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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怀着忐忑的心情跟着程立坤走进市委宿舍大院,走向那个熟悉的方向,谢华香有些惊疑不定:“你家住这边?”



  对于市委宿舍大院的布局安排,谢华香还是心里有数的,南边是独栋的两层小洋楼,每一家都有独立的花园,空间十分宽敞,但是数量不多,只有高层领导能够有机会入住。



  中间是四层的楼房,传统的筒子楼,住的是在市委市政府工作的一般职工,一般职位比较高的,能分到面积较大,朝向也比较好的房子,职位低的就凭运气了,能分到一间朝北的小房子就不错了。



  最北边是一片低矮的小平房,也是最老最旧的房子,都是一些底层的职工在住,比如说单位的清洁工、锅炉房烧锅炉的工人等等,但就算是这样,也算是住在市委宿舍大院里,说出去都比别人倍儿有面子的。



  以前上辈子谢华香刚跟郑永成结婚的时候,也是住在小洋楼区,跟他爸妈住在一起,后来婆媳矛盾实在是严重,邵美仪就又给他们弄了一套楼房,让他们搬出去住了。



  所以谢华香现在很清楚,程立坤带自己去的,正是小洋楼区,可是他如果真的是小洋楼区出身,又怎么会沦落到跟自己一起到安吉大队插队?



  这世界,真的有些魔幻了。



  谢华香懵懵懂懂地跟着程立坤一路走,最后真的走到了一栋小洋楼跟前,伸手推开栅栏铁门:“到了,进来吧!”随即扯着嗓门大喊了一声,“妈,有客人来了。”



  谢华香心里一惊,有些怪他怎么喊人喊得那么快,她受到的冲击太大,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呢!



  “来啦!”随着一声爽朗的笑声,一个稍微有些发福的中年妇女走了出来,身上穿着朴素的浅灰色外衣,身上还系着一条蓝色的围裙,高高兴兴地迎了上来,“你这孩子,有朋友要过来怎么不早说呢,家里也没什么准备!”



  谢华香再次魔幻了,眼前走出来的这个,居然是熟人!



  当然,不是这辈子的,而是上辈子的熟人,而且也不是朋友,而是死对头的那种熟人。



  所谓的死对头,也是相对于郑家来说的,程东健是唯一能让郑永成他爸郑向荣忌惮的人,也是一直以来都能让他在各方面受到制约的政敌,郑向荣做梦都想把对方搞死,但他那一辈子唯一没能做到的,也就是弄倒程东健这一件事。



  程东健简直是郑向荣那一辈子的政治生涯中噩梦般的存在。



  而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程东健的妻子,周爱民。



  上辈子谢华香既然嫁给了郑永成,自然就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所以说跟程家是死对头,那也是没说错的。



  这辈子重新见到周爱民也就算了,最让她震惊的是,程立坤居然是他们的儿子?



  可是她记得程东健、记得周爱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还有程立坤这么一个人,难道他真的这么没有存在感吗?



  难怪程立坤会说他不怕郑永成,如果他真的是程东健的儿子的话,那确实是没有必要怕的,虽然谢华香不知道程立坤为什么要跑去插队,但她记得,她上辈子才刚刚嫁给郑永成不久,也就是比现在的这个时间点迟不了多少时候,郑向荣就跟程东健作对得很厉害了。



  如果那个时候的程东健没有相应的实力,怎么可能能够跟郑向荣针锋相对呢?



  所以说,程立坤当真是不必害怕郑永成的?也就是说,她谢华香也没有必要害怕了?



  这是怎么样一种好运气啊,简直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随手一抓就抓到了郑家的死对头来帮助自己,还能有比这更幸运的事情吗?



