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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家


 江城作为华夏十二基地市之一,人口过亿,有[蓝月]的保护,意味着这里相对于其他城市,安全更有保障,不用时时刻刻担心妖兽攻城。


 同样也意味着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因此哪怕是岸边小区,这里依然人满为患。


 穷人一辈子也买不起一套房,这里都是政府所建的廉租房。


 林风一家所租住的房子在186栋,36楼。


 这是顶楼,为了节约电能,不仅没有电梯,并且由于楼顶隔板不行,冬冷夏热,唯一的优点就是房租便宜一些。


 一个月1800新币的租金在江城几乎找不到了。


 新币是如今世界的通用货币,非常坚挺,一个普通的工人,一个月收入也就在3000新币左右。


 “得尽快赚钱,搬离这地方。”


 狭窄阴暗潮湿的楼梯内空气很差,有一股霉味,再搭配那还未散去的血腥气,令人作呕。


 爬楼梯时,林可柔虽然气喘,但却不断找着各种话题,似乎想要转移林风的注意。


 林风明显察觉到了,因为大姐并不是话多的人,他笑着道:“姐,你不要担心,我没事,给我一些时间,我会改变一家人的生活。你工作也别太辛苦,不要委屈了自己。”


 望着林风坚定的目光和话语,林可柔嘴角上扬,脸上露出一丝温暖的微笑:


 “好,我不会委屈自己。”


 “大姐,要开心一些,相信你弟弟。”


 “我相信你!”林可柔认真道。


 今天觉醒日失败,没有炼化妖灵,林风知道自己说这话没有说服力,大姐也没有真正放在心上,但他还是说了。


 他只希望大姐能开心一些,对自己好一些,这样就足矣。


 “要休息一会再爬吗?”


 爬到一半时,见大姐脚步放缓,林风询问道。


 对林风来说,以他体修七段的实力,爬楼梯只是轻松的耐力训练。


 但对不是武者的大姐来说却并不轻松。


 “不用,越休息越累!”


 等到两人爬到36楼,林风倒是没什么,林可柔却浑身发汗,双脚发麻,呼吸很急促。


 虽然灵力复苏,普通人体质比起大灾难前要强得多,但爬36层楼梯依然是困难的一件事,所以一般来说,只要回家,家人几乎不下楼。


 咔!


 林风拿出钥匙开了房门。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不到30平方,却被硬生生隔出两室一厅一卫的小居室。


 这个房子位置和格局都不好,房间常年阴暗,即便是艳阳天都得开灯,没有什么装修,说家徒四壁有些夸张,但家里除了冰箱和电视,几乎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回来啦。”


 听到开门声响,厨房内传来脚步声。


 “收拾一下,吃饭了。”


 一个围着小碎花围裙的中年妇女走出了厨房。


 她留着一头到脖子处不长不短的头发,她的皮肤很白皙,有一些浅浅的褐斑,看上去是一个很有气质,但却给人一种柔弱感觉的妇人,这就是林风的母亲林芳。


 林风和母亲有七分相似,主要遗传母亲的基因,两人站在一起,任谁都知道这是一对母子。


 林芳先是看了林可柔一眼,后者不着痕迹的摇了摇头,林芳神色不变,转身回到了厨房。


 看到母亲,林风神色一怔。


 在上一世,江城被妖兽攻破时,他并不在家,所以并不知道家人是不是惨遭杀害。


 不过即使是他也无法保证能活下来,更何况是没有战力的家人。


 “妈,煮什么肉,好香啊。”


 林风笑着问道,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今天獠牙猪炒青椒,当然香了。”林母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妈,你买了几斤?”


 獠牙猪是一阶妖兽,相当于一品武者的实力,同样也是最低级的妖兽,它的肉味道鲜美,相比普通的猪肉气血充足十倍,吃多了能强壮气血,改善体质。


 在平时,一斤的獠牙猪要300新币,而母亲一个月收入也就3000新币,一斤獠牙猪肉相当于她三天的工资,因此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回。


 不过今天,因为觉醒日的关系,城外遍地的妖兽尸体,因此妖兽血肉大降价,价格只有平时的五分之一。


 这也是岸边小区很多居民,为了孩子能补充气血,一年一次购买妖兽血肉的日子。


 一次买上几十斤,放在冰箱能吃个一年半载,虽然冰冻的肉味道和气血不如新鲜的,但价格便宜啊。


 今天林母没去上班,就是为了购买妖兽血肉。


 因为今天是觉醒日的关系,今晚的饭相比往常丰盛很多,堪比过年。


 一盘足足一斤分量的獠牙猪肉炒青椒和酸辣大白菜,还有红烧鲤鱼,三菜一汤,主食是白米饭。


 在饭摆好之后,房门打开,一个手持公文包的中年男子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走了进来。


 该男子四十多岁年纪,长相普通,身材发福,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老实本分。


 这人是林风的继父马英纵,人称老马,靠着其哥的关系,混上一个公职人员的工作,一个月3500新币的收入,没有其他灰色收入,可见是真正的清水衙门,收入还比不上一些打工的。


