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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章,原来1634



  在士兵们惊叹的o型号眼睛注视下,毛仲在野狗扑来的地方找到了两具被啃吃成破烂的人体,腹部豁然,里面内脏已经被掏空,大腿上的肉也消逝了一半。



  周围的士兵看见,无不咳嗽,呕吐。



  原来,野狗们拼死而战,只为保住自己的美餐。



  “快找找看!还有没有幸存者!”



  在毛仲的指挥下,士兵们在树林里寻找着曾经激烈的战场,在四十几名尸体中,找到了六个活的,连拖带背,整回了道路上。



  这一天,他们都没有歇息一会儿,将所有的尸体入土为安,将所有的伤兵都转运到军营里。吃了鱼汤米团红薯疙瘩煮的晚饭,他又帮助给伤兵上刀创药,绑扎布条。然后,自己也被两名军医包围住,小心翼翼地伺候,陈继盛老将军还专门骑马来看望了毛仲,于是,在一个暖和和的军营里,疲惫不堪的他酣然入睡,了无梦痕。



  一觉醒来,已经上午**点钟光景,有专人送了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又去看了那些伤兵。



  “大哥,谢谢你啦!”一个粗犷的嗓门突然大声喊,随即,一根缠得比藤条还紧的手臂勒住了毛仲的腿,是床上休养的伤兵。



  毛仲现,这手臂纠缠得极为猛烈,显然动机不纯,于是,他笑笑,用手指一拨,若无其事地点着关键:“吃粮当兵的兄弟,谢字就见外了!”



  那手臂一软,滑落过去,伤兵却豁地坐起来:“大哥好厉害的指劲儿!”



  “呀,原来是毛大哥!毛大哥,你好厉害啊!”



  “毛大哥,听说你昨天空手打晕五只野狗?神了啊!”



  “毛大哥,昨天,是你把我们从野狗嘴里救下的,大哥,你是我们的恩人呐。”



  “毛大哥,听说是你跳上马,逮了毛承禄总兵?真的假的?”



  屋子里的伤兵们都醒过来,热情洋溢地瞻仰着毛仲的风采,崇拜地询问,尤其是那个偷袭毛仲的伤兵:“原来是你打败了毛总兵?我的天,服了!真服了!我秦铁汉从今天起,真的服了!”



  看样子,毛仲清醒地抢救伤兵,以及生擒叛将的事迹,已经传遍了军营。



  一名国字脸的年轻骑兵牵扯着缰绳走过来,双手一拱,带来一股战马身上特有的浓郁气息:“毛大哥。兄弟右营队的王海生,二十一岁,善使长枪,绰号‘一根筋’,从今天起,咱就是您的贴身马弁了,敬请大哥随意差遣!”



  还没有说话,又有一名瘦脸,眼睛贼亮的士兵过来,将头上毡帽取了,哗啦哗啦地扇着,一面扯了衣服的领子:“哦,还有我,毛大哥,右营队步军把总牛雷,号称‘小雷公’,及麾下刀斧兵六名,火枪手五名,弓弩手四名,俱听您节制啦!以后毛大哥多多关照!”



  毛仲一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意思?都归我管?谁说的?”



  王海生一乐:“自然是右营队的大统领,游击将军陈为国大人说的啦!难道毛大哥还不知道吗?”



  毛仲确实不知道,不过,这好事情谁不乐意?当下笑笑:“知道了,委屈诸位,以后我们都是自家兄弟,要相互照顾。”



  “呀,毛大哥升官儿?”



  “是啊,毛大哥一定是当官儿啦,肯定是把总!”



  “你扯啥?人家牛雷就是把总,还要听他大哥管呢,毛大哥最少也是千总!”



  乱纷纷地议论,让毛仲很难保持低调的从容淡定,只好点了牛雷出来:“走,咱们到外头溜溜腿儿,”



  “走,大哥,您骑马!”



  “咱还是走路吧。”



  于是,一路上,谦虚谨慎的,毛仲就展开了笑脸攻势,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并且先把理由搞得充分:“兄弟原只是左营队的小兵,什么也不知道,打仗时,又给人棍棒砸了脑袋,**糊子不行了。”



  “没事儿,大哥,您随便问,我知道您有真本事儿,是故意来考我的,对不?大哥,就您现在这红火名声,我王海生跟着您都脸上有光啊!什么事儿,尽管问!”



