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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想起唐若


 范云长出一口气。


 他看着卫明珠远去的身影,忽然觉得就在这个自己从小长大小城里,这些花一样朵一样的,小城里年轻的姑娘们,每一个都看上去那么的可爱,可亲。


 是的。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就好像如同在寒冷的冬夜里围着一炉滚烫的小火苗那般,温暖。


 温暖的感觉。


 也是温情的感觉。


 所以。


 范云就不吝笑容地将脸上的微笑从卫明珠的身上转而赠送给了路过他身旁的另一位姑娘。


 可惜的是。


 那个姑娘却误会了,她把范云这种淡淡的微笑理解成了一种白痴性的行为。


 于是那个姑娘就翻了一个白眼给范云。


 呵呵。


 范云并不生气,也不着恼。


 事实证明,有很多男人的忍耐度在有些地方是无限大的,特别是当男人们面对和自己差不多的异性的时候,那么他的忍耐力更是大的惊人。


 范云将手中的糖纸随手扔进了马路旁的垃圾桶里。


 他才不像对面的那一个小伙子呢。


 对面的那个小伙子刚刚吃完了一根香蕉之后,随手将香蕉皮吧唧一声扔在了地上。


 太没素质了。


 一只滑溜溜的香蕉皮,如果说是哪一个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的老太太踩到了上面,搞不好就会把她老人家摔一跤。


 或者说。


 如果说有一些什么摩托车呀,单车呀压在上面的时候,很有可能也会失去平衡,从而将车上矫健的那名骑士一下子甩到地上来,摔一个狗啃土。


 这不是在农村。


 这是在城市里,好不?


 城市里面,你就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像这种乱扔垃圾的行为实在是让谁看了都会鄙视的。


 就在小伙子不远处的一个清洁工一路扫过来的时候,边扫垃圾边抬头,鄙视了那个小伙子一眼,因为她老远就看到了。


 看到了那个小伙子将手中的香蕉皮如同一只被狗啃过的弃履一般扔在了地上。


 当然。


 虽然那个清洁工生气是生气,但是她也不敢多说什么。


 她唯一所能做的抗议,就是走到那个小伙子面前,用力的将那块香蕉皮扫进了拖斗里,少的很大声,动作也略显夸张,以此抗议,以此不满,彼此生气。


 那个小伙子。


 一看就是个混混。


 混混的皮通常比较厚一些,都是像滚的肉那般三刀都砍不透,所以他对于那个清洁工递到自己脸上的颇有杀伤力的目光,似乎毫无知觉。


 范云看了一眼那个小伙子,只觉得这个小伙子十分的没素质,但是没素质也不归他管。


 不过请放心吧,像这种人总有一天会有人管他的,如果说他还是这种德性,而不知道自改自纠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会有人让他很是吃上一些苦头的。


 说实话。


 那个小伙子连旁边的一个小娃娃都不如。


 那个小娃娃看上去大概也就是个两三岁的样子吧,因为走路的时候看上去笨笨的,奶奶的十分憨态可掬。


 就是这样一个穿着臃肿的棉衣,走路摇摇摆摆的小娃娃都知道走到那那个小伙子旁边的一个垃圾桶跟前,将手中的橘子皮扔进垃圾桶里。


 那个小娃娃看上去应该是个妹子。


 因为范云以他敏锐的目光老远就看到了,虽然说那个小娃娃戴着帽子,但是她的帽子下面却露出两个小辫子。


 调皮的小辫子。


 范云看的那两条小辫子,就想起了唐若头上的那两条小辫子。


 扎着小辫子的唐若,在范云的眼中是那么的可爱。


 唐若就如同二月春风中的杨柳那般,神采飞扬,笑语嫣然。


 许多时候。


 当范云和唐若在一起的时候。


 范云都会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一半是亲昵,一半是喜爱,去揪揪唐若的小辫子。


 有的时候唐若会老老实实的坐在那里,也不反抗,也不吭声。


 而有的时候,唐若则会一下子从凳子上面跳起来,抡起如同暴雨梨花般的小拳头,在范云的身上扑通扑通乱捶一气,一边捶一边还娇嗔的喝道:“……你这个坏蛋,看我今天不捶死你,我要是不把你打成一块狗皮膏药粘在地上,我都不姓唐。”


