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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章,拍死李铭



  毛仲不时将脑袋露出来,观察着岛屿边缘的情况,杂乱的海滩上,似乎没有一人,让人感觉格外地恐怖。终于,他登上了海岸,带着浑身的水痕,踩着泥浆,躲避到了一块大岩石的后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许多的灌木丛。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说着话,从岩石的背后冲出了两名士兵,每人的手里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围上来。



  毛仲没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数十分钟还不被现,那是奇迹,所以,他没有动。



  很明显,俩叛军现毛仲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如果他们带弓弩的话,说不定,毛仲已经被射穿了好几回。



  毛仲暗暗后怕。



  “出来,小子!”两个叛军士兵得意洋洋地过来,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后。因为有岩石的遮掩,一丈余高,他们估计,猎物不可能逃脱。



  可是,这里居然没有人!



  俩叛军士兵正在怀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时候,嗡的一声,一颗石头从岩石的那边飞了过来,嗡,又是一颗。石头之大,可拳头,准确无误地砸到了俩家伙的脑袋上。没有铁盔的普通士兵,顿时惨叫一声,抱着了脑袋。



  毛仲出现在岩石的上面,飞身而下,用匕切断了两个叛军士兵的咽喉。



  绝对不能让敌人知道自己的行踪,所以,毛仲将俩家伙拖进了浓密的草丛里,然后,剥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转眼之间,就是一名叛军士兵。



  他观察着太阳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复着体力,也等待着出击的机会,选择白天作战,当然是十分惊险,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胜!



  三十分钟的时间里,他潜伏在草丛里观察,每隔十分钟左右,就有一队叛军士兵的巡逻队经过。可见,叛军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将一名叛军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里,再次检查了行装,开始行动。岛屿南部的道路情况,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浓密的芦草荻花,可以遮掩许多形迹。



  毛仲大摇大摆地往前走去,三分钟以后,他碰到了一个巡逻队,他看看那些人,那些人看看他,居然哈哈一笑,走开了。



  毛仲也不能说没有担心,那样的话,大不了一战,一个巡逻小队区区四个人,在猝然袭击之下,是有把握干掉的。



  岛屿上寻找香雪和飞豹军残余的方法是什么?他也没有底儿,谁知道他们在哪里,那么,较好的方法就是抓舌头了,他真后悔将那俩埋伏的家伙直接给挂了。



  在岛屿的边缘游动着,不敢深入。



  忽然,他听到了树林里有人呼救。



  迅潜伏过去,他看到,一个叛军正撅着大屁股在拉,于是,慢慢地游到跟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将他拽走了,



  离开约五十米,毛仲才放这家伙喘口气,然后,用刀逼在他的咽喉下,“说,你们在干什么?”



  “你是谁?”叛军士兵打着哆嗦。



  “我问你!”毛仲随即以手指扣住敌人的咽喉,将刀刺进了那家伙的大腿上。“你要好好说!否则,老子把你的肚子上捅一百零八刀!还有,先割了你的小鸟儿。”



  松开了手指,那家伙已经吓得半昏了,摇晃半天,才能说话。



  是山东的登莱叛乱军的主将之一的李九成的儿子李铭,从毛承禄那儿分得了几个军姬,正在树林里玩。



  “玩?”



  “嗯!”叛军士兵的脑袋点得象鸡啄米。



  毛仲的手指骤然动,抠进了他的咽喉软骨里。



  丢弃了尸体,用草盖好,毛仲从他身上又取下了一把弓和一壶箭,约二十五支。挂在自己身上,往前移动。



  在树林里,呼救声还在响彻着,却没有一个人前来救援。毛仲一伸头,看见了里面的情景。



  中间的树木被伐倒了,两丈见方的空地,草丛密集铺盖着,周围的树上,则吊着四个**裸的女人,都很年轻,一身雪白。因为衣服被剥光了,双手背在后面连腰腿等捆绑,完全脱离了地面三尺多。



  一个光身子的男人,正伏在草地上运动着,在他的身下,裹着一个女人。



  毛仲正要动手,现那个男人闷吼了几声,疯狂地摇晃,双手掐在那女人的脖子上,越用力。



  这哪里是人类的行为?分明是野兽!



