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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神器

国道318,距离巴川省边界几十公里的地方。

一辆看似崭新的五菱面包车抛锚在路边。

已经是小黑胖子的杨小帅轻车熟路的修着车,满头大汗混杂着机油。

程禹递完了工具,跑到一旁正在直播的大黑胖子周小良身边,点燃一根四块五一包的白梅香烟。

“面包车正在进行第一百二十八次维修,再次回顾一下,我们的修车师傅是位十八岁的天才,他将这辆泡水面包车五千块卖给了我身边这位哥们。。。”

听周小良这没心没肺的话,程禹一脚踢在他屁股上。

“说啥呢?谁特么花两千块包车上高原?要不是拉了你这小二百斤的胖子我们车子能这么容易坏?”

周小良倒在地上拍拍蒙了一层污垢的衣服,抱拳讨饶:“给留点面子吧哥哥,咱们不止难兄难弟,还半斤八两啊。”

程禹无奈,站到路旁。

天苍苍,野茫茫,小解一泡正好。

完事,程禹抬手抻抻衣袖,两指夹开嘴上的香烟,仰天吐出长长的烟气。

此时的他是寂寞忧伤的,浓郁的气质在他身上已经化不开。

刘海随风而动,他的眼眸精光闪耀一如往世。

原本负后的左手突然前伸,握紧而又旋即摊开。

数世的穿越重生,往事涌上心头。

更有那一袭红衣,在生命最后一刻卧于程禹的怀中,两人相顾已然无泪。

程禹闭上双眼,神情愈加复杂。

片刻的沉默后,他突然睁眼,神采奕奕。

那左手望天递去,好像在索取,右手却潇洒的负后。

“剑来!”

良久,程禹叹息一声,第一百次尝试,基本能够确定没带来乱七八糟的能力了。

也罢,正好摆脱那个破烂系统。

他又点起一根香烟,正要回身去看杨小帅修车。

晴朗的天空却突然响起一身炸雷。

一道金光刺的程禹眼睛生疼,适应了一阵后,一行小字出现在程禹的眼帘。

【帅气逼人无敌小系统的留言:我请了公休假,十年后过来找你哈!加油!爱你哟!】

程禹没有什么失落,甚至有点欣慰。

自己回到了地球快两个月,已经开着这辆小面包上了趟高原。

生活嘛,平淡是真,打打杀杀的系统什么的没有必要。

回到路边,程禹忍不住又踢了周小良一脚:“你妹,自己有吉他不用,拿我两百块的二手吉他干嘛?”

周小良讨饶的讪笑着:“我帮你调调音。”

“呵呵。”

程禹倒也没计较,正好杨小帅在喊他。

“程禹,我在后面推,你打火试试!”

离合不止沉重,而且磕磕碰碰。

毕竟五千块买来的破车,还跑高原跑了一个来回,恐怕回了容城就该淘汰了。

汽车的轰鸣声响起,推背感是不可能的,启动成功已经谢天谢地。

杨小帅顶着大花脸坐在驾驶室,周小良也跟上。

似乎刚才的一脚油门,把坐在车尾的他也熏得不轻。

“走喏,回容城,吃火锅!”程禹心情一直挺好。

如今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去过,重生地球的第一刻,他就决定要完成曾经没能实现的梦想。

周游世界、开一家小酒馆、帮国足获得世界杯冠军。

嗯。。。

鉴于重生后什么记忆都没有,包里只有六千块钱和身份证驾驶证。

程禹选择了最有可操作性的第一个梦想,买一个交通工具自驾游高原。

本来他是想花两千块买个二手摩托车的,结果被初出茅庐的杨小帅一顿忽悠,五千块买了这辆据说他二姐夫换下来的二手面包车。

剩下的一千块,程禹两百买了吉他,五百买了个二手单反,二百块存话费领了个手机。

当然,这样是远远不够他先上高原自驾游一趟的。

杨小帅拿出自己的积蓄,八千,把油费补给各种修车零件给包了。

他们还在网上论坛发了个广告,然后就招来了周小良这个穷酸鬼,拿着三千块钱背着一把永远修不好的破吉他,跟着他们去高原。

都是成年人,这点钱当然不够用。

周小良一路上拿程禹的吉他,既卖唱,也做直播,一天最多能有一百多块的收入。

杨小帅就厉害了,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既帮人修车,又卖保险,虽然开张频率不高,但一开张就够他们吃好几天。

