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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0章 女主的极品妈(十七)


 余少将军心中已经有了决断,对于自己这个傻乎乎的弟弟,也就多了几分耐心。


 看到余二居然还在担心赵家那个丫头,余少将军就轻声说道,“那丫头,估计已经到了港城!”


 什么被不靠谱的亲妈逼迫,连赵家的产业都变卖了?!


 余少将军好歹跟赵传玉打过几次交道,


 对这个年就不大的小丫头也算有了了解。


 有个不靠谱的亲妈是真,但会被逼得无路可退,却有着极大的水分。


 余少将军怀疑,坊间的那些流言,极有可能是赵传玉故意散布出来的,为的就是能够顺利脱离府城。


 事实证明,


 人家赵传玉确实成功了。


 不但将大半的产业成功脱手,还将一家老小都带出了府城。


 现在,人家估计早就去了港城,


 手里有钱,可以重新置办产业,依然富贵。


 哦,对了,听说她那个作精亲妈,还给那个歪果小情人买了个什么爵位,虽然只是虚名,却足以保护他们在港城不受欺辱!


 跟人家比起来,余家才更像是丧家之犬。


 三万兵马只剩下了几百人,父亲更是被鬼砸吓得没了斗志,只想躲到租界当什么寓公。


 是,余家不会过得太落魄,但跟曾经的执掌一方比起来,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余少将军就有些接受不了。


 自古乱世出英豪,他余某好歹是从小在军中长大,


 在国外读过军校的人。


 他断不会就此沉寂。


 当然,在去雾都之前,余少将军想把家里安排好。


 弟弟虽然年纪不大,


 可也是十五六岁的人了,也能承担起照料父母的责任。


 所以,这一路上,余少将军没少提点、教导弟弟。


 赵家的事儿,余少将军顺口就说了,并以赵传玉为例子,让余二好好学习。


 “……不是吧,老大会这么厉害?”


 这、这想得也太周到了吧。


 关键是太沉得住气。


 还有,赵家伯母会这般配合?


 难道过去她都是在伪装?


 “当然不是!赵文绣,咳咳,确实有点儿特立独行!”


 余少将军比较含蓄,没说赵文绣就是个大奇葩。


 不过,特立独行也不是什么夸人的好词儿。


 余二:……


 所以,赵家伯母确实很作妖,但人家赵传玉懂得因势利导、顺势而为?!


 “厉害!不愧是我老大!”


 余二由衷的佩服。


 看到自家蠢弟弟天真的模样,余少将军忽然觉得,就这么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让他来照料父母,妥当吗?


 “不!哥,我要去参军!”


 余少将军担心弟弟太蠢,


 不足以承担重担。


 余二还不乐意留在家里呢。


 “实在不行,我就去读军校!”


 余二永远都忘不了,离开府城那天,那些鬼砸嚣张、残酷的嘴脸,以及城中百姓的无助与慌乱。


 那一刻,他真的感到了无比的羞耻。


 “你才多大?你还是乖乖留在魔都读书吧。”


 余少将军当然不同意,弟弟才十五岁,在他看来还是个孩子呢。


 “哥,你当年去德国的时候,也才十六岁!”


 余二却难得在兄长面前执拗了一回,梗着脖子,大有“你不让我去,我就偷偷去”的架势。


 “……好吧,如果你坚持,那就跟我一起去雾都吧。”


 他们一家抵达魔都的时候,一家到了新年元旦。


 金陵那边也陷落了,军校什么的,也都搬到了蜀地。


 正巧余少将军想去雾都投奔老同学,可以顺利把弟弟也带去。


 由他带着,总好过让弟弟像个没头苍蝇一般的乱撞吧。


 至于父母,余少将军也想把他们带去雾都,至少那里不是敌占区。


 但,父亲嫌西南不如魔都繁华,根本不愿意去。


 且他在租界也有几个故交好友,听说能够给他某个差事。


 余少将军:……


 亲爹的底线还真是出乎意料的低。


 不过,余少将军也能理解,对于那些老派的军阀来说,换山头都是非常寻常的事儿。


 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家国天下的概念。


 随他吧!


 余少将军对于亲爹,也着实没有什么办法。


 就像余将军不能控制儿子一般,他们父子两个,谁都不服谁!


