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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巧合


 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心说万幸。


 那两个把我从死亡线上拖出来的人,也同时松了一口气,“兄弟,要死死远点儿,别碍我们的事儿。”


 我刚想道谢,就被他们两个人的话噎得一愣,心说这人说话真他妈不得人心。


 这个念头还没转完,就听咔吧一声,篷车顶子受到巨大力量的撞击,松脱开来,一下砸在地上。


 紧接着从里面滚出一只箱子。


 此时那只箱子,已经被颠得七零八落,一摔之下,全然散架,里面流出黄金象牙,撒了一地。


 看到这些东西的瞬间,我就是一愣,心说他妈最近运犯华盖,算是跟象牙杠上了,走哪儿都躲不开它了。


 我身边的两个人,也万没想到,竟然会从车里摔出一堆黄白之物,稍愣片刻,随即就已经反应过来。


 此时马已经脱缰,马上那人也被巨大的惯性给甩了下来。


 不过那人丝毫没有停留,连滚带爬向着城外树木茂密的地方窜去。


 横财外露,城门口顿时就陷入了一片人群哗然当中。


 “十三根象牙的事竟然是真的!”放着眼前这么多黄金象牙,我的眼珠子几乎都被定住了,好悬没流出口水来。


 我心说早就他妈听说谭城里有人窝藏了一批象牙,还捎带着一堆金银——后者是我昨晚编出来蒙骗“老板”的人的——没想到今天就见真章了,还他妈居然让我给蒙对了。


 拜这些象牙所赐,我已经几次因为这东西死里逃生,原来也以为这只不过是谣传而已,万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救我命的那人,只扫了一眼这些黄金象牙,目光便转向了逃走的那人,随即伸手一摸,一支枪已然在他手中。


 看到枪的瞬间,我微微抖了一下。立刻就意识到,这人不是普通百姓,不然身上不会有枪。


 那人眼见,见我被吓得一抖,就冲我抛出一句:“别怕,没你什么事儿。”


 随即伸手一挥,“刚才逃走那人就是必然就是周耀武,站长要活的,给我追。”


 我惊怔了一下,脸上肌肉一跳一跳的,心里嘀咕,谁说他妈没我什么事,你们这帮孙子要逮的就是我。


 不过眼下,他们已经将逃走的那人当成了是我,我自然是求之不得。


 等到几个人影窜出去,追那个逃掉的人之后,我也连滚带爬,一溜烟朝着相反方向跑去。


 原本我还想打那箱子金条的主意,只是就在那些人追出去之后,又有两个便服持枪的,守在那里。


 守着大把的金子,竟然还能不忘自己口袋里装,这些人绝对不一般。


 一见这个情形,我是在不敢招惹,所以干脆就绝了顺手牵羊的念头。


 当务之急,还是先逃得小命要紧。


 如此狂奔几个多小时,确认那些人没有醒过味儿来,我这才停下来,狂喘粗气。


 这次逃出谭城,可谓是运气使然。运气的成分,要远大于我的计划。


 此时想来,刚才那几个想抓我的人,八成不是猫头鹰的人,不然的话,他们不太可能会认错人。


 不是猫头鹰,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是“老板”的人。


 他们蹲守城门之外,八成就为守株待兔。只是没想到,却惊出了另外一只兔子。


 现在想想,那箱子黄白之物,八成就是传言当中,前方大员失窃的那批财宝,只是没成想,这东西竟然真的存在。


 我仔细思量着,那贼劫了东西之后,十有八九就躲在谭城县城当中,许是为暂避风头,所以一直都没有动。


 但是他今天突然闯城门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这件事跟猫头鹰恐怕脱不了干系。


 这几天来,猫头鹰一直就在谭城县城了搜索我们,尤其是从昨晚以来,更是将整个县城搅得鸡飞狗跳。


 那贼大概也是因此受了惊,才决定冒险出城的。


 没想到,却无意间帮了我一把。


 不然的话,我纵然不落在猫头鹰的手里,也八成躲不过“老板”的人的搜捕。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次猫头鹰竟然没在城门口放条眼线,这不像是他的风格的。


 我半躺在地上,绞尽脑汁,也没琢磨出一个所以然来。


 最后索性就不想了,就当老天爷帮我一把。


 一旦出了谭城这座牢笼,我心情大为舒畅,忽然就有一种纵声大笑的感觉。


 于是一骨碌爬起身来,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扔了出去,“你奶奶的猫头鹰,倒是来抓你爷爷我啊!”


 石头落地不知道砸中了什么,就听一阵乌鸦呀呀声传来。


 这个叫声实在渗人,吓得我一缩脖子,心说做人还是不要太张狂的好,不然难说老天爷不会再玩儿我一次。


 念头至此,顿时就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溜之大吉的好。


 想着,我一溜小跑,朝着距离最近的镇子赶去。


 我虽然不想待在谭城这个笼子里,但也绝对不能离开太远,不然这里一旦有了什么变故,我知道的太晚,容易坏事。


 心里掂量着这些,我就瞧上了一个叫乔家镇的镇子。


 这里距离谭城县城,只有十几里地,县城一旦有什么事,立马就会像风一样传到这个地方。


 尤其难得的是,这里虽然只是一个镇子,但是因为距离谭城县城太近,所以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我这个外乡人混在里面,也不会显得太扎眼。


 我身上仅余的那点钱,还是昨晚从那贼身上搜罗来的,三五天的用度还不要紧,时间长了恐怕够呛。


 所以当务之急,我得在这地方找个营生,不然的话,填饱肚子都是个问题。


 但我自从离家,就当了丘八,这几年下来,除了打仗,一点手艺也无,想要谋生谈何容易。


 果然,三天之内,除了酒足饭饱之外,我竟发觉自己一点挣钱的门道也没找到。


 此时我才体会到,黑皮老六何以每到一处,都会顺手牵羊。那都是给逼出来的,等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时候,哭都找不到门。


 要说人给逼到一定份儿上,什么法子都想。


 早晨的那两个窝头,已经是我最后一顿吃得了。再找不着饭辙,估计我就得去当流民。


 于是想着,我在战场上混了一身杀人的本事,不用白不用,要不要在镇子上找个富户,直接劫他一票。


 念头至此,我愕然地发觉,原本那个读经读史,知明达义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竟然是一个兵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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