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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吃鹿耳


 “老头,那些食客为何称呼方才的姐姐为小白菜呢?”


 “因为白。”


 “可白菜并不白啊。”


 “好吧,因为他们喜欢白菜。”


 “哦,这些洛阳人的嗜好可真古怪。”


 “赶紧吃完你的甜糕,别咗手指。”


 “吃着呢,吃着呢。”


 “够吃吗?”


 “让我尝一杯酒就够。”


 “会喝醉的。”


 “你见过我喝醉?”


 “哪次没喝醉?”


 “抠门。”


 耳边的议论声越来越响。


 看来这位落花楼的少东家还是个名人,少年模样就夜夜笙歌,沉迷于风花雪月无法自拔,生活糜烂,不思进取。可是就因为有钱,挥金如土,家姐又是宫里的人,在这桥西的地界儿上,真的是为所欲为。


 阳蕨揽着那名叫婉儿的少女,消失在二楼的时候,叶飘零忽然皱了皱眉。


 “好露骨的杀气!”


 “有点意思!”


 “没沾过血腥,也不懂隐匿气息,这就敢出门动手,心可真大,也不知是哪家的小菜鸟!”


 叶飘零酌一口酒,摇了摇头,抬起手就想挡住宁红豆的眼睛。


 下一刻。


 一道人影就从二楼飞了下来,直接砸在大堂中央,砸坏了一桌酒菜,还砸伤了几个喝酒的客人。


 “畜生!敢打婉儿妹妹的主意!拿命来!”一位白衫少年也不知从什么地方爬上的二楼,握着一把长剑飞身横斩。


 铛地一声!


 金鸣震耳!


 白衫少年的长剑被人挡了下来,出手的人是落花楼的掌柜:“岑少侠,息怒,这里是落花楼。”


 白衫少年名叫岑锦飞,洛阳奕剑听雨阁,阁主的外甥,第三长老烟微客的关门弟子。


 只见这岑锦飞根本不给掌柜的面子,大吼一声:“斩的便是落花楼!”


 眨眨眼的功夫,前堂已经聚拢来一帮黑衣打手,全是落花楼的护院,洛阳最大的酒楼,哪里是好惹的。


 不等掌柜的发声。


 躺在地上的阳蕨已经怒火中烧,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指着岑锦飞:“给,我,打!”


 “打断他的狗腿!”


 “断其腿者,赏银百两!”


 “敢坏你爷爷好事,活得不耐烦了,这儿可是天子脚下的洛阳,臭不要脸的莽夫!”


 打斗在下一刻直接爆发,食客们纷纷让开场地,躲到一旁,却不离开。盛唐以武立国,崇尚力量,并不禁止民间打斗,就算是在神都洛阳也不例外,大家早就习以为常。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何况是为了女子。


 情斗,最是好看。


 眼尖者已经寻到了二楼的婀娜身影,方才那位媚骨天成的少女,此时此刻,嘴角含笑,冷眼旁观。


 女子的身价,从来都是通过男人们战斗来提升的。


 醉梦千古,倾尽江山,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红颜一笑,自古便是如此。


 富贵公子与侠客少年,刚好凑成一对儿。


 战斗从落花楼大堂打到了永宁街头,一方胜在长剑锋利,一方胜在势众人多。叫好声,起哄声,喝彩声,比比皆是。


 没人惊动官府。


 因为战斗很快就会结束。


 岑锦飞仰仗宝剑及一身扎实的正派功法,最终打趴了十三名黑衣护院,一脸豪气的穿过落花楼大堂,抬脚踩上登楼的木梯。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声音:“你这剑,有些意思,第一次出门?”


 岑锦飞侧身望过去,靠窗户的位置上,宁红豆正在咗着手指上的糕点渣,叶飘零则是一脸人畜无害的笑。


 “关你屁事!”岑锦飞语气嚣张。


 “剑,是从宗门偷出来的吧?”叶飘零继续笑呵呵的问,双手都开始轻轻搓起来,似乎很是兴奋。


 “宗门是我家的,宗门的剑,自然就是我的。”岑锦飞说的理所当然。


 “呵呵,那这剑可有名?”叶飘零似乎比获胜的少年都高兴。


 “剑名鹿耳,长山白铁所铸,削铁如泥。”岑锦飞将手中长剑故意举高,话也是冲着二楼而说,说是回答,不如说是炫耀。


 “鹿耳?”


 “好名字!”


 “真是不错!”


 “做我成仙的倒数第三把剑,刚刚好。”


 叶飘零喃喃自语,然后吧嗒了一下嘴,手指忽然朝着白衫少年点了一下。


 宁红豆叹了口气,熟练的从怀里掏出一张画纸,摊平放到桌子上,又从衣袖中掏出一根细小的短毫,一方小小的墨砚。


 展纸欲画。


 再看白衫少年。


 鹿耳剑,原本稳稳当当的攥在岑锦飞手心里,剑柄突然一动,剑尖直挺挺的移向叶飘零。嗖的一声,长剑离手,直接落在叶飘零桌前,剑尖入木三分。


 整个落花楼鸦雀无声。


 “飞剑离身而不坠?”


 “这饮酒的老头到底是何方神圣?”


 “起码都是身怀念力的大修行者啊!”


 宁红豆眼眸一眨不眨,落笔如飞,略略数笔,竟是画出了这场战斗的精彩瞬间,没想到好吃懒惰的小倔妞儿还有这等本事。


 “还我剑!”岑锦飞大喊一声,起身便准备跑过来抢夺,然后便看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叶飘零抬指轻弹,方才还锋利无比的鹿耳剑,当即破碎。剑身从剑柄处直接断开,剑刃、剑尖、剑背……整把剑直接就裂成几十上百枚碎铁。


 一呼。


 一吸。


 碎铁便消失在叶飘零的嘴边。


 吃完剑。


 酌一口杏花酒。


 再嚼上最后一口酱牛肉。


 嘎嘣嘎嘣的脆响回荡在落花楼大堂。


 包括白衫少年岑锦飞,落花楼的少东家阳蕨,深藏不露一直没真正出手的掌柜,再加上周围的一众看客,全都看呆了。


 “这可是有名有号的灵剑,长山白铁所铸的鹿耳,一指就给弹碎?一口就给吃了?还是位年过花甲的,老头?”


 “我没眼花吧?”


 “疯了!”


 很多人都是这个想法,甚至忍不住揉了揉眼,只有那个落花楼的掌柜眉头越皱越紧,手心里、额头上,全都是汗:“剑门,食剑人,毁剑狂魔,叶飘零!”


 掌柜并没有压低声音。


 白衫少年岑锦飞自是能听到的。


 围观的民众不知道这几个字的意思,正道宗门的修行者,哪里会没听过,哪里敢没听过,何况是他这种剑修。


 这一刻。


 岑锦飞是万般的悔恨,悔自己不该偷偷拿走鹿耳剑,悔自己不该随便将宝剑示人,四海八荒的剑修,最近百年,出门前师尊都会吩咐:“剑,不可轻易示人,尤其是缀有名号的灵剑,最好用布包好,连着剑鞘一块包。”


 叶飘零,一人压了四海八荒近百年剑修不敢张狂、不敢抬头、不敢露剑……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关注“ ”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关注“ ”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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