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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非亲非故

不过,他对后面的事一点都不担心,因为他知道他的表妹会救他,因为他看得出,这位可爱的表妹已经被他深深吸引。如果孟欢欢知道真正的想法,或许她就不会有救他的念头了。

正观战中,孟欢欢只觉得心霍然一缩,一种莫名的感觉袭来,仿佛被什么人拉扯了心弦般。孟欢欢抬起头,正看见一顶很夸张的大软轿徐徐而来,那轿子上的艳粉薄纱随风缥缈,若女子的罗裙般妩媚翩然。其中夹杂着莺声燕语和偶尔的调笑声阵阵传来,在这片吼吼哈哈乒乒乓乓的武斗声中,显得极其不协调。

一边侍候她盥洗梳妆,一边笑道:“奴婢不累,昨夜公主突然发起高烧来,奴婢吓得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幸亏殿下过来,叮嘱医官立刻开药方熬药给公主服下,后来公主一直喊冷,殿下一直在房间里守着公主……奴婢后来竟然糊涂睡着了,都不知道殿下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呢喃一声,抬头看着孟欢欢,那张脸平静从容,看不出一点焦虑、慌惧,更没有丝毫对旧日的不舍。她不由得整个人也放松下来,仔细想想,觉得很有道理。这几年她们已走了许多地方,亦见过许多的人,但从来没有人识得过,现在即算是驸马站到面前来,他也不会认识她们的,毕竟他从未见到过她们,那她又怕个什么呢。她本就不是一个多心多虑的人,这么一想,便完全放心了,抬起头,冲着孟欢欢绽开笑容,“姐姐你放心,我知道了。”

被这样的坚毅和温柔所感染,连声音也变得如云朵般干净。“法兰,在我告诉你,解开我沉睡的办法之前,请你一定要答应我:无论这个办法有多艰难和漫长,你都不可以暴躁,更不可以伤害别人。因为,三百年无望的等待都熬过来了,我们已经承受了太多的痛苦,我绝不希望你因为我再背负任何罪孽。”

诡异地一笑,将扇子在面具上拍了两下,才道:“好人嘛,倒也未必。你是掌门的女儿,我怎好意思对你动粗?小徒蒙你青睐,也是他的福气。不过嘛,说到底你二人还是非亲非故……这样吧,离簪花大会还有几个月,等宫主来了,你自己与他说吧,到时再做决定。“

望向那半块玉佩,模糊的记忆涌上脑海,那玉佩,不是当年上苍山时贴身佩戴的吗?兄弟们与他畅游雾海之时,个个都曾见过,也知是他祖母所遗,原来,他将这玉佩送给了孟欢欢。他的心渐感沉重,简南英,肯定已知晓容儿来历,现如今,宁王突然到来,带来的是怎样的旨意呢?昨夜边境急报,难道与宁王此行有关吗?

女子拾起搁在孟欢欢身后的火苗,飞快的点燃了还在含苞酝酿的孟欢欢花苗。那火舌瞬间舔灭了它勃然的生机,整个茎杆在遇火的刹那,缩成一团,不到一会儿功夫,便消融殆尽。洛羽晴娇美的面容,此刻,在火光的映照下,竟狰狞万分。她嘴畔勾起一丝邪佞的笑,刚想抬眼,唤孟欢欢的时候,却瞧见了从拱门外兴高采烈蹦进来的小巧。

空旷的院子里栽种着各色花草,不见围墙、不见边际,但却让人有种置身须弥世界的感觉。就在他们的面前,有一个巨大的喷泉,孟欢欢的目光顺着喷泉而上,竟看到了六扇铜门悬浮在空中,围绕在喷泉的周围。金色的铜门上,都刻有一个图案,其中一扇门上的图案正从门上走下,是一个童子。童子站到门边,铜门缓缓打开,从门槛处出现了一节又一节台阶,台阶从半空中落下,直到了魄泽的脚下。淡绿色的云雾从门槛处,沿着石阶如同地毯一般滚落下来,虚然缥缈。魄泽扬了扬黑色的袍子,拾阶而上,淡绿的云雾随着他的脚步浮动漂移。

将笑软了的孟欢欢抱入怀里,抚摸着她软软的发丝,道:“爹因曾经受了楚大人帮衬,便订下了这桩娃娃亲。爹去世后,我又是没出息的主儿,不喜朝廷上的功名,终日流连花楼,还开了家浮华阁。楚大人一心攀高枝,对我自然不屑一顾,不想,今日竟为了堵住悠悠众口,将你这个小东西代嫁过来,哈哈……哈哈哈哈……“