至于程禹自己,拥有极其尊贵的身份:车主兼司机。

毕竟三人就他有驾照,这辆车又是他名下的东西,程禹享受到了占据生产资料的快乐,靠两个胖子养活。

车上没有电台,当然,也没有空调。

六月份的天气已经炎热,面包车的窗户大开,保持着六十码的速度悠悠开着。

周小良弹着吉他唱着歌,水准凑合,嗓音不错。

穿越重生多次的经验告诉程禹,这里应该是一个平行世界,并且到目前为止的见识,都深深的表明程禹完全可以做个文抄公。

他不反感这样做,但必须把握一个度。

做文抄公赚钱养活自己和一不小心成名走上人生巅峰之间的度。

毕竟,程禹这一世只想做个普通人。

周胖子的吉他声停了,他拍拍驾驶座:“程禹,我还是想不通,你专门买个吉他,咋个从来没唱过歌?”

程禹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夹着烟靠在车窗。

“我还没想好。”

“啊?”

周胖子好奇心立马起来了,这个回答与程禹之前的不一样。

“我唱歌太好听,如果唱了肯定会火,火了就不能做个普通人了。”

周小良噎着笑,躺在椅子上吹着风。

杨小帅认真的打量了程禹一番:“哥,您现在不算普通人。。。”

“这还不够普通吗?”

“不,你算穷逼,普通人没您这么穷。”

程禹猛然一个跟趾动作,本就后驱的五菱面包车在弯道上飘移起来。

“哥,不要这样,我错了,我不该乱说哈,您大人有大量,哎哟喂,这个车怕是要散架!”

但程禹玩车的兴致已经起来,在这段有些曲折的路上不断甩来甩去,精准的和对向的车子擦肩而过。

车技几乎是程禹的本能,对于杨小帅和周小良却是在玩命。

白烟渐渐冒起,程禹再也感受不到发动机传来的动力。

猛然的一个刹车甩尾,程禹刚好把面包车挨着护栏停住,便气定神闲的掏出一根白梅点燃。

周小良强忍着不适,把差点飞出去的行李塞回原位,才趴在窗户上吐起来。

副驾驶已经空了,杨小帅认命的拿出了工具,重新开始修车。

“哥诶,程哥诶您别再猛操作了,不然我们真撑不到回容城!”

杨小帅好不容易把车子搞定,脸皱成了苦瓜,将修车工具往地上一扔,无奈的坐在滚烫的公路上。

日照充足。

车子停下来,这会儿一丝风都没有。

程禹拿出一瓶晒得滚烫的矿泉水递给杨小帅,拱手讨饶:“我错了哈,一时手痒,主要我车技真的很牛逼,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

周小良没好气的指着程禹的鼻子:“你就吹你的牛逼吧,听听,你还说你唱歌牛逼,做饭牛逼,也没见你唱过歌做过饭!姓程的,你就别在我们面前装逼了,三个加起来小半吨的爷们有意思吗?”

程禹懒得跟周胖子辩解,再次坐上驾驶位发动了小面包车。

几声轰鸣后,面包车再次前行。

杨小帅光着膀子往身上淋水降温,周胖子一边自拍,一边将他之前在某个县城定做的小旗子伸向窗外。

‘五千块环游地球’

