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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农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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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你快点,我和表妹先去后院了。”胡丽娟朝着爸爸摆了摆手,转眼间就不见人影了。


 “后院,专门吃饭的院子?”胡海洋的嘴里念叨着这一句话,大舅子这两年还真赚了不少钱?


 不仅自己在江边搞了个大饭店,现在把家里的后院也搞起来了,这是打算弄个农家菜不成?


 “表妹,你看,这是我外婆家,漂亮吧?”胡丽娟拉着铷初的手,直接跑向了后院,用手指着随处可见的鲜花。


 “啧啧啧,大手笔呀!”饶是铷初这个从后世来的人,也忍不住被这样的景色给惊艳了。


 不过,那也是一瞬间的事情,这个陈家可是一个大世家,别说是弄点花花草草在院子里面,就是弄点金银珠宝做装饰,那也是可以的。


 前世,这个陈家的两个兄弟,不知道什么时候买下了他们这个村的二十亩地,在后来搞开发的时候,真的是大赚一笔。那二十亩地,卖了十亩地,剩下的十亩地,直接建成小洋房,漂亮极了,成了江霞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无论什么时候,这最先吃螃蟹的,都是能赚大钱的,一要眼界,二要胆识,凉鞋兼备,那你就能成为那个游刃有余的人。


 “丽娟,你爸来了?”正在厨房炒菜的陈老太,瞧着进门的外孙女就赶紧问道。


 当然,她也看到了进门的铷初。


 “这丫头,就是你那个小表妹呀,长得水灵灵的,还蛮乖的嘛!”陈老太看到走近的铷初,连连称赞道。


 听女儿以前说,胡家的那个小丫头嫁到雾城的那个山旮旯,想必她的孩子肯定也是土里土气的,怎么现在看着比城里的孩子还像城里的。


 就算铷初十岁多了,来江城也有三四次了,对于这个舅妈的妈妈,她还真的一次没见过,听说老太太不爱出远门,就算是隔了一条江的两座城市,她都不愿动。


 别说是她了,就是舅妈结婚快二十年了,她这个当妈的,都没来女儿家里几次。


 “表妹,这就是我外婆,那是我大哥二哥大姐二姐三姐,还有一个小表弟被我外公带出去玩去了。”胡丽娟伸出手一一为她介绍,当然,她嘴里的大哥二哥那是指舅舅家的孩子,不是自己家的两个哥哥。


 这个时候,家里地孩子普遍都是两三个,随便去哪一家,最多的都是孩子。


 “外婆好,大哥二哥大姐……你们好呀,我叫铷初,是表姐的表妹,不对……我是她小姑的女儿。”迎着众人探究的目光,铷初有点不好意思了,说出来的话,差点就乱了。


 “铷初呀,这名字好听,第一次来外婆家吧,喜欢什么我给你做来吃。”其实在接到电话的那一刻,陈老太就在策划做什么好吃的了。


 再怎么说,这丫头也是女婿的外甥女,既然来自己家,那也不能怠慢。


 陈老太就是这么一个好客的人,无论是谁来她家里,就算没什么好吃的,兑一杯白糖开水,也要请别人喝一口。更别说还是大老远来江城的去处,就算是她一个小孩子,陈老太也要尽尽地主之谊。


 “外婆不用了,我们等下就回去了。”看着热火朝天的厨房,铷初着实有点尴尬。


 没想到紧赶慢赶,来她们这里了,她们就在做晚饭了。


 “那咋行,我跟你外婆都说好了,你们就在这里吃了饭再回去,丽娟、小艺你们带着妹妹去玩,别在那里鼓捣了,快去。”陈老太说话的时候,手里的锅铲一刻都没停歇。


 好家伙,她这是被当成贵客了不成?


 那锅里可是红烧肉,那么大一锅,就这么看一眼,她就知道这可是用的上好的三线肉(肉皮下面一层是肥肉,再下面一层是瘦肉,下面又是一层肥肉,紧跟着又是一层瘦肉,这种肉层次分明,吃起来也是肥而不腻的)做的。


 红烧肉的做法其实不难,最大的难度就是火候的掌控,和用冰糖上色的时候,要保证色泽红亮,吃起来又不腻,这就是最好的。


 因为红烧肉是用冰糖上色的,除了有肉香还有糖香,吃起来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又没有辣椒,这大人小孩都适合,也是家里招待客人的一道美味佳肴,就跟雾城的盐菜肉一样,都是属于常见的菜。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对于铷初这个无肉不欢的人来说,这道菜就是她的最爱。


 只是雾城的做法不一样,雾城没有加八角和冰糖,就是用豆瓣酱烧的,跟这种带着糖香味的,还是很不一样,要是小孩子的话,江城的这种更受孩子喜欢一些。雾城的红烧肉,就比较下饭,对于那些干体力活的人来说,吃起来才带劲儿。


 “外婆,我给你打下手爸!”对于在边上玩闹的哥哥姐姐,铷初很是无语,怎么都在玩,就外婆一个人在做饭,这大一家子人的饭菜要做到什么时候?


 其实是铷初想错了,对于陈老太这种不爱串门的人来说,就喜欢沉浸在自己喜欢的东西里面,做饭就是她最爱的一件事情,这么多年以来,家里的饭菜都是她一个人做,看到家里的人,每次把她做的饭菜吃的精光,心中比什么都高兴。


 陈丽娟的大舅二舅,也都是遗传到老太太的这一大爱好,要不然也不会想着去开饭店了。


 最开始的时候,就是在离村子不远的汽车站开的,兄弟俩一个炒菜一个配菜。


 汽车站每天早上七点钟开门,下午五点钟关门。所以,他们的饭店也就是做早餐和午餐,下午两点钟关门,关门就回去干农活。


 只是去年,这个汽车站搬了,家里的农田全都改为种水稻和莲藕,兄弟两个咬咬牙,直接在江边买了一块地,修建了一个大饭店。


 对于有眼界的生意人来说,没有比买田地自己建饭店划算的东西了——一不担心房租的问题,二也为自己节约了不少成本,反正手里有钱,他们也不吝啬这么点。


 再就是,因为自己建的饭店,样式也肯定是按自己的意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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