 范云则双手抱着头,完全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那倒也是。


 通常情况下都是唐若捶着捶着,捶的没有力气了,然后自己的手也捶疼了,范云反倒还没有什么感觉。


 每当这个时候。


 主动攻击的,打人的,反倒先缴械投降了。


 而以逸待劳的范云这时候才直起腰来,嬉皮笑脸地将唐若搂过来,让唐若坐在自己的腿上,然后双手环着她的腰,同时将自己的头轻轻的靠在唐若的胸口。


 起伏。


 心跳。


 这时唐若也会伸手搂在他的肩头,同时将自己的一张脸与范云贴在一起。


 这。


 大概就是两情相悦,相亲相爱的那种感觉吧。


 这种感觉让范云的心里顿时就会十分的充实。


 仿佛。


 他的世界就如同那蓝蓝的天空一样,上面是云朵,是风筝,是从天际划过的飞机,下面则是大朵大朵的花,一通一通的树,碧绿碧绿的草,以及潺潺的溪水和和风烈日照耀着的山坡。


 范云有的时候只是拙嘴笨舌的不善于表达而已,其实他的心中对于唐若的爱远远胜过自己,可以说,如果说真正到了紧要关头的时候,范云完全是可以牺牲自己而保全唐若的。


 为了爱。


 他可以为唐若做出任何牺牲。


 是的。


 任何。


 这个任何,是不包含任何条件的,一切都是他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


 在范云的心里他就是这样想的,只要是他有的,所有的最好的,他都想第一时间能跟唐若分享。


 范云对唐若的爱,是那种用含了冰打了霜过后的冰糖甘蔗沁出来的糖水。


 而糖水。


 则代表甘甜,代表喜悦,代表瞬间弥漫于口齿之间的那种愉悦与满足。


 范云对唐若的爱,爱的那样干净,那样纯粹,爱的绝对不会掺杂一点点的杂质。


 他对唐若的好,完全就是一厢情愿,而不求回报的。


 若说他希望有所回报,那么他也是希望能够用自己的爱,像雨水激活泉水那般,去激活唐若心中的爱意。


 事实证明。


 唐若也是和他一样的。


 唐若和他彼此相知,彼此心印,彼此互相热爱。


 而这份爱,让范云看别的那些年轻的姑娘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有了一种叫做免疫力或者抗体的东西。


 而这种叫做免疫力或者抗体的东西已经将饭局的那颗心紧紧的包裹在了里面,如同围上了一层硬壳,硬壳之内只有他和唐若。


 不知道。


 这。


 算不算是幸福呢?


 而幸福。


 幸福又是什么呢?


 别人。


 范云并不知道。


 于他而言,他认为的幸福大概应该就是与亲爱的唐若肩并肩手牵着手,漫步在路上,也许是毛毛细雨的春日午后,也许是大雪纷飞的隆冬。


 范云所怅想的那种的幸福是简单的。


 真的简单吗?


 恐怕那也未必。


 其实如果仔细的想一想,就在我们的周围,似乎每一个人都在追求幸福,有的人似乎得到了,有的人似乎又没有……


 那么,每到这时,每一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问一声,幸福是什么?


 这个话题啊,真的是一个萦绕千年不散的疑团。


 许多人穷其一生不断的思索着,寻找着,却始终找不到幸福的答案。


 譬如此时。


 如果说范云去问先玲,去问卫明珠,或者去问余丽拿的话,她们一定会摇头。


 或许对于她们而言,当他们因为某些事或者某一个人突然之间感觉快乐的时候,那时才会有那么一些真正的幸福感吧。


 真正的幸福感。


 实在太难得。


 那种幸福常常伴随着快乐而来,快乐的生活往往也也会伴随痛苦。


 而。


 这就是生活。


 生活中离不开酸甜苦辣咸,但不是说因为有了痛苦和各种各样的小悲伤小忧愁,人们就不再幸福。相反,而这样的生活却是经过了沉淀的,是更加令人回味悠长的。


 就像。


 范云在休息的时候睡懒觉的时候。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洒在脸上,而却不必去思考今天的工作,这就是他简单的快乐与短暂的幸福吧。


 在西方的一个神话里。


 据说,当时西西弗斯触犯众神,被罚每天将石头推到山顶。


 这种事情如果说放在别人的眼里,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可是。


 西西弗斯却在这种单调的生活中,他却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那就是——每天把那块石头推上山顶,那是他的目标,而这个目标让他知道自己为之活着。


 活着,难道不是幸福,不是一种最大的希望吗?