 母亲呢,这是个以夫为天的传统女人。


 且她性子软弱,不会违逆丈夫。


 夫妻俩有二十多年的情分,余将军雄踞一方的时候,都不曾辜负妻子。


 如今落魄了,更不会亏待了她。


 仔细做了一番安排,余少将军便带着余二一起出发了。


 一路上,满目疮痍,敌寇横行,余二更坚定了要当兵卫国的想法。


 抵达雾都后,余少将军在老同学的帮助下,成功成了某位将军的军事参谋。


 而余二,则被余少将军安排着进入到军校读书。


 兄弟俩都有了各自的归属,算是暂时安定下来。


 闲暇之余,余二也会想起府城的种种,以及他的老大赵传玉。


 “咦?那个女人,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假日去外面闲逛,余二在一家书店,无意间瞥到了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


 只是,他看到的是对方的背影,且人家一闪而过。


 他脑海里隐约觉得熟悉,可就是想不到对方是谁。


 还是回到的学校,熄了灯,躺在床铺上,再次不由自主的回想过往,脑中忽然闪现了一个人影——


 “艹!居然是她!”


 “她、她怎么会来西南?”


 余二猛地坐起来,黑暗之中,一双眼睛灼灼反光,心底更是有种莫名的感觉。


 他乡遇故知,对于别人来说,是喜事!


 但对于他来说,那个人,似乎并不是朋友,而是潜在的威胁。


 第二天,余二找了个理由请假,一个人跑去了那家书店。


 里里外外、左左右右的盘旋了好久,却再也没有看到那抹身影。


 “难道是我眼花了?看错了?”


 “还是,她并不住在这里,只是偶然路过?”


 余二满脑子问题,却找不到答案,只能暂时将这件事放在心底。


 港城。


 被余少将军认定会过得很好的赵传玉,此刻却险些被气得一佛升天。


 “妈,您说什么?你把所有的钱都投到那个破药厂了?”


 刚刚抵达港城,还不等母女俩诉说别后的离情,赵传玉就听到了这么一个噩耗。


 当初觉得亲妈虽然自私,却并不傻,所以,她放心的把变卖产业的钱都交给了亲妈。


 结果呢,牛迁到BJ还是牛。不靠谱的人,就算不傻,也踏马的不靠谱!


 亲妈拿着那些钱,买了房子,买了地皮,还给小情人买了一个绅士的爵位。


 剩下的钱,按照赵传玉的计划,要用来开办纺织厂、面粉厂、机械厂等等厂子。


 就跟当初在府城一样,赵传玉连相关的机器都搬了来。


 结果呢,亲妈只买了地皮,却没有建厂,而是被那个叫克劳德的洋人小白脸撺掇着投资了医院,还建了一个药厂!


 这、这……


 如果办完其他的厂子还有盈余,赵传玉不介意再开个医院救世济人。


 但,但药厂什么的,赵家根本就没做过啊。


 这种厂子,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需要有“秘方”。


 赵家啥啥都没有,贸然开药厂,只有赔钱的份儿!


 在府城的时候,赵传玉故意拿着亲妈在港城开医院的事儿做幌子,不过是想让赵家能够顺利从府城脱身。


 她根本不信亲妈会这么不靠谱!


 事实却是,她一语成谶了。


 从赵管家口中听闻了亲妈的“壮举”,赵传玉真是不知该怪自己乌鸦嘴,还是该怪亲妈太胡闹。


 似乎,她更应该怪自己。


 因为亲妈爱作妖不是一天两天了,自己居然还以为她能靠谱一回!


 用力闭了闭眼睛,赵传玉满腔的怒火忽然被浇灭了。


 她木然的伸出手,“药厂的地契给我!”


 钱,要不回来了,那就只能好好经营药厂。


 幸好亲妈在办药厂之前,还是乖乖按照她的要求,买了一些地皮和铺面。


 否则,他们赵家可就真的败了。


 可笑吧,赵家没有毁于战乱,反倒因为一个不靠谱的赵文绣——


 算了算了,不说这些了,没得越说越生气。


 现在赵传玉只想把损失降到最低。


 “传玉,你生气了?”


 何甜甜却一脸无辜、茫然的模样。


 仿佛,她并不知道自己哪里招惹了女儿。


 赵传玉:……


 不气!不气!


