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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北斗七星

夏侯贞道:“近日据报有锦衣卫潜入京师作乱,妄图拉拢京师帮派为其所用,待朝廷大军攻城之日,里应外合破城。彼辈猖狂已极,昨夜在城内十八个招募点杀人,恐吓守城义士,贵帮在城内乃第一大帮,不知可有人上门联络,唆使贵帮反叛殿下,请帮主如实相告!”

夏侯贞奉师父叶带刀之命,潜入金军阵营,智取与武斗,焕发了司南誉和孟欢欢“爱在心里口难开”的纯情之恋,却因局势和立场所衍生的误会,一再折磨着这对“欢喜冤家”。然而更大的致命伤却因人性的报复而产生--叶带刀传授孟欢欢的“飞星神功”竟是“一元神功”的运气法门逆转……她的内力开始受到摧残……无情荒地有情天,这对男女如何面对?

猪肺汤,相信已经是十分简单易弄的一种汤了,只要把猪肺以水清洗,再添些红棘儿,一起下至锅内的沸水中,文火弄一个时辰后便成,这样简单的事,不料孟欢欢乍听之下,冷漠的脸不由一怔;面有难色地问司南誉道:“猪肺……汤,我懂弄最简单不过的蛋汤,把蛋放进水里的那种,司南誉,你若想喝猪肺汤。请问——”

老化子灵机一动,一连在暗中跟踪数,不想竟深得一项惊人的消息,当时老化子又惊又气,本欲下手将之斩除,但因对方人手众多,其中更有几个,是成名己久的独脚大盗,老化子一想,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打不过人多,故才一路跟踪而来,欲邀请你酸秀才、老头儿两人为助,招集帮中好手,将这些魔子魔孙,一鼓消灭,这一着,虽无补于事,却可杀一杀那魔头的气焰,稍缓时日以便我侠门人从容准备,与他决一胜负,哪知途经曲阜,到你酸秀才家中,却不见人,谁想到你倒逍遥,藏在这树林这中作起客人了!”

司南誉随着夏侯贞的指点看去,但见楼梯口此时先后上来了七、八个人,僧、道、俗都有。最扎眼的是两个玄色布衣的白胡子老头,两人不但打扮相同,而且相貌、高矮、肥瘦、神情,简直完全一样。最奇的是两人的眉毛又白又长,从眼角上斜斜的垂到嘴角,年龄总在八十开外;但是背不驼,腰不伛,尤其是一双眼睛,神光四射,骨碌碌的乱转着。

和尚不等他说完,便郑重地说道:“老弟别说大话,以我老人家看来,论功力,铁莲花的主人不见得能高过我和尚,但他手中那一支‘骷髅剑’乃是以死人的精血修炼而成,威力却大得惊人,出手一剑,阴风怆怆,奇寒无比,恐怕合咱们三人之力,也不见得能讨了便宜,再者,司南誉适在此时此地出现,乃父也许马上就会来到,使情势更为紧张严重,丝毫也轻举妄动不得!”

孟欢欢给大网罩住,初时还有点心慌,但很快冷静下来。毕竟五年前的武功和现在不同,何况还有一把无坚不摧、斩金削铁如泥的宝剑在身,自己完全可以破网而出。孟欢欢刚想拔剑,谁知一箭飞了过来,随后有人厉声喝道:“妖女,你最好别乱动,不然我一声令下,虽然弓箭手不多,也足可以将你射成刺猬一样,死状极惨。

第一,此信定要送到司南誉本人手里;第二,不能让人知晓,更不能半路失落。有此两条,就必得派武功高的人前往。因此派你二人同去。还有,你们二人还要带回信返回,不能出半点差错。不论任何人,若有阻拦你们,复劫此信的意图,不管是我方还是敌方的人,一律格杀勿论。若有可能,杀之前问出口供,看是受何人指使。若无可能,杀勿赦。

他几乎已可确定“飞星神功”大有毛病。“莫非男人不能修习这种内功?”师父事先并未警告,也不知孟欢欢是否也跟自己一样,熬受着一日胜似一日的痛苦。司南誉满心疑惑,真想马上就跑到师父跟前去问个明白,然而这一小队漫无目标但求生存的人马,却须仰赖自己,才能跟驴子推磨似的在山区中迂回打转。

孟欢欢犹不知道司南誉已经身中奇毒,她只是瞧见司南誉站在原地,震惊地狂睁双目看着自己,她当下更误会了司南誉的震惊,是因为在他回来之时仍见她留在风阁而震惊,她脸上随即泛起一比无限歉意的表情,她低下头的道:“少……少爷,你刚才叫……我走,我知道,自己绝不应该……留在这里,如今……你一定很……恼我,但,请……你原谅孟欢欢,我只是在这里活了……一段日子,一时之间……不舍……得离开……这里吧了,司南誉,请你息怒,我……现在立即便走,我……我立即走!”

