想说了。我现在已经明白,强权就是真理。

5号是某水的生日,虽然存稿不足,某水还是决定按照年初就决定了的东西,开始发新文。在这里,某水心平气和,但是也无比坚定的说一句。

——这几篇文,因为签约,某水不能自己撤也不能不更新,所以落坑的大家不必担心。留言也会挑着回复。可是从此,某水也绝对不会自己在这里发新文。

不要说现在的这件事情还有评论制度,看了当初某位老大对卫风事件的发言以后(群里的人找来的),更是异常心寒。

考虑到“钢铁的意志”、“宽广的心胸”、“偶像的光辉”和“无私的付出”这些东西某水一样都没有,对于对骂更是毫不擅长(所以某些论坛的东西只能无视)。所以,某水只好自己承认了,这里,不是某水适合生存的地方。

PS,为了避免侵犯姓名权,除了某水和我肯定不会来找我麻烦的夜空之外,一个名字也没敢提起。所以,请勿对号入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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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算是对这一切事情的一个小结吧。某水按照很多人所说,很不实际的、冲动的跳进了这趟浑水,不过,并不后悔。不管被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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