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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故地重游



  大风酒肆才是真正的几十年不改。



  昔年她化作林见竹在这里暂住的时候,这地方就够陈旧的。



  现在,看起来岂止是陈旧,简直古老。每一样东西,简直都能当做古董去卖。



  杨玉英低头看自己的脚,双脚生疼,脚趾向外渗血,隔着破破烂烂的鞋子,显然脚底板已经血肉模糊。



  识海里小姑娘嘤嘤嘤地哭,除了哭,根本半个字也不说,懵懵懂懂,略带几分傻气。



  杨玉英自己的眼睛也忍不住泛红,忍不住想嘤嘤嘤。



  她拼命忍住!



  这感觉,简直不要太惨。



  前面不远处的座位上,坐着个年轻的姑娘。



  这姑娘生有一双杏眼,肌肤雪白,虽然双目通红,略见狼狈,却依旧是漂亮又精致。



  绣鞋鞋面用金丝银线绣出龙凤图案。



  鸦青的头发蓬松中带着一点凌乱,发尾绑着几串珍珠,都是圆滚滚的大珍珠,色泽亮丽,五彩斑斓。



  只这几串珍珠,不说价值连城也相差无几。



  衣服鞋帽,每一样都精致昂贵。



  这显然是个富贵人家的大小姐。



  一桌子的好酒好菜,她却不肯动筷子,任凭东西变冷,溢出一团团白色的油脂。



  砰!



  忽然间,女子猛地推翻桌子上的杯盘。



  杨玉英向后退了一步,避开飞溅的菜汁,那姑娘一眼看到,勃然大怒,猛地抓起桌上的碗筷朝她扔过来。



  你还敢躲?我给你吃,给你喝,一路上带着你走,我对你还不够好?你是怎么对我的?抢我喜欢的人,凭什么,凭你那张楚楚可怜的脸?



  杨玉英:



  识海里的小丫头吓得缩头,呜呜呜地又哭了起来。



  杨玉英眉心狂跳不止。



  这回不会是拿错了剧本吧?



  杨玉英真不想附身个小三,一旦附身这样的人物,她要是顺了对方的意,自己绝对受不了,要是不顺对方的意,人家有意识在的,难道她还能因为这个,二话不说把人家意识给泯灭掉?



  各种人用的东西很特别,大火烧起来就停不下,翠玲就差一点葬身火海,幸亏那女客人心性还不算坏,见她遇险便拉了她一把,携着她一路奔逃。



  翠玲虽然只是个小婢女,身份低微,可在春月楼也只是在厨房里打打下手,从没有吃过大苦头,连马也没有骑过,怎么可能受得住纵马狂奔,身后还有敌人追杀的日子,难免神情沮丧,心中伤感。



  这个女客人,在酒楼虽是孤身一人,但本身来历似乎很不凡,一路有好几个高手追来相助。



  其中一人叫宋晟,年纪轻轻,武功高强,相貌出众,在翠玲简短的记忆中,看得出宋晟并非这女客人的手下,应是出身名门大派,但性情和煦,温柔体贴。



  宋晟看翠玲辛苦,便骑马带了她一程,结果这一带可不好,一下子捅了马蜂窝,女客人勃然大怒,登时吵嚷起来。



  她脾气极暴躁,宋晟性子虽好,可显然也受不得闲气,让她三言两语就给气走了。



  翠玲形单影只,孤身被带出春月楼,心中十分害怕,只好紧紧跟着这女客人。



  这女客人吃起飞醋,简直吓人。



  翠玲一路上被对方横挑鼻子竖挑眼,各种看不上,动不动就挨骂。



  杨玉英:



  系统界面闪烁。



  狂风席卷,窗外黄沙漫天。



  女客人,也就是系统中提到的姜晚,此时满脸疲惫地坐在桌案前,横眉冷对,一身的暴躁气。



  杨玉英感应了一下。



  此时此刻,欧阳雪带着她四个手下,王家四兄弟,已从登州出发,经由皇城司控制的驿站,一路换马不换人地赶过来同她汇合。



  欧阳庄主和叶梦然交替带队,赶到喜平镇,最快也要七八日,若是遇见些麻烦,十几天都到不了。



  现在翠玲身无分文。



  让杨玉英和翠玲一样,把自己当婢女伺候眼前这位娇小姐,那简直就是纯属做梦。



  看什么看!



  娇小姐猛地一拍桌子,本来她一发作,酒肆里寥寥几个客人都转头瞪她,这会儿人人低头,谁也没出声。



  酒,再给我酒!