故此,它径自一束双翼,自空中电闪泻下,落在那窗上,故意剔翎弄羽,藉机偏头向舱中看去。舱中共分两间,那欢欢所栖之处,此际并无人迹。只是,这间舱房小巧玲珑,看陈设华贵之贵,似乎是千金闺阁居处,只见那漆案锦凳,流苏香榻,一律均是粉红之色,哪似是少奶奶口中所言,两个面目丑陋的怪人所居呢?

“不如这般……”夏侯贞道:“我们何不以‘北斗七星’、‘三光齐曜’、‘太极环抱’为题,要求他们闯关,只要他们能够三过其二,便算通过考验。如此,不论诸位师弟是想一观水老武学绝艺,或者想检视此二子之功力,势必有令人满意的结果。此外,不论输赢,在武当的立场上,亦都不至于落人话柄。”

佟子莫也算得是江湖道中一等一的高手,身形手法有如电掣,不能说不快。可是小姑娘比他更快,小辫一甩,人已飘到了两丈以外。只见她也学着和尚的样,手中大红缎子摆了一摆。少林群僧焦雷似的齐声宣了一声佛号,恭身听令。小姑娘鼻头一皱,声如银铃般的说道:“咱们等会儿再焚山,先抓这个野和尚吧!”佟子莫心知不妙,拔腿要溜,可惜为时已晚。

卡嚓!姑娘忽然打开一个棺材,从假尸的手里取过一个上面摆着四只苹果的盘子,往司南誉面前一送,莞尔一笑,道:“请你上宙元城,你不肯答应人家的条件,叫你滚,你又觉得不甘心,这样长此下去,不被机关困死,也会活活地饿死,这儿有四个苹果,送给你吃吧!”

令孟欢欢更感到意外的,是这个市井上的混混,似乎也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但再也不是昨夜赶马人的打扮,也不像一早起来吊儿郎当的神态,从头到脚,重新装扮一新,举止大方,神态潇洒,面目英俊得多了,令孟欢欢一时认不出来。显然这个混混,不想使自己失礼于客人,才改变成这样。呵,这个混混,这么善于化装易容,可以说是江湖上的一个千面郎君了。

夏侯贞道:“昨夜出了四起案子,两位听说了吗?都督同府第来的是两个血蝴蝶,他们判定是一男一女,夏侯公子许亮亲力下手。据他说男蝴蝶使腰刀,女蝴蝶使马牙刺。这玩意儿状与剑同,只是剑身两边都是钩刺。两人不但武功高强,还打—手好暗器。事后从倒地的侍卫咽喉上,找到一把小飞剑,这把小飞剑是贼人来不及取走留下的。夏侯公子说,侍卫全都不是两贼的对手,多亏了他请来的两个武林高手断魂枪刘兆锋、阴阳鞭石亮,这才赶走了两贼,让他们身上也带了伤。

司南誉打从半个月而回来以后,便一直忙着与各路豪杰联络,还没跟她好好说过一次话,每次见面都是匆匆忙忙的一闪即过,此时方有闲情定睛将她细细打量了一番,只见她竟已出脱得一副成熟少女样态,娴静中虽然偶尔还会透出几丝刁蛮之气,但已寻不着以住那个泼辣野丫头的影子了。

孟欢欢说着,目光不期然朝第一尊黑瞳像一扫,方才续说下去:“就像为首那尊黑瞳像的面目.正是五十多年前,那个惨遭灭门的黑瞳真面目;当年她被我们主人救回来后,已经一息无存,无法话命。”

孟欢欢连头称善,略有所悟,等孟欢欢说完,立好接口道:“有了,我那神蛛,善吐蛛丝,那蛛丝不但坚固无匹刀剑无伤,更与它本身真灵相通,气机相感,若令它吐丝将窟日封起,不但别人见了害怕,不敢妄动分毫,就是万一有人能够破网而下,我等虽还在千里之外,亦然有所警觉,到那时,我们岂不也知道了吗?”

他微微一顿,又徐徐的接道:“就像刚才辣子儿说的,剑穗有长短之分。然而,不论长穗或短穗,都不只是单纯的装饰品,也被当作一种附属武器来使用。就剑术而言,剑是主体,穗是附件,乃配合剑发挥其辅助的作用。尤其是长穗,剑穗的舞动更是从属于剑法而生作用,并非每个招式都要挽动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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