  王海生果然是一根筋儿,傻乐乐没有一点儿心机,有问必答。



  毛仲小心翼翼地听着,惟恐拉下了一丝一毫,然后,结合自己所知的事情,一天来的阅历,逐渐将时代和环境对接起来。



  “哦,明白了。”



  这年是西元一六三四年,距离大明朝的辽海水师统帅毛文龙被杀已经五年,袁崇焕督师也挂了好久,五年来,辽海水师离心离德,呈现土崩瓦解之势,几个月前,水师的中坚骨干力量的一部分,李九成,耿仲明,孔有德等率领数千军队,从抢劫民间一只鸡的诉讼开始,起兵做乱,占领了山东省的登州莱州诸地城池地面,连杀山东的几位朝廷重臣,将山东的整个形势搅得一塌糊涂。虽然明廷连续派出了重兵围攻,可是,数战数败,束手无策。大明朝最精锐的关宁铁骑,却被皇太极的后金军牵制在辽东,分身乏术,于是,在山东叛乱风潮影响下,毛文龙的旧日部属,辽海水师,也就是大明朝东江镇建制的部属将领,在各个海岛上纷纷响应叛乱,目前的海洋岛就是其中一个,守将为副将军(也就是副总兵)级别的高级将领毛承禄,他是毛文龙的儿子,带领着全岛守军叛乱,将要乘船西去,支援莱州的孔耿叛军,陈继盛是忠诚于明朝的老将,也是副将级别,本来的驻扎地在皮岛,听说了毛承禄准备叛乱的消息,赶来劝阻。因为他不仅仅是是一名大将,还和毛承禄的父亲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多年的战友之情,加上婚姻关系(陈继盛的大女儿嫁给毛文龙为妾),他自信能说服毛承禄回心转意,不料,毛承禄叛意坚决,反而直接将兵攻击他,海洋岛上的兵力众多,且多是毛文龙时期训练出来的精兵强将,战斗力级,而陈继盛所部只是顺便巡逻海面的三营飞豹军卫队,双方实力悬殊,要不是毛仲突然袭击得手,说不定陈继盛和他的所部千四百人,将全部玉碎。



  当然,这一类的事情想要在支离破碎的知识拼接中,马上就彻底明白其来龙去脉,远比一个“旭日阳刚”组合以外的农民工,拿十个大毛就想吊当红女星的膀子再出一集“艳照门”还要困难。但是,不马上弄清楚自己的处境,是很危险的,反正不能再出**和新中国之类的词汇新潮了。



  在毛仲两人向前走的时候,陈部官兵们已经传遍了毛仲的英勇故事,大家都对他敬佩有加,一个个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



  “大哥,你救了我们的命啊!”



  “你是咱飞豹军里头一号的英雄啊!”



  “小意思,小意思,不足挂齿!嘻嘻!”毛仲谦虚到那么厚黑的脸皮都躁热难当,急忙向着远处走了。



  已经来到了大海的边上,浩瀚的海面上,烟波缥缈,迷朦空幻,有着奇异的美丽,而岛屿的边缘,则是高高的石岸,上面草木郁郁葱葱,新鲜可爱。尤其是一排排卫士般的海边沙柳,蓬松着柔枝,随风舞蹈,叫人在孤冷的意境里,感到一丝坦然和惬意。



  清爽的海风,明媚的阳光,黑红的土地,碧绿的草地,以及远处忙忙碌碌的人群,都好象在画中游动。



  毛仲一屁股坐到了松软厚实的草毯上,晒着暖洋洋的阳光,实在舒服。



  稀里糊涂的睡意之中,他追忆着似水流年,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英姿飒爽雪豹突击队员,不是衣冠楚楚,人模狗样的国际刑警了,而是另外一个人,一个浑身是伤,毡帽青甲的小兵。



  想到了玛丽,莫尼卡温暖滑腻的身躯,想到了现在的战乱,想到了陈继盛的许诺,他忽然担心起来。



  “我真的变态了。”因为担心是完全变态,他赶紧摸摸脖子下面的喉结,再伸手到下面拍拍亲爱的小兄弟。“你在就好,我是为你而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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