  姜晚咬牙切齿,怒道。



  大风酒肆从老板娘到跑堂的,也是见多识广,默不吭声地把酒菜送上去。



  姜晚拿起酒壶就是一通猛灌,一口气灌进去小半斤,顿时脸颊生起红润,醉态毕露。



  为什么?



  姜晚眼泪噼里啪啦地掉下来,她拿袖子用力一抹,抹得脸生疼,恶狠狠地咬牙,不让我提?我就非说不可,你奈我何!



  她猛地站起身,冲四周看了几眼,大声道,我叫姜晚,我娘是魔教前任圣女徐仙,明谷的地图就在我手里,怎么,想要?有本事就过来抢!



  四周登时多出无数条视线。



  杨玉英明知道与自己无关,一时都觉得背脊酸麻,感觉大风酒肆外面的风和刀子一般,甚至有点肌肤被刺得生疼的幻觉。



  麻烦啊!



  偏偏系统还来凑热闹。



  姜晚吼完,把杯盘一推,摇摇晃晃地晃到房间门口,扭头冲杨玉英喊,我救了你,又带了你一程,已经仁至义尽,你爱去哪就去哪,别再跟着我!



  杨玉英:



  目光一转,只觉酒肆里好些客人都蠢蠢欲动。



  翠玲长着一张漂亮的面孔,姜晚也好看,但那明显是一株带刺的毒花,就是想打她的主意,也要气了,只会皮毛而已。



  她先不急着拿钱定房间安歇,又道,老板娘,不知你们酒肆缺不缺说书先生?我身无分文,欲赚些路费,不如我借贵酒肆的宝地,说上几段书,要是说得好,客人们捧场,赚了钱咱们三七分成,你三我七。



  老板娘一噎,抬头看了她两眼,想了想,竟然开口答应了。



  她当然不是什么慈善人,大风酒肆也没搞过说书一类的花头,在这地方出没的客人,很少有闲情逸致想休闲娱乐,他们酒肆只要有酒有水,有菜有肉,生意就不会少,当然也不会多。



  但是这小丫头要做,她略一思索,也便答应,别的不说,至少她还想找人给捏捏背,好歹能找得到。



  捏背这事,很让人上瘾。



  杨玉英便顺利在酒肆落脚,店小二很有眼力地给她分了一间房间,朝向好,面积大,还不要钱。



  到晚上,她顺便在混在店小二里头,跟着吃了一顿饭,老板娘大约是觉得她有点厚脸皮,但也没说什么。



  吃过饭,杨玉英早早回房间歇下。



  入了夜,夜晚的风有点寒凉,杨玉英抱着被子,忽然睁开眼,转头看向窗外,盯着看了一会儿,又默默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第二日一早。



  徐徐清风吹过,难得少去几分黄土气味,多了点清香,杨玉英起床洗漱,就慢步走入酒肆,举目看去,见大风酒肆忽然多了好些客人。



  整个大堂都坐得密密麻麻。



  姜晚也来了,倚靠在窗边,眼睛赤红,神色疲惫,连皮肤看着都黯淡无光,头发蓬乱,仿佛一夜没睡。



  她正死死盯着她左前方。



  杨玉英的视线一扫,就看到她左前方坐着的是个年轻人,二十多岁,容貌端正,身上披着件蓝色的披风,神色严肃,低眉举杯饮酒。



  是宋晟。



  宋晟听见声音抬头,一眼就看到杨玉英,目中不禁流露出一点温润之意,起身想过来,他还没动,姜晚整个人就扑过来抱住他手臂,一口咬下去。



  你还敢看别人?再多看一眼,我就挖坏了她的脸!



  杨玉英:??!!



  宋晟皱眉:姜晚,你不要无理取闹!



  我无理取闹,你就为了个傻瓜笨蛋,大字不识一个的蠢笨女人来骂我?



  杨玉英蹙眉,却不理会二人之间的纠缠,举步走到酒肆柜台旁边的空地上,笑道:诸位,小女初来贵地,身无分文,莫可奈何,只能以说书为生,今日便献丑了,还望诸位客官有钱的捧个钱场,无钱的捧个人场



  翠玲十五岁,年纪小,长得漂亮,说话声音清亮动听,此时又无别的消遣,一干客人还真来了兴致。



  杨玉英又笑:那今日便,先粗略讲一讲六经,讲得不好,大家多多包涵。



  众人:什么?!



  自古以来,士人以《诗》《书》《礼》《乐》《易》《春秋》为‘六艺’



  所有客人: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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