小心翼翼取过笔墨,侍女们将一张粉红色“玫瑰笺”在桌案上铺好,祁皇后携着孟欢欢的手,说道:“前些时候燕国太子给本宫写了一封问候的信函来,我疏于笔墨,也没有时间给他回信,所以耽搁了一阵子,不过他毕竟是未来储君,不答他的回函似乎于礼不合,你的字和画都很好,帮母后给他写一封回信罢。”

孟欢欢看得有趣,便在对街挑了个僻静处站了,隔着街看那一老一少对谈。她今日就穿着昨夜孔昭缝的一套白底裹淡青椴边的夏衣,衣襟、袖口上孔昭还细碎的绣上了山尤国人最喜欢的淡粉樱花,长长的衣袖与裙摆垂下,腰间一束,寸着她修长窈窕的身段,远远看着真是亭亭如玉树,近看的人却惋惜着这姑娘面色干黄生得太平常了。

被他口气中的阴鸷吓了一跳,食物差点儿卡在喉咙里,惊魂甫定才暗暗想道:这种级别的美男自尊心肯定特强,自己刚才那样说可不是大大得罪他了?!连忙又改口道:“不是不喜欢,是不能作为老公……丈夫人选。而且,你……你这么优秀,肯定不会找像我这么普通的妻子吧?所以……所以说,我推测,我们……我们可能是假结婚。”

别人都还没什么,却是最激动的一个。整日里就看她跑出跑进,到处找她爹娘。只因大会五年才办一次,整个少阳派包括最年轻的男弟子钟敏言都曾见识过,故此虽然兴奋却也能控制住却是生平第一次参加这种比武大会,五年前她才六岁,当时的比武情形她哪能记得?只是她兴奋之余又替璇玑难过,她一个人关在黑黢黢的明霞洞里,这等热闹场面,她可是看不到了。

只见前方山腰,一片无垠的白直延伸至天际,与湖边的高山浑然一体,湖面的冰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目的光彩,绚**人,圣洁中带着妩媚;远处的高山,闪烁着银辉,峰峦如刀削斧砍,巍峨高耸,雄竣中饱含苍凉;而湖边的万树银花,在冬风的吹拂下,洁白的雪浪此起彼伏,偶尔群飞的鸟恰似片片惊鸿,翩然而舞。

将军威名远播,他年少却不轻狂,足智多谋,骁勇善战,并且传言是世间少有的俊美男子。他原本的身份是王爷的世子,本可凭借父亲的威名,一路平步青云的踏入主都沁城,为官为爵。只是他生性与朝廷格格不入,喜欢边疆地区的大漠豪情,于是便请愿入军。刚入军的时候,他并没有报出他的原本身份,只是以一介草兵之名,从大军出战征伐。

她的双眸闪烁,她想起来了——在课本《法》中,说过万法来自阴阳五行,并且相生相克,例如水克火、火克木等等,而融入法力的宝物自然也会相生相克。那么,有什么东西可以对付左陆之手里的银笔呢?奇怪,怎么越来越热了?她从思考中回神,赫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几时站在一块铁板上,铁板的下面正燃烧着熊熊火焰。

到了府后,孟欢欢咽下最后一只鸡腿,揉着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个大大的饱嗝,然后费了很大的力气,终于爬上了曲府大墙,还抱怨着:“把墙砌这么高做什么?我是抢劫,又不是盗贼。“她碎碎念念地跳下高墙,却一不小心踩到树叶上,脚下一滑,衣兜里揣着的苹果就滚出了两个。

虽然因孟欢欢之事对孟欢欢有些不满,毕竟身为一国之母,而且与她有母女情分,在人前总是要保留几分仁慈关爱的皇后体面,于是说道:“我听宫人们回报说,这些天你在太庙用心虔诚修行向佛,先帝在天之灵一定会觉得安慰。你得记住以此事为戒。如今既然回宫来,不必再受佛堂拘束了。”

“那人是有人放在了花架下,虽不知何人,但我猜是秋意亭。”孟欢欢在桌前坐下,“那人中了箭流了血,把他藏在蔷薇架下让花香掩了血腥味,而地上有没有发现有血迹,显然是有人点穴为他止血了。”一边答话一边翻开书,“知道这里有蔷薇花的又做得那么仔细的必是秋意亭,至于他与那人有何关系,等他回来了你问他便知。”

“其实也未完全恢复。只是那日孟欢欢失踪后,我找了很久,心头的恐慌一点点儿加剧,随后是一种陌生的冰寒。我的体内仿佛潜藏着一个恶魔……”他笑笑,有些冷,有些涩,“当恐惧达到极点的时候,我已无法再控制它。那时,身边人来人往,我的手一直在发抖,几乎忍不住想让所有人都倒在血泊中。然后,脑中有一些片断涌了出来,虽然很凌乱很破碎,但我知道那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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