  想到这里,谢华香不由得喜笑颜开,特别热情地打招呼:“阿姨好!一大早过来,叨扰您了。”



  周爱民也笑眯眯的:“瞧你这孩子说的,客气什么呢,立坤难得在家里招待朋友,你能来,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来,外边冷,快进屋吧,吃早饭了没?阿姨给你滚碗粥喝,暖暖身子。”



  程家的院子虽然跟郑家是同样的格局,可是布置却完全不一样,程家要显得接地气得多。



  郑家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花花草草,其实邵美仪也不是真的喜欢侍弄这些,平时她自己也不亲自动手,都是保姆在照料花园,但她就是喜欢这种看起来比较讲究精致,更重要的是,能让她得到别人交口称赞的生活方式。



  程家的院子却像一个农家小院一样,沿着围墙种满了藤蔓植物,比如丝瓜、苦瓜什么的,里面则整整齐齐地开辟了小块小块的菜地,种满了小葱、香菜等各种家常蔬菜。



  g市的冬天并不算十分寒冷,大街上的绿化树都还是一片青绿,程家的菜园子现在种的也是一些耐寒的植物,一片青翠,看着就鲜嫩可爱。



  对于谢华香这个爱做菜又好吃的俗人来说,这样的菜园子比精致的小花园更深得她的喜爱,她几乎是一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个前世一见面就冷漠以对的妇人。



  前世她是瞎了眼吗?他们说程东健娶了一个粗鄙的农村妇女,她就信了?



  周爱民说的要煮粥给她吃,并不是随口客套的,并且准备得十分周全,架势就摆在了客厅里。



  他们家里的摆设也是十分接地气的,并没有那么多花里胡俏所谓时髦的新式家具,都是传统木工打造,看起来虽然有点笨重,但结实耐用的家具。



  一张厚实的四方桌上,摆着一个红泥小炭盆,里面的炭火烧得正旺,一个烧水壶座在上面,壶嘴里正“汩汩”地冒着白烟。



  周爱民拿出一个杯子,往杯子里舀了一勺炒米,然后拎起烧水壶,往杯子里冲了一杯水,然后双手捧給谢华香:“来,小谢,先喝杯炒米茶暖暖手,粥一会儿就行,你喜欢吃什么粥,有没有忌口的?”



  谢华香赶紧接过炒米茶:“谢谢阿姨,我什么都爱吃,没有忌口。”



  桌面上一字排开好几个大碗,分别盛放着新鲜切好用盐和酱油稍微腌制过的猪腰、猪肝、猪粉肠和肉片,还有一碗切碎的葱花和香菜。



  旁边一个大大的砂锅,虽然盖着盖子,但空气中仍然能够闻得到白粥清甜的香味。



  “哇,看起来好专业的样子。”要不是知道这是在程立坤的家里,谢华香都要以为这是哪个早餐店的灶台了。



  周爱民慈爱地笑着说:“我家老头子和立坤都爱吃生滚粥,两人加一起,这里的一大锅都能吃完呢,偏偏又都挑食,爱吃的口味还不一样,我索性把材料都分别准备好了,谁爱吃什么加什么,各取所需。”



  最开始的那种诧异感再次在谢华香的心中升起,看样子他们一家人很和谐,感情很好的样子,为什么活生生一个程立坤在上辈子会完全没有存在感呢,她居然对他连一丝一毫的印象都没有?



  不过美食的诱惑大于一切,她很快就压下心中的那一丝诧异,把注意力都放回到眼前的桌面上来。



  “那我能所有都要吗?”因为对方的亲切,谢华香也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像一个贪得无厌的孩子似的说,她一点儿也不挑食的,所有的食材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新鲜,全都好好吃的样子。



  周爱民哈哈笑:“当然可以啊!”



  说着把一个小砂锅放在小炭盆上,再掀开大砂锅的盖子,里面是满满一锅雪白粘稠的粥底,定然是费了很大的心思熬制的,所有的米粒几乎都已经融化在粥水中,绵绸而软糯。



  用一个大勺子舀起一勺放入小砂锅中,刚刚好大半锅,不一会儿就“噗噗”地滚了起来,这时候就可以加入早已准备好的猪腰、猪肝、猪粉肠等猪杂,还有嫩嫩的肉片,再次煮滚即可离火,倒入碗中,趁热撒上几粒葱花,再略略洒几许胡椒粉吊味。



  闻起来是浓浓的粥香,粥中的吃料又足够新鲜丰富,吃下去够稠够绵,顺着喉咙妥妥贴贴地温暖到胃,很好地抚平了谢华香一早上饱受惊吓的疲惫心情。



  还有什么能比在这样一个寒风凛冽的早晨,喝上一碗香甜温暖的生滚粥,能更让人感到幸福呢!