 当然了。


 像范云这样的年轻人浑身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热情,他并不是一个理论派,他没有什么更深的思想去思考那些来自于生活中的哲理,他只依从自己的内心做事。


 就像此时。


 他嘴巴里面的巧克力,那丝丝的甜味尚未完全融尽。


 他心中因为想念唐若而瞬间激起的那种甜蜜的感觉如同巧克力一样,在他的心中不断的萦绕。


 这种感觉,


 让范云就十分的舒服。


 因为他的心是暖的。


 他的双眼是有光的。


 范云那一对有光的小眼睛,现在,已经牢牢锁住了就在不远处的一个目标。


 那个目标。


 是一个看上去就满脸狡猾的中年男性小贩。


 因为范云看着他正在搞鬼。


 大概是因为一颗树的原因遮挡住了那个小贩的视线,所以说他并没有看到范云,又或者说是因为那个小贩也是属于那种滚刀肉,不怕事的人,他根本就没有把范云放在眼里也未必可知。


 这些都无所谓。


 范云并没有在意。


 欢迎注意的是他在卖东西给一个老人家的时候,那个老人家明明是选了一袋橘子,那个小贩在上秤的时候,一手捋着秤砣,一手慢慢的往后推。


 推着推着就在那个秤杆子上下起伏不定的时候,小贩偷偷地用小手指一勾塑料袋。


 于是。


 秤杆子就高高的翘了起来,看上去完全就是足斤足量,童叟无欺的感觉。


 可惜的是,他的这点小把戏完全都落在了范云的眼里。


 范云觉得这个小贩实在是太差了。


 本身也是。


 像他们这种挑着箩筐走大街穿小巷的流动小贩们,一没有办什么证,二又没有经营场地,走到哪卖到哪,可以说他们的利润比起那些租摊位,做生意的人要大得多。


 可就是这样,有些小贩还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什么其它的原因,反正他们总是想在秤上面搞点鬼。


 例如。


 就现在这一个。


 范云决定过去管一下。


 如果说那个小贩老老实实的泛云可能还装作看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算了,大冬天的出来做点生意,说实话,虽然说利润还可以,但是也挺不容易的,因为到处都是动手动脚的嘛,像这种天气,本应该坐在家里面围着围在炉子旁边烤火,而不是喝风饮霜的,到处吆喝的当走鬼。


 但是。


 苦。


 是苦自己的,你不能苦别人,对不对?


 正如享福一样,你所享的福也是自己的,外人基本上也无法分享。


 范云的眉头皱了皱,他看了看马路上穿梭不止的车流,等到在一个间歇的空当里,没有什么车的时候,范云三步两步就走到了那个小贩的面前。


 “喂……”


 范云的一声喂字刚出口,他霍然发现,面前的这个小贩他认识。


 原来。


 这个小贩不是别人,正是住在他家前面的那一个王大爷。


 这个王大爷,什么时候又当起走鬼来了?


 大冬天的,待在村子里面,待在自己的澡堂边烤火不好吗?


 一看是熟悉人,范云当然就不好再按照平常的那种方法来处理了,他倒是赔着笑脸招呼道:“大爷,你今天过来卖东西啊?


 怎么样?


 生意还可以吧?”


 唉,说来范云也挺不容易的,别看他是个城管,可是碰到了自己村子的人,他也不能拉起架子来,太认真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拿鸡毛当令箭的好。


 说实话。


 如果说今天范云敢翻脸不认人,去撅折了王大爷的称杆子,那么,明天他在村子里面就会被数落的连人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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