 这是我亲妈,亲妈,亲妈!


 “大小姐,开药厂的事儿,确实仓促了!”


 赵管家都有些不忍心,唉,也怪他,以为大小姐只是小打小闹,没想到,她竟把剩下的钱全都祸祸了。


 那什么,他还没告诉小小姐呢。


 大小姐不但在港城开了个药厂,还派人在米国弄了个实验室。


 听说是研制什么新药,那钱呀,哗哗的往外花。


 其实,一个药厂,根本不会让赵家伤筋动骨。


 真正的大头在国外。


 大小姐跟紧急回国的米国一个使臣夫人一起合作,除了实验室,还搞了个面粉厂。


 面粉厂倒是比药厂和实验室靠谱些,这也是赵管家没有坚决反对的主要原因之一。


 乱世啊,还是战乱年代,粮食最金贵了。


 那个使臣夫人,叫什么梅兰妮的,娘家就是农场主,听说光地就有上千亩。


 地里的粮食啊,根本就吃不完。


 前几年,好多都烂在地里。


 大小姐有了梅兰妮这么一个大地主,将来肯定能够弄到许多粮食。


 实验室什么的,在赵管家看来,就是大小姐跟梅兰妮合作的“投名状”。


 是在花钱铺路呢。


 正是考虑到这些,管家才会对大小姐的败家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小小姐此刻正在气头上,还当着大小姐的面儿,赵管家不好明说。


 他想着,待会儿找个时间,他好好把这些情况都说给小小姐。


 依着小小姐的聪慧以及大局观,她应该能够理解。


 唉,真不能怪小小姐生气。


 大小姐的手也太松了,一个实验室,花了那么多钱,就是赵管家也心疼呀。


 “怎么就仓促了?开药厂可是大生意!”


 何甜甜没有在意赵管家的打圆场,而是梗着脖子,任性的说道。


 “克劳德都说了,现在到处都在打仗,而打仗就有伤亡,需要大量的药品!”


 “尤其是特效的消炎药,简直就是战备必需品。”


 “那个实验室的负责人,最近一直都在研究一种叫磺胺,还是黄啥的消炎药,只要成功了,就能赚大钱!”


 “也就是我跟克劳德关系莫逆,否则,这样的好生意,根本就轮不到咱们赵家!”


 “传玉,你放心,咱们这一个实验室,能够抵得上十几个纺织厂、面粉厂……”


 何甜甜得意的炫耀着。


 赵传玉却只觉得眼前发黑,“实验室?怎么还有实验室?”


 亲妈到底都败了什么?


 一个药厂还不够?!


 “当然有实验室,我特意找了梅兰妮,让她出面帮忙买下了这间实验室!”


 “哦,对了,过些日子,咱们还要去一趟米国,正式签署各种文件!”


 “嘿嘿,梅兰妮寄给我的信里都说了,米国可比港城繁华多了,到处都是小汽车,还有许多像克劳德一样金发碧眼的小帅哥!”


 何甜甜说道“小帅哥”的时候,那叫一个垂涎,就差直接流口水了。


 赵传玉麻木脸。


 所以,什么实验室,什么赚大钱?


 亲妈想去米国找更多的小白脸才是真正的目的。


 赵传玉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亲妈的恋爱脑,但她还是没想到,亲妈居然还能这么作!


 为了男人,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坑害亲闺女,败坏赵家的产业。


 赵传玉觉得,她不只是上辈子挖了亲妈的祖坟,而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都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儿。


 老天爷这才罚她这辈子给亲妈当闺女!


 “妈,你、你——”


 赵传玉胸口被堵得厉害,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传玉,你也被惊喜到了?你也想去米国见世面?”


 “放心放心,妈会带着你一起去的。”


 “还有啊,你也不小了,可以试着交个男朋友。”


 “唔,要不你也找个米国小帅哥?”


 何甜甜还在刺激着赵传玉可怜的神经。


 赵传玉:妈,求你了,您就闭嘴吧。


 自己当个天天恋爱的小女孩儿也就算了,居然还想拉着女儿一起下水。


 何甜甜偷偷看了一眼一脸生无可恋的赵传玉,暗自好笑:好闺女,别担心,你妈我会你给惊喜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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