  毛仲悄悄将弓弩搭上,“咳!”



  那男人听到声音,急忙抬头看时,毛仲的弩箭砰地脱手。



  箭射中了那家伙的咽喉上,箭尾剧烈地摇晃着。那家伙双手下意识地把住了箭杆儿。



  这是最佳的射角,敌人不能出声是很关键的,毛仲飞身上前,将其提拉下来。



  那家伙死死地盯着毛仲,双手用力拔箭,嘿一声,已经将箭拔掉了。



  自然不是多深入,否则,这家伙的嘴巴一废掉,俘虏又白捉了。



  毛仲将之提起来,又重重地摔在地上,使之仰面朝天,一只脚踩踏着他的胸膛,一只手控制了他的咽喉。“老子可怜你,给你一个机会,否则,早就将你的脖子射穿了!”



  “饶命!饶命!”那男人很年轻,恐怕刚足十七八岁。一脸惊恐。



  “你是李九成的儿子李铭?”



  战俘点点头。



  “说,毛承禄在哪里?香雪在哪里?飞豹军的残余人马在哪里?”



  “哦,你是飞豹军的残兵败将?哼!”李铭咳嗽着,吐了几口血。“赶紧放了我,否则,爷爷的卫队到了,绝对不会放过你!”



  毛仲回头看看那女人,身上雪白的一片,已经被抓得青淤处处,脖子上都是伤痕,人已经昏迷瘫软过去。更要命的是,其左乳上插着一把匕!立刻,怒上心头,用着腰刀的背在他的脑袋上狠狠拍了一下:“找死!”



  李铭很倔强,耿着脖子不吭声。



  毛仲勃然大怒,“小子,你给我等着!有你的好受!”



  随着一声刀响,李铭的身体一部分掉了下来,痛得他剧烈地挣扎。



  “说,否则,老子要将你割上三千六百刀!”



  李铭挣扎了半天,才指了地方,断断续续说了大概。



  毛仲不太相信他的话。见他一面说一面眼睛狡诈地闪烁,抡起短刀,朝着他的脑袋拍了过去。



  只听咔的一声,刀背将这个巨大的核桃拍酥了。



  毛仲站起来,看着李铭的尸体在剧烈地抽动,不再管他,上前先解脱了四名女人,给她们穿上衣服。然后等待着。



  一个女人率先苏醒,很快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儿,感激地朝毛仲连连磕头:“谢谢将爷!谢谢您的大恩大德!”



  她们果然是军姬,而且,是毛承禄军中的,因为被陈继盛军夺取,再次被毛承禄军夺回的时候,就作为敌方人员看待了。



  这个女人长相一般,但是,因为衣裳单薄,皮肤雪白,还有相当的诱惑力。她告诉毛仲,毛承禄等人就在原来的大营中。



  “你见过陈家小姐吗?这样的身材,脸型,很娇媚,很狐狸,又甜又辣。”毛仲比划了半天,这军姬都摇头。



  说着话时,女人上前,朝着李铭的尸体乱踢乱打。



  四个女人又摇醒了地上的女人,也穿了衣服,“恩人,你往哪里去?”



  毛仲从她们这儿,问清楚了岛屿上的军营位置,她们在岛屿上很久了,最久的这位中年女人,已经十年了。她将岛屿上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一遍。



  毛仲万分感谢她。



  “恩人,我们跟着你走吧!”



  毛仲看看她们,无法答应。



  “要不,你就杀了我们吧,也免得我们再遭罪!”



  毛仲无法,只得安慰了一些话,表示要带她们走,条件是,安静地隐蔽着,不要乱动,毛仲将李铭的武器,佩剑一把,弓弩一件,箭三十余支,都给了她们。



  “爷,您是毛仲大人?”一个女子忽然盯着他的脸:“您就是大名鼎鼎的麻子神兵?”



  毛仲一乐:“哪里。”



  “爷,人都说您是关二爷下凡的神人,以后,我们姊妹们就跟定你了!”



  “是啊,是啊。毛爷。我们跟定您了!”



  “好了,别动,听话,别出声!”毛仲挥挥手,最后一遍检查了李铭的尸体。现其腰间有一块铜牌,收入囊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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