 在林风七岁时,母亲便和老马在一起,虽然林风从未叫过对方一声父亲,但对这个继父,他内心一直很尊敬。


 虽然在林风看来,老马很普通,不管是样貌还是背景,有自己的小心思,没有上进心,要不然以他哥的关系,怎么也不至于混得如此惨。


 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做到一个父亲的职责,将他和大姐养大。


 最主要的是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两人结婚以来,从未红过脸,虽然无法大富大贵,但一家人虽然生活平淡,其乐融融。


 “回来了啊。”


 老马放下公文包,一边换拖鞋,一边对林风笑了笑。


 “嗯。”


 林风应了一声,还未等他说话,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便冲了进来。


 那是一个女孩,个头不高,大眼睛小嘴巴,小脸有些婴儿肥,长得不是很漂亮,不过却很可爱。


 “哥,今天你炼化了什么妖灵?”


 刚进屋,女孩还没换鞋,便迫不及待问道。


 马乐乐今年初一,下午她们都没上课,全程在教室观看觉醒日的现场直播。


 不只是他们,连很多公司也一样,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谁还有上班和上课的心思。


 “哥,我在电视上看到雅歌姐了。”


 “魅惑之蝶啊!八阶妖灵,真是太酷了!”


 马乐乐兴奋的大呼小叫,根本没有发现身旁父亲和大姐正在焦急的打眼色。


 “哥,你炼化的是什么妖灵?”


 “你这么厉害,最起码也能炼化六阶妖灵。”


 “不过雅歌姐更厉害,今年觉醒日的十大天才之一,听说她还签了聚星俱乐部,发达了,发达了…”


 说到这,马乐乐终于发现其他人神色不对,神色一僵,顿时不敢说了。


 老马作为成年人,在刚进小区便从邻居口中知道了消息,于是避而不谈,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马乐乐在学校从电视中看到雅歌的身影便疯了,开始向同学各种炫耀,放学后,便一路疯跑回家,邻居叫她都不理会,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呵呵,没有关系。”


 林风笑了笑,摸了摸马乐乐的胖乎乎的小脸。


 对这个异父异母,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他将其当做自己亲妹妹般宠爱。


 “哥今天没找到适合的妖灵,那些妖灵档次太低了。”


 “哥,真的吗?”


 马乐乐猛地一跳,惊呼道。


 她是林风的忠实粉丝,在她眼中,林风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她不认为哥哥会骗自己,但还是很疑惑:


 “那个叶秋不是炼化了地榜17位的荆棘魔龙吗?哥,你连这么强大的妖灵也看不上吗?”


 “乐乐,吃饭了,一个女孩子,整天疯疯癫癫的。”


 老马适时说了一句。


 他也希望林风成为妖灵师,那可以改变一家人生活环境,但和林母一样,他不会给林风压力。


 并且,林风如今体修七段的实力,不出意外,考上个重点大学没有任何问题。


 毕业了最起码是二品武者。


 二品的武者,哪怕不走武道之路,哪怕做一个普通的白领,一个月少说也有两三万的月薪,怎么都比他强。


 武者并非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强大的武者,不仅精力旺盛,连续加班几天也没问题,记忆力和理解能力,反应速度都比普通人要强一些,现在的公司很稀缺武道人才。


 以后这个家,靠的还是林风。


 “荆棘魔龙自然很厉害,不过哥运气不好没抓到。”


 林风笑着说道。


 对于他的回答,林母和老马都并未放在心上,以为林风只是随口敷衍,或者只是为了在妹妹面前保持哥哥伟大的形象罢了。


 对此,林风也没有更多解释。


 “阿风,多吃一些,你还在发育期,能吃才能长。”


 饭桌上,母亲夹肉给林风,自己却不吃。


 不仅是母亲,大姐也是如此。


 老马看得出来很想吃,不过他夹给乐乐,自己也不吃。


 “妈,妹妹,还有老马,你们也吃。”


 林风分别为母亲三人夹了几块獠牙猪肉,他知道自己不夹,她们根本不会吃。


 “好了,够了够了。”


 林芳用筷子压了压林风的筷子,略显疲惫的脸上露出由衷的欢笑。


 儿子这么孝顺,她显然也极为欣慰。


 “你现在还在气血期,需要补充气血,我们又不是武者,吃妖兽血肉没什么效果。”


 林芳吃了一块最薄最小的肉片,然后把肉重新夹回林风的碗内,林可柔同样如此。


 在她们看来,林风是这个家未来的顶梁柱,只要他强大了,这个家才有希望。


 老马吃了一块,其余的都夹给乐乐。


 “好了,不要夹来夹去,我喜欢吃鱼,你快吃吧。”林母催促道。


 “哥,我也夹给你。”


 马乐乐学着大人的样子,夹了一块肉给林风,然后埋头苦吃。


 这让林风有些哭笑不得。


 看来得尽快赚钱,要不然连肉都吃不起了。


 不过林风倒是很享受这种状态,一家五口,其乐融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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