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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吃人的怪兽



  凌晨一点。

  此时武者论坛江城区。

  “高中生暴打武者”已经排在日榜第五,距离日榜第三“叶秋炼化荆棘魔龙”仅差两位。

  因为这条帖子的关系,作为林风前女友的雅歌,关于她“江城最美妖灵师”的帖子也从日榜第十三直接闯进前十,排在第九位。

  特别是两人的情侣关系引起了网友很大好奇和讨论。

  一个觉醒日失败,但战斗天赋卓越的少年。

  一个天赋一般,但觉醒日炼化了八品魅惑之蝶,签约聚星俱乐部的美丽少女。

  青梅竹马,岸边小区,分手....

  话题性太多,八卦元素爆炸,甚至牵扯出现代社会情感和价值问题。

  这也是帖子能在短短一夜之间,排到日榜第五的一个原因所在。

  虽然很晚了,但作为夜猫子代表的网友还有不少。

  帖子‘高中生暴打武者’每隔十秒钟,都有几十条新的评论出现。

  十秒几十条评论,一分钟就是数百条,虽然看似很多,但和之前山崩海啸般出现的评论相比,已经算是寥寥无几了。

  虽然评论少了,但热度一点也没有减弱,网友正激烈的讨论中。

  随意浏览了几条评论,遇到一些歪曲事实的,杨凡不时回复怒怼。

  叮咚!

  就在这时,微弱的提示音传来,杨凡轻点鼠标,打开聊天群。

  是一个名为:江湖新闻社的聊天群。

  聊天群的群主便是杨凡,群总人数67人,在线人数:57人。

  小蘑菇:“凡哥,在不在,故事已经写好了,发给你了。你看下?”

  犀利一哥:“这个点了差不多了,再晚效果反而不好。”

  冬瓜:“快困死了,再晚顶不住了。”

  请叫我美女:“快开始吧,我的大刀已经按捺不住了。”

  张小凯:“睡个毛线,明天这帖子说不定能直接爆了叶秋,想想都兴奋。”

  .....

  看着群里成员活跃的发言,杨凡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这个群创建了两年,不过群人数一直维持在四人。

  这四人,也就是江湖新闻社包括他在内的四个核心成员,为了避免麻烦,他们的其余眼线并没有加入群中。

  但如今,有了建立江湖武道社的打算,扬帆自然没有顾虑,他将这三年在学校维持的眼线成员都加入了进来。

  杨凡移动鼠标,将那小蘑菇法发来的文件接收。

  那文件名为:“爱情故事。”

  这是一篇长达一千多字的爱情故事。

  故事描述一对住在岸边小区,从小一起青梅竹马长大的情侣,但最后却分道扬镳的爱情故事。

  故事之狗血之曲折,让即便知道事情真相的杨凡都有些无语。

  就在这时,叮当声传来。

  小蘑菇:“凡哥,文笔怎么样。”

  杨凡:“文笔不错,不过剧情要不要这么狗血?”

  小蘑菇:“不是你说八卦的核心原则:除了事实不可扭曲外,越狗血越好?我不管了,我可是花了三个小时才写出来的,要改你自己改了。”

  杨凡:“行吧,标题我修改一下就可以发上去了。”

  聊天的同时,杨凡开始写评论,作为混迹武者论坛八年的老鸟,杨凡深知标题的重要性。

  网友看的就是标题,看的就是重点。

  如果第一眼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不会有看第二眼的可能。

  经过一番修改,杨凡将评论改为:“有一种爱情叫林风!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为狗血的爱情悲剧。”而后复制内容,将其发上了武者论坛。

  在发表这条评论之后,杨凡在群里回复了句:“好了,大家今天晚上配合的不错,早点睡吧,明天看战况了。”

  说完,没有继续哈拉的意思,直接下线。

  今晚的论坛帖子,是林风给他的任务。

  那些照片也是林风提供的。

  任务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让大家知道林风是绝世天才。

  至于如何实施,林风没说,叫他自己想办法。

  而他的办法,就是一篇狗血的爱情故事,帖子发布后,已经不是他可以随意操控的。

  不过杨凡可以相信,这个帖子真正爆炸的时刻即将来临。

  ......……

 

  ......

  岸边小区。

  和杨凡一样,虽然已经凌晨了,但林风也没有入睡。

  躲在被窝内的他,侧着身,刷着手机,浏览着武者论坛。

  林风想要招广告商,因此他需要名气。

  在武者论坛发帖子,目的也是为了炒作知名度。

  除了电视新闻,还有什么比武者论坛更容易打出知名度的地方?

  武者论坛注册会员三亿,哪怕是江城区,每天也都有上千万人浏览。

  有了知名度,才能吸引广告商的注意,他的广告费才值钱。

  不过,林风也知道,虽然他的战斗天赋确实很强,哪怕真能暴打武者,但无法炼化妖灵,只有体修七段实力的他注定很难吸引所有人目光。

  因此,林风要让江城,甚至是全国的人都知道,他是天才,一个可以越阶挑战,可以炼化地榜妖灵,并且武道天赋卓越的绝世天才。

  他要让自己的名字和叶秋比肩。

  到那时,他会吸引荣耀职业联盟的注视。要是运气好,他说不定可以进入荣耀新秀榜。

  只要进了荣耀新秀榜,获得[蓝月守护],那在江城,在蓝月的保护下,就没有任何人敢伤害他。

  林风给杨凡的任务,是三天内,帖子进入江城区日榜前十,如今杨凡超额完成。

  这意味着,林风这个名字,已经有数百万,甚至是上千万人知道了。

  虽然他们并非林风的粉丝,但最起码,他们知道林风这个人,那就足够了。

  “都还不睡?”

  林风耳朵微微一动,客厅的桌椅似乎被人撞了一下,发出咯吱的声音。

  房子的隔音并不好,在寂静的夜晚一点声响动静都很大。

  或许是今天的消息太难以置信和惊喜,即便是原本疲惫的家人仿佛都失眠了,客厅时不时传来一些喝水或者是碰撞的声音。

  “是时候该换房子了。”林风想到。

  只要广告位卖出,他就会搬家,让家人过上真正幸福的生活。

  住在岸边小区,不仅生活不便,以后随着他知名度越来越大,也很麻烦。

  林风慢慢走下了床,打开床头灯,将光线调到最微弱的状态。

  他蹲下身子,整个上半身朝床底探去,维持这样的动作几秒,似乎有些犹豫,不过最后,他还是从在床底最内的位置,取出一个黑色的铁盒。

  这是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

  铁盒有一个盖子,盖子上有上百个细小的小口,望着这个看似普通铁盒,即便是林风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恐惧。

  仿佛,那里面有吃人的怪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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