事实上,不止一面小旗子,在面包车后门上也贴着这几个大字,大字的一旁还有标满了星星的地图。

面包车在三挡以下顿挫感眼中,五档几乎挂不上。

程禹保持着四挡,速度没超过六十。

川省边界的小县城,一切都是那么亲切而熟悉。

蓬头垢面,皮肤又黑又炸裂的三人在这趟旅行中居然小赚了一点。

与第一次路过不同,他们奢华的定了两个标间,毕竟两个胖子呼噜声重。

将车送进修理厂,久违的火锅向他们招手。

夜。

县城里头热闹非凡。

这个季节,正是去高原旅游的旺季,318国道作为最美国道,游人如梭。

处于巴川省边界的县城自然也成了旅客集散的重要所在。

三人早早的吃了火锅,出现在了热闹的街头。

这会儿是卖唱的好时机,周小良洪亮的嗓子弹唱些伤春悲秋的民谣。

杨小帅谄媚的嘴脸去找围观人群要钱。

当然,还有程禹坐在一旁喝着可乐抽着烟。

按以往的经验,他们一晚上能赚个上千块,足够花上好几天呢。

事实也是如此。

他们支好音响,本就很有文艺范的周胖子往那一坐,就有不少小青年买账围了过来。

杨小帅维持着秩序,却自觉和周胖子保持距离。

赚钱的活计,他可不愿意拉低周胖子的气场。

低沉的嗓音拉起,就是歌词写得不咋地。

不过此情此景意境十足,吉他的琴弦拨弄和胖子那嗓子已经够撩人。

人群聚集得密了起来,自觉的围成了一个圈。

程禹揉了揉鼻子,还是习惯不了人群的味道。

几世为人,离群索居。

相伴的能有一红颜最好,大多时候不过一两好友。

从吉他盒里抓了一把还热乎着的钞票,没数,应该够喝酒。

霓虹闪烁着一整条街,一如四方的酒吧,音乐躁动,年轻的躯体燃烧着荷尔蒙。

程禹沿着街道一侧,插着兜,将连帽衫的帽子遮得低低的。

红油鲜亮的狼牙土豆撒着一撮葱花,冰凉的雪花啤酒被程禹小口喝着。

走了快半小时,程禹才找到错落的小巷。

简单的招牌被幽幽的灯光照着,间或有几个女孩兴奋的以此为背景拍着旅行的招牌。

清吧小巷,时不时传来驻唱歌手的歌声。

比周胖子差的远了。

小巷的最深处,灯光穿过屋檐的影子化作一道界限,暗处那头已然入睡。

程禹推开最后一间清吧的玻璃门,甚至连个店名都没有。

来这里无他,酒水便宜。

冰镇的雪花管够,容城边上国营酒厂的二锅头管够,本地小厂的土酒也管够。

至于那些花里胡哨的鸡尾酒、精酿或者shot,都不在朴实的老板大叔考虑。

至于驻唱,算了吧。

大叔时不时的自己吼两嗓子,难听且古旧。

上次来的时候,有常来的酒客说,等大叔的女儿放暑假那就是真的有耳福。

也不知那个刚刚十八的姑娘今年会不会从音乐学院回家。

如果回来了,今晚又会不会唱歌?

记忆中冷清的小清吧,或者说小酒馆更合适,现在坐的满满当当。

大叔没有其他酒吧老板的高冷,一如普通小店老板,殷勤的过来招呼程禹。

“哎呀,这不是那个。。。喔,想起来了,开五千块钱滴面包车上高原滴,回来啦?!”

大叔激动的拉着程禹的手,对着酒馆的客人们粗着嗓子吼:“各位,这个兄弟开五千块滴面包车上高原,现在回来啦!牛皮,老张我请客,每人一瓶雪花!”

酒水有了着落,老张还很热情又很无奈的将程禹请到了最里头临时的简易桌凳,旁边是简陋的麦克风。

“哥们,敬你一杯!”

“你这怕是可以吹一辈子。”

第一瓶雪花开了盖子,酒客们络绎跟程禹干着杯。

程禹的量不大,三瓶啤酒开始晕。

今天的形势完全出乎意料,好在他是返程,不用担心明天的旅程。

“我叫王十三,拍纪录片的,哥们儿,你这个操作太尼玛硬核了!”

一个头戴鸭舌帽,还穿着摄影马甲的精干男人坐到程禹身旁。

他脖子上挂着的可乐标相机吸引了程禹。

“徕卡八枚玉?”

程禹揉揉惺忪的眼睛,摄影是他心头好,万幸,这个世界的摄影器材和曾经生活过的地球一模一样。

王十三爱怜的摸着镜头的对焦环:“识货啊哥们,不过你这种硬核的人懂这个倒也不奇怪。”

程禹笑了,玩什么梗。

“你是说我玩儿镜头玩儿穷的,才开着五千块的面包车上高原?”

其实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毕竟程禹都没这一世的记忆。

“喝一杯!”

王十三二话不说就拿酒堵程禹的嘴。

喝酒聊天,一旦找到话题,扯得就远了。

从一支传奇镜头开始,两人扯了各种摄影器材,又聊到摄影,然后聊到王十三的职业和现在的工作。

作为一个转行当导演的摇滚老炮,王十三这次上高原,要拍摄一部名叫《第三极》的纪录片。

程禹莫名的熟悉,曾经那个世界就有同名纪录片,并且质量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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