  吃完美味的早餐,谢华香心满意足地捧着圆滚滚的肚皮,惬意地眯起了眼睛,嗯,早上起得太早,困了。



  程立坤请她回家,当真只是请她吃顿早饭而已,见她吃饱了,便起身送客:“走吧,送你回去!”



  谢华香乖乖地就出门了,早把想要劝说程立坤父母小心郑家的事忘到了脑后,人家可是程家的人啊,根本就没有在怕的。



  程立坤送完人回到家,被他妈揪着好一顿教训:“好不容易有个姑娘上门,你怎么就让人走了?”



  程立坤伸了个懒腰:“不走难道你还打算留着人吃中饭啊?”



  “吃中饭有什么问题,我还巴不得人连晚饭也在咱们家吃呢,我说立坤啊,小谢的爸妈是干什么的,在哪个单位上班啊?”



  瞧着程立坤的脸色一变,周爱民立刻说:“我就问问,真没有别的意思,咱们家挑媳妇不看出身,只要人品好就行,我看这个小谢就挺好的,落落大方,一看就是个家教好的。”



  程立坤的脸已经彻底黑了:“妈您乱说些什么呢!人家已经有对象了,这话千万别让别人给听到了。”



  “唉哟,原来这还是咱们家孩子剃头挑子一头热啊!怎么,你这么好,她还瞧不上你?”



  程立坤恼羞成怒:“什么剃头挑子啊,根本就没有的事好不好?我们就是纯洁的革命友谊,单纯的朋友关系!”



  周爱民疑惑地看着她:“不对呀,这没道理的呀!”



  程立坤没好气地说:“什么没道理!”



  “没道理啊,人小谢这个好的姑娘,我儿子怎么就不去追求呢?”



  “懒得理你,我回房睡觉!”程立坤甩手上楼去了。



  周爱民一边收拾桌上的碗筷,一边“啧啧”有声:“我就说嘛,哪会瞧不上呢,肯定是追求了没追求上,你看这不就恼羞成怒了嘛!”



  与此同时,郑家的小洋楼里,也没有片刻安宁。



  原本邵美仪还满心疼惜地给儿子身上被打得淤青的地方上药,上着上着忍不住就下手重了起来:“你这孩子呀,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瞧上什么人不好,怎么就瞧上那个庸俗的女人了呢,还为了一个女人跟别人打架,把咱们老郑家的脸都丢光了!”



  郑永成本来就一肚子气,被邵美仪这么一说,逆反心理也出来了:“要丢也是丢我的脸,关你们什么事!”



  “不会吧,难道你还不死心?该不会前些时候你跟你爸吵架,就是为了要帮那个女人吧?刚才你可都听说了,那女人根本就没有把你放在心上,就是在利用你呢!”



  郑永成心知肚明,但真要这么承认了,那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都是因为那姓程的,竟然敢跟我作对,我要让我爸爸把他们家打得永远都翻不了身!”



  他想要得到的女人,还就没有得不到的,不管怎么样,也要先弄到手,先玩弄一番再说,最好能把她睡了,然后再去那姓程的面前炫耀。



  郑永成想,只要把那姓程的打倒了,谢华香那个贱女人没有了靠山,还不是只能乖乖地听他的,她能不能回城,还是要在那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呆一辈子,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



  想到这里,郑永成阴测测地笑了起来。



  邵美仪沉下脸:“别胡说,你爸工作上的事,还轮不到你说话!”她最恨的,是这个儿子不争气,光长个子不长脑子里,到现在还什么都不懂,只会蛮横耍赖,不像别人家的孩子,到这个年纪都懂事会为家里分担了。



  就像程家的那孩子,虽然邵美仪满心不愿意承认,但人家程立坤确实是比自家这个懂事得多了。



  郑向荣和程东健的争斗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的,郑家这两年占了上风,是因为他站对了队,跟对了人,但程家在最低谷的时候,也没有彻底被他打倒,程家的那个儿子,程立坤,还特地在这个时候站了出来,主动提出要到偏远山区插队,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为他们程家刷了好一把印象分。



  这样的狠事也就他们程家人能做得出来,要换成她,打死也不能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去受这个罪呀,但邵美仪也不能不承认,程立坤这么做,确实是让他